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塘沽审判区审判综合楼项目机械停车设备采购工程

(设备)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塘沽审判区审判综合楼项目机械停车设备采购工程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45001
设备招标公告
津建交塘沽设备[2021]040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塘沽审判区审判综合楼项目机械停车设备采购工程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滨审批投准【2017】68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三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330.2662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330.2662万元 ,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 2366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三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备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塘沽审判区审判综合楼项目机械停车设备采购工程,建设规模为23660平方米,地下机械停车位约 113 个, 地上停车位95个,为机械停车位的采购、安装、配套以及项目红线范围内地上交通标识标线,地下停车库内标识标线、设施等采购、安装工程。,建筑面积为4720平方米,建筑高度为41.65米,总投资额330.2662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塘沽城区,东至塘沽人民检察院、南至大连道、西至福建路小地道、北至京山铁路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塘沽审判区审判综合楼项目机械停车设备采购工程,招标范围:机械停车位 208 个,地下机械停车位约 113 个, 地上停车位95个,为机械停车位的采购、安装、配套以及项目红线范围内地上交通标识标线,地下停车库内标识标线、设施等采购、安装工程。总投资额330.2662万元。
2.4 计划交货日期:2021年05月31日 至 2021年08月31日
2.5 交货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大连道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停车设备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合格的质量监督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 A 级,同时具备升降横移类、简易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3、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3日 至 2021年04月28日。
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8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04月23日至2021年04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前往 本项目投标单位以招标文件领取单位为准。请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确认单,前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乐山道 180 号领取招标文件。具体事项请联系代理公司。 获取文件。
6.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三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扈朝阳(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八纬北路17号
邮政编码:300170联系人:侯志刚电话:156*****395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崔平(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乐山道180号
邮政编码:300450联系人:景晓旭电话:***-********
传  真:***-********
日期:2021年04月23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三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侯志刚
电话:156*****395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八纬北路17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唐蔚杰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bhxqzbts@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大连道1558号

标签: 机械停车设备 综合楼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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