中级人民法院厨房改造招标公告
中级人民法院厨房改造招标公告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厨房改造
受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厨房改造(项目编号:ZHWZ2013-174HW)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完工期
1. 项目名称: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厨房改造
2. 项目内容及数量:厨房改造 一项
3.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捌拾壹万贰仟元整(¥812,000.00)
4. 完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工并通过验收。
注: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格式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根据《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若中标人不具备有效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须将本次招标中属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第一章第三条约定设备的安装维修分包给具有该资质的公司完成,中标人及该分包单位对采购人共同承担责任。若中标单位为珠海市外注册的单位,则须在中标后及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到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6月7日~6月14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1项资料。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标书)。
3) 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现场考察、标前会时间、地点
1. 现场考察集合时间:无。
2. 现场考察集合地点:无。
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无。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6月28日9:00-9:3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3年6月28日9:3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杨志坤 联系电话:159*****999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邮编:519015
联系人:李明(项目咨询) *******、邱会芳(标书售卖及保证金事项)传真:****-*******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分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珠海市工商银行东风支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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