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延吉市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工程(一标段)

2021年延吉市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工程(一标段)

2021年延吉市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工程(一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延建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延吉市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工程 已由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2021年延吉市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延市发改【2021】64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延吉城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2021年延吉市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工程(一标段)。

2.2 建设地点:光进街(友谊路-沿河路)、中央城南侧胡同、宏发小区、延吉市朝阳川镇、小营镇 。

2.3合同估算价:约950万元 。

2.4 计划工期: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工期122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路桥工程、排水管道工程、电气工程、园林绿化等工程的施工(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三年(2018年5月1日至今)有一项已完市政工程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 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在近三年(2018年5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限为2021年5月7日8时30分 至2021年5月12日16时00分 (周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授权委托书(格式可参考招标公告附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Lxy970609@163.com),并同时拨打电话(****-*******)进行资料收取确认(电话咨询及确认时间:8时30分至11时0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XX标段招标文件—投标人名称】。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使用一个固定邮箱(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子邮箱)发送资料,发送的资料必须字迹清晰。

4.2 如投标人发送的资料不符合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邮件回复投标人进行修改,投标人及时完成资料的修改并重新发送。

**投标人必须时刻关注其指定邮箱,并承担未及时读取邮件信息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3 投标人发送的资料符合要求后24小时内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字迹清晰)并加盖公章后,将此表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4.4 满足本公告第4.1-4.3要求后,投标人将招标文件款从其基本账户转入至招标代理机构基本账户(开户名称: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支行;账号:********138*****0641)中,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转账备注须注明XX项目XX标段招标文件款)。

**招标文件的购买以投标人按顺序全部完成以上4条为准。招标文件款务必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限内转入(转入以到账时间为准)。

4.5 招标文件购买成功后24小时内,招标代理机构以到付的方式邮寄纸质招标文件和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27日9时00分。

*由于疫情期间进入大厅需测温,入厅人数较多可能导致入厅时间延误,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定为2021年5月27日8时2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 。

5.3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万 元(人民币),缴纳形式包括银行基本账户转账,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5.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 本招标项目不接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

5.7 参加开标会议的所有投标人代表须已申领到个人健康码(吉祥码)且体温正常。

5.8高、中风险地区(以最新“各地疫情风险等级查询”为准)的投标人须授权委托延边州内人员进行投标活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内容真实性以发布网站为准,其他网站转载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吉城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延吉市建工街明河胡同407号

联系人:康镇哲邮编:133000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延吉市新村路222号北大新城17(中)号楼3-4层

联系 人:李海兰、蔡莹莹邮 编:133000

电话:****-******* 电子邮件:Lxy970609@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支行 账 号:********138*****0641

延吉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电话:****-*******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经办中心

2021年5月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购买2021年延吉市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工程(一标段)招标文件及处理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代理人电话:,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

委托期限:自购买招标文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正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正面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注:

(1)高、中风险地区(以最新“各地疫情风险等级查询”为准)的投标人须授权委托延边州内人员进行投标活动。

(2)委托期限内,投标人应保证其授权委托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邮箱)一直有效,以确保往来函件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因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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