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宣导系列动画宣传片制作服务项目采购信息公示

品牌宣导系列动画宣传片制作服务项目采购信息公示

上海银行总行采购中心受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委托,对“品牌宣导系列动画宣传片制作服务”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动画宣传片制作服务。

二、合格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相应的经营许可范围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要求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合法合规经营,未因诚信问题而受到法律制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行业信誉;近两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或者通报的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入围后不得转包、分包。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四、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信息内容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上海银行总行采购中心或相关部门提出。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银行总行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邮箱:wangzhr@bosc.cn

监督邮箱:caigouzhongxin@bosc.cn

上海银行总行采购中心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

标签: 信息 宣传片制作 系列动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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