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油品仓储配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公告
非油品仓储配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公告
非油品仓储配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日 期: 2021年5月7日
招标编号:0747-2160SCCZX526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化(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中化(泉州)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中化(晋江)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中化石油福建龙岩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对非油品仓储配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1. 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招标范围:非油品仓储配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服务区域的加油站含福建省内所有中化石油加油站,约180座,主要服务区域为泉州、厦门。未来新增的站点(门店)亦纳入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配送频率:
1)全网络每月四配。以招标单位每月发布的订货单为准。
2)约60座站点重点促销商品每周两配。以招标单位每月发布的订货单为准。
3)目前全网络油非互促商品,根据站点及活动类型,配送频次不低于每周三次。
4)其它临时订单的配送支持。
(2)运量预计:本次服务项目预计年运输商品总成本约3000万元(最终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注:以上数据仅为预计,招标人不排除将来可能的运量变化。
(3)仓储及配送商品包括但不限于食品、饮料、酒类、香烟、巧克力、日用品、润滑油(大小桶)、汽车用品等适用于便利店销售的商品及供应商随货搭赠赠品(包含且不限于陈列架、小赠品、宣传品等)。具备拆零处理能力;具备二次包装能力(拆零后,为方便运输,防止破损、丢失进行的重新再包装。包括但不限于周转箱、纸箱等)。
本项目工作范围及工作界面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4)招标人特别说明:中标人的中标结算标准原则上维持3年,可根据GPI刚性物价上涨、车辆主要消耗油价变动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等情况重新谈判,联动调整。
4. 服务期限:
36个月,以签订合同之日起算,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5. 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时间: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14日(9:00-17:00,休息日除外),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其他技术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将随招标文件(电子版)一并发售,无需押金。
网络标书销售:登陆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领购电子版招标文件。购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帮助中心——招投标指南。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6.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5月2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7. 开标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兴业银行大厦15层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8.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10. 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业绩等的要求(以下各项均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中国法律和法规。
(3) 投标人必须是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的组织。
(4)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质(需提供相关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5)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无承担主要责任或重要责任的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承担主要责任或重要责任的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不超过1次,承担主要责任或重要责任的一般事故不超过3次,事故责任认定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事故调查报告为准,事故定义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3号),并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以投标人的承诺函或书面证明材料为准,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
(6) 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合格的非油品、非危化品仓储配送服务业绩,且上一年(2020年度)非油品、非危化品仓储配送服务收入不低于150万元。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相关的业绩合同关键页(包含封面、签字盖章页、委托范围、合同金额(发票复印件或结算书等能确定合同金额的补充资料)等)复印件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 投标人的财务及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的诉讼(包括仲裁)情况: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法律纠纷,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
证明材料(装订在报价文件中):以投标人的承诺函或书面证明材料为准,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及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利润)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 车辆要求:
投标人提供招标人非油品配送的自有适载运输车辆(即车辆登记人为投标单位)不少于7辆(含7辆)(注:须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产权登记证等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详见第六章A-6附件1:《车辆清单汇总表》))。
其中,投标人须具有不少于5辆车厢长度在4.1-4.3米的箱式货运车辆,须具有不少于2辆车厢长度在6.6-6.9米的箱式货运车辆(须列明提供招标人使用的符合上述要求的车辆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承诺后续车辆数量根据配送量补充,且中标后配送车辆能满足招标人指定配送区域加油站的配送需求(以投标人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
(9) 仓储要求:
投标人所投仓库地址与实际运营的仓库地址一致。在主要服务区域配有不低于1000平方米固定仓库,和不低于2000平方米的灵活仓储空间(总仓库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仓库消防设备配备合规齐全,消防通道畅通;仓库具备温度控制、通风、防雨、防潮保护设施;仓库进出门重点位置,分拣区域、货物装卸交接区域安装摄像头。
证明材料(装订在报价文件中):以投标人的承诺函或书面证明材料为准,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及提供自有仓储产权证或租赁仓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0)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以投标人的承诺函或书面证明材料为准,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
(1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以投标人的书面承诺函为准,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其他
(1) 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自己的身份。
(2) 本次招标招标人对投标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为非油品仓储配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的(唯一)授权招标代理机构,我司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e.sinochemitc.com)发布有关该项目的招标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司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标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0层 |
邮编: | 100045 |
联系人: | 吴少峰、李玄实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件: | wushaofeng@sinochem.com、lixuanshi@sinochem.com |
传真: | ***-********转766045 |
购标技术支持: | ***-********(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
招 标 人: | 中化(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中化(泉州)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中化(晋江)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中化石油福建龙岩有限公司 |
地址: |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1号5-7楼 |
邮编: | 361000 |
联系人: | 吕先生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件: | lvqi02@sinochem.com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项目有异议的,须将经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异议函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如下联系人,如未按要求提供,将被视为无效异议。
联 系 人: | 吴少峰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wushaofeng@sinochem.com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招标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