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琵岩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
龙井市琵岩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
龙井市琵岩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BYZB2021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井市琵岩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已由龙井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龙发改字[2021]38号文件 批准,项目业主为龙井市龙盛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100% ,建设单位为 龙井市龙盛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井市琵岩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2.2 建设规模:道路工程:3条;停车场约25772平方米;照明约727套;给排水工程约14134米;电力通信约16000米;电气工程:油侵式变压器2座,高压柜67台,低压柜19台;公厕9座;绿化景观工程及其他工程;
2.3招标内容:道路工程、停车场工程、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公厕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及其他工程;
2.4招标范围:该项目的设计、施工;
2.5总投资额:约25205.8万元;
2.6 工程建设地点:龙井市;
2.7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8 计划工期:
设计工期: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6月30日(27日历天);
施工工期:2021年6月4日至2023年11月29日(909日历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909天。
2.9工程质量要求:
设计: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
施工: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方面的资质:
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允许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本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企业担任。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3.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2018、2019、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组成联合体的,由牵头人提供)。
3.3 信誉要求(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均满足此项要求):
3.3.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4在近三年(2018年5月1日-2021年4月30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
3.4.1项目经理资格: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4.2设计负责人资格:
投标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设计相关专业注册证书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3.5其他要求:
3.5.1施工总承包企业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5.2外省入吉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9〕28号文件 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企业备案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购买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12日(周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00 时,下午1:30 时至 4:30时(北京时间,下同),须将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3@qq.com邮箱(邮件标题为购买XX项目文件材料-投标人单位全称),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及合格确认。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体现委托代理人有效联系方式及邮箱);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委托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近三个月内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带有效二维码的个人参保证明或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
(5)招标文件款发票开票信息。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开户银行:延边农村商业银行龙城分理处,账号:0000 1201 0500 0141 54921,行号:3142 4950 0024),转账备注须注明XX项目招标文件费,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购买时间以招标文件款到账时间为准。
5.3招标文件费确认到账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到投标人邮箱,纸质版招标文件以邮费到付方式邮寄。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1年5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龙井市海兰西路342号,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6.2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推荐采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及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机构(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的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担保)出具的保函,保证金金额为:80万元。退回投标保证金时退回给投标人基本账户中。
投标人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 基本账户 转入至 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基本账户中。
6.3 未购招标文件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井市龙盛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井市临江路348号
联 系 人: 颜伟 邮 编: 133400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龙井市临江路1号
联 系 人: 卢淑英 邮 编: 133400 电 话: ****-*******
传 真: ****-*******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龙井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龙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办公室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ljzjshb@163.com
来访地址:龙井市住建局扫黑除恶办公室(住建局三楼)扫黑办
来信地址:龙井市临江路348号住建局扫黑办
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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