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合溪流域综合治理水口乡二期工程--江排涧治理工程(1标段)监理项目
长兴县合溪流域综合治理水口乡二期工程--江排涧治理工程(1标段)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浙江长兴建恒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有关长兴县合溪流域综合治理水口乡二期工程--江排涧治理工程(1标段)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次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长兴县合溪流域综合治理水口乡二期工程--江排涧治理工程(1标段)监理项目,本工程新建2.20m高浆砌块石卵石贴面挡墙745m,新建1.5m高格宾网箱护岸1844m,维修护岸总长944m;新建堰坝3座;新建箱涵2座。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项目总估算价约815万元,施工工期约160日历天。
2.监理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长兴县合溪流域综合治理水口乡二期工程--江排涧治理工程(1标段)监理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不仅限于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工作,协调总分包单位之间、各责任主体之间及相关外部单位之间与本工程相关的事宜等,配合业主进行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等。
3.监理服务期:160日历天。
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整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提交完整监理档案资料、通过备案为止。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和工程整个审计过程中,监理单位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4.本项目监理费估算约2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2.拟派监理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个数(含本工程)须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
(2)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个数(含本工程)须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
(3)拟派监理员:水利专业1名,具有水利专业监理员上岗证书或监理员培训合格证。
注:以上人员专业配备应满足项目实际需要及招标人的要求。
3.信誉要求: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4.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1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16:30),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邮箱)②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总监、专监及监理员证书、省外监理企业《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长兴县兴国商务楼2号楼10楼报名处报名(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长兴建恒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83*****742
浙江长兴建恒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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