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远明在新一届村“两委”干部培训班廉政党课上的讲话

陈远明在新一届村“两委”干部培训班廉政党课上的讲话

各位支书、主任:

  按照新一届村“两委”干部培训班的课程安排,我利用今天下午的一点时间给大家上一节廉政党课。为什么要上这一节廉政党课呢,我们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要求;二是为了引导大家正确认清形势,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廉政勤政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三是为了进一步调动大家工作积极性,保持干事创业热情;同时也是立足教育预防,与大家作个思想交流,给大家作个谈心提醒。下面,我主要从当前反腐倡廉的形势,村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类型、原因分析以及村干部如何远离腐败等三个方面与大家做个交流探讨。

  一、充分认识当前反腐倡廉的新形势新变化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建设廉洁政治的重要任务,要求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把我们党建设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

  党的十八大至今,从中央到地方持续掀起反腐风暴,一大批腐败官员落马,几乎每个月就有一名高官落马。上至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下至基层一线的村“两委”干部,一批“老虎”和“苍蝇”先后被打倒。无论事件大小,无论职务高低,只要违法一律严肃查处,真正让人们感受到反腐败的紧迫性与高压态势。从目前全国查处的案件来看,打倒的“苍蝇”很多,“老虎”也不少。比如:2013年10月25日对薄熙来案二审公开宣判,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又如,广西壮族自治区原政协副主席、区总工会原主席李达球涉嫌严重违纪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永春涉嫌严重违纪案,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党委副书记蒋洁敏涉嫌严重违纪案等等,类似的案件还有很多,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

  从查办的各类案件来看,这既充分表明了中央有贪必反、有腐必惩、有案必查、有乱必治的坚强决心,形成遏制腐败现象发生的强大震慑力,也传递出反腐倡廉工作的一些新特点。

  一是反腐要求更高了。不可否认,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腐败蔓延势头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涉及领导干部的大案、窝案频发,损害了政府公信力,败坏了社会风气,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的发展进步。如果腐败势头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将损害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直接关系政权的巩固。面对反腐败斗争严峻形势,中央提出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的要求,表明中央充分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决打赢反腐倡廉这场硬仗的决心。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所查办的大小案件中,可以折射出中央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的要求更高,对各类腐败案件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二是反腐力度更大了。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可以说是十八大以来反腐败的最大特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3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受贿犯罪案件15万余件,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77亿元。其中立案侦查厅局级干部1029人、县处级以上8432人。依据报告数据测算,我国平均每天近百人涉嫌贪腐被查,每周大约有4名厅级以上高官涉腐被查,每两个月就有1名省级官员落马。2013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95.0万件(次),总量比上年增长49.2%;初步核实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9.7万件,立案17.2万件,结案17.3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2万人。2013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发生在农村的案件8.3万件,处分8.7万人。从查办的案件中更是可以看到,不论什么人,不论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决不是一句空话。可以说,当前反腐败是“既打苍蝇,又打老虎”、“雷声大,雨点也不小”,对那些严重违背党的纪律,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严重影响发展大局的行为,必须动真格、出重拳,决不因腐败行为而伤害群众感情、贻误科学发展进程。

  三是反腐重点更突出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既要抓好基层、打好基础,又要立足实际、重点突破。党的十八大以来,中纪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顺应群众期盼,针对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群众普遍关注的民计民生问题纳入专项治理的重点。从中纪委所查办的案件来看,反腐倡廉就是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重点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查处大案要案,做到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决纠正一些领导干部存在的执法不公、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反腐倡廉建设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和新成效。

  11月8日,为期2之天的APEC(亚太经合组织)第26重届部长级会议在国点家会议中心闭幕,中国外交部长王毅在随后的记者发布会上宣布,在中方的推动下,今年APEC加大反腐败合作力度,通过了《北京反腐败宣言》,成立APEC反腐执法合作网络,在亚太加大追逃追赃等合作,携手打击跨境腐败行为,这就意味着一些外逃目的地不再是“避罪天堂”。反腐败工作力度持续加大。

  就我们钟山县来说,也发生了包括前任县委主要领导在内的一些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负面影响很大。2011年新一届县委、政府领导班子到任以后,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责任分解、加强督查考核,严格追究责任,深入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以案明纪”警示教育巡回展览活动,加大廉洁从政教育力度,我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呈现持续深入发展的良好态势。从总体来看,全县的党员、干部的主流是好的。我们村一级的“两委”干部,绝大部分都能心中装有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处于公心对待工作、满腔热情服务群众,在平凡的岗位上不计个人得失,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为推动“三农”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一些村“两委”干部在履职过程中存在职务犯罪现象,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据县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数据显示:2009—2013年五年时间,我县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村“两委”干部占立案人数的比例超过30%。在“两委”干部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涉及生态公益林专项补助资金管理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1件24人,分别占“两委”干部立案件数和人数的50%和63%;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职务犯罪案件7件10人,分别占“两委”干部立案件数和人数的32%和27%;返乡创业补贴领域2件2人,分别占“两委”干部立案件数和人数的9%和5%;低保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分别占“两委”干部立案件数和人数的9%和5%。

  反腐倡廉,警钟长鸣。中央提出,当前反腐倡廉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概括起来是“三个并存”和“两个依然”,即: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不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时期内难以根治并存。“两个依然”即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三个并存”和“两个依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现实状况的准确判断。对于钟山来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更是任重道远。

  二、村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类型和原因分析

  近年来,我县纪检监察部门也查处了一些村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深入研究分析这些案件,对于帮助我们广大村“两委”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自觉做到廉洁自律具有重要意义。

  (一)村干部主要违法违纪案件类型。认真分析近年来我县查处的村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可以总结出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

  一是滥用职权型。部分村干部利用职权之便,有的直接采取村务财务虚开白条票据,自收自支;有的在协助政府管理国家专项补助资金过程中,长期隐瞒收入、收入不入账或少入账,虚开、多开支出票据,将国家补助资金占为己有。比如,公安镇荷塘村委原支书兼主任钟树忠、钟山镇新里村委原支书兼主任朱明光,仗着自己是村里的“一把手”,让自己既当村委会计又当村委出纳,利用职权之便侵吞集体财产。又如,凤翔镇舞龙村委原支书兼主任唐志邦从2006年起,利用职务之便虚报截留多名低保户的低保金5.3万元,并将其占为己有,造成犯罪。凤翔镇舞龙村委原委员唐红富在唐月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多次以他人名义虚报指标,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3.2万元,后又在办理农村低保工作中,与他人合伙虚报人员并私分低保金,造成犯罪。这类案件警示我们:作为村干部不要以为自己“大权在握”了,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点私利就会无人知晓、无人能管、无人敢管,就能胆大妄为、为所欲为、胡作非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千万不要滥用职权为己谋私。

  二是聚众赌博型。有的村干部自身品行恶劣、道德败坏、劣迹斑斑,身为村干部、身为村里的主要领导,不仅不能带头遵纪守法、以身作则,不能带领群众走上正道、勤劳发家、劳动致富,反而在村里聚众赌博,将自己身上存在的好吃懒做、沉迷赌博的恶习传染其他村民,败坏一方风气,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比如,凤翔镇林樟村委原主任黎存保、回龙镇龙虎村委原支书虞运德不仅在带领群众勤劳致富、发展地方经济方面毫无作为,反而沾染了赌博恶习,长期以来在村里聚众赌博,损害了村委权威和村干部形象,群众反映强烈,在当地影响非常恶劣。这类案件警示我们:赌博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村干部带头聚众赌博更是错上加错、罪加一等。我们要时刻牢记自己村干部的身份,带头遵纪守法、以身作则。

  三是“吃拿卡要”型。一些村干部利用自己的职权,在群众找自己办事的时候,“吃、拿、卡、要”,敲诈勒索,向群众索要好处,群众不满足自己的要求就不给群众办事。有个别村干部为群众盖个章都要收取“盖章好处费”,“雁过拔毛”,而且还宣称谁要是不交钱就不给盖章!有的村干部利用协助乡镇政府管理危房改造工作的便利,向群众索取和收受群众的好处费,造成受贿罪。比如,凤翔镇林樟村委原主任黎存保、回龙镇龙虎村委原支书虞运德在协助镇政府管理危房改造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向群众索取好处费和收受群众好处费,情节非常恶劣,影响巨大,被判处受贿罪。特别是凤翔镇同枝村委原副主任李世现一案,李世现面对低保户李某家的房子被洪水冲垮,只能住在牛棚里的情况下,非但没有丝毫同情怜悯之心,反而以给李某申请危房改造补助款为由,多次向李某索要好处费,甚至在李某为了给新房装门窗而不愿再交好处费的时候对其加以威胁:“再不给钱就打断你的腿!”李世现品质之恶劣、行为之野蛮简直令人发指,做人怎能无耻到这种地步?这类案件警示我们:村干部手中的权力是群众给的,必须要用到为群众谋福利上去。如果手中的权力不为百姓办事反为自己谋利,那必将遭到法律的制裁。

  四是合伙串通型。部分村“两委”人员由单个的犯罪向集体犯罪方向发展,特别是一些涉及村委土地、林地的处置,或者获得国家政策补助的事项,村委干部集体造假骗取国家补助资金进行分赃。有的是“两委”班子成员内部共同合伙侵占公共集体资金;有的是村干部伙同乡镇干部共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比如燕塘镇玉坡村委原村支书廖炳南伙同廖明、廖官安、廖志华三位村“两委”成员在2008年至2012年间,向村民隐瞒生态公益林收入,集体侵吞玉坡村生态公益林补助款17万余元,触犯刑法,构成职务侵占罪,整个村委班子都被“一锅端”了。凤翔镇舞龙村委原委员冼富福和新栗村委原支书兼主任钟存才等村委干部与凤翔镇原副镇长潘禄兴、企业办原副主任钟宏鸣相互勾结多次向数十名危改户索要或非法收取危改户好处费8万多元进行分赃,构成犯罪。这类案件警示我们:村干部不要以为手段高明、滴水不漏就能“神不知鬼不觉”,纸终究包不住火,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平时遇到非法利益、好处就必须要守住心神、稳住手脚,不要等到东窗事发、锒铛入狱才后悔莫及。

  (二)村干部职务犯罪原因分析。以上这些案件引人深思,发人深省。我们深入分析,“两委”干部发生违纪违法问题,既有村干部自身方面的原因,也有教育不当、制度缺失、监管缺位等客观方面因素。概括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村干部缺乏免疫力。一些村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由于个人素质不强、自我要求不高、法治观念不强、心理心态失衡等原因,导致思想免疫力低下,非常容易患上三种病:“软骨病”,主要表现在放松了对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坚持,在思想上缺“钙”,导致不能摆正自身与群众的关系,不能树立公仆意识,滋生“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错误思想,导致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行为。“懒散病”,平时放松了对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的学习,认为自己只是村干部,政策法规学不学都无所谓,导致法律意识淡薄,有时越过廉政“红线”,碰到法律“高压线”了都还不知道,做出违法犯法的行为。“红眼病”,主要是看到有些能力和水平都不如自己的人都发家致富了,平时又非常喜欢和别人攀比,导致心理失衡,于是把手中的权力用到为自己谋取私利上面,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是制度缺乏约束力。《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村委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方面都做了详细规定,但农村普遍执行情况较差。很多村级党组织生活制度普遍不健全,常年不召开农村党员组织生活会,更别说是“三会一课”了,党内监督苍白无力。有的村没有设村务监督机构,有的虽然设立,但形同虚设,不发挥作用;有的村从来不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没有真正执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委成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的规定也只是一纸空文。导致一个村的民主化程度,只能完全依赖该村“两委”干部的个人素质和自觉程度。多年来,县乡两级也主要靠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去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采取村财乡管措施,实行“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等等对村干部的权力进行约束,但真正能够落实到位的并不多,有的存在阻力,有的操作性不强,有的普及率不高,有的缺乏坚持,约束效力非常有限。

  三是监督缺乏执行力。发生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监督不到位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事实上,很多问题如果相关的审查、审计、把关能够跟上,那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比如,村“两委”在研究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时,乡镇党委政府没有参与审查把关,出现违反议事规则或违法违纪问题时不能及时有效提醒和制止;一些涉农部门下拨专项资金后没有就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的跟踪审计监督;实行村财乡管后,财政和审计部门没有坚持定期开展村级财务审计,有些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甚至由内部工作人员直接参与;一些支农惠农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不知晓各项惠农政策的具体情况,无法发挥出群众监督的最大功效,导致对村干部的监督无力等。这些漏洞给违纪违法者提供了条件,使一些人心存侥幸,敢于以身试法。下一步,县委、县政府将针对这些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珍惜岗位,远离腐败,做清正廉洁的村干部

  刚才,我们举了很多近年来发生在我县的一些村干违法违纪案件,犯事的多是经过组织精心培养的村支书或主任,都很触目惊心,令人惋惜和痛心。这些案件大多数与金钱有着密切的关系。当然,金钱作为一切商品交换的介质,确实具有很大的魔力。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论在什么社会条件下,赚钱都是有规则的,任何人必须凭诚实劳动赚钱、凭真本事赚钱,决不能依靠违法乱纪来赚钱。我们每个同志必须将党的政策视为“生命线”以自持,把党纪法规视为“高压线”以自醒,把廉洁自律规定视为“警戒线”以自律。严格遵守《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珍惜岗位,远离腐败,做清正廉洁的村干部。

  (一)要克服“三种心理”。纵观不少贪腐案件,不难发现这些贪腐干部身上都存在这样的一些不良心理,正是因为这几种不良心理,一些干部才会在金钱和利益的诱惑下,迷失了方向,在歧途上一步步走远,最终难以自拔,害人害己。所以作为党员干部,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一定要克制这些心理,如此才能心态平和、干干净净地走好人生每一步。

  一是从众心理。在经济转型期,少数干部没有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事业观和价值观,意志不够坚定,原则性不强,很容易被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风气所感染;有的认为腐败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所谓“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做官要不贪,何必来做官”,要是自己太清廉了,别人会觉得你“不和群”,甚至背后说你“假清高”;还有的认为帮人家办事,人家送一点礼物那是很正常的事,吃点回扣,拿点好处,双方都默认接受就好,这就是一种“潜规则”。正是因为这些“惯例”思维,所以才会使一些干部失去警觉性和防范心理,从而走上贪腐之路。身为党员干部,务必不能有这种从众心理,而是要努力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利,邓小平曾说过,“领导就是服务”,权利是人民赋予的,要用它来为人民谋福利,只有这有这样,人民才能让你坐在台上。

  二是攀比心理。有的村干部认为自己是好歹也个吃“公粮”的干部,理应比其他群众日子好过一些,体面一些,宽裕一些。如果自己过得比别人差就会出现攀比心理,看他人穿好衣服、用好手机、住好房子心里就不舒服、不服气,不甘人后,打肿脸充胖子,借钱消费,透支消费。没钱就想发大财横财,心存贪念,不劳而获,把手伸向公家、伸向涉农补贴,出现挪用公款、贪污腐败现象发生。今年的“五四”青年节,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考察时,曾语重心长地告诫北大学生:当官别想发财,想发财别当官,千万不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作为村干部也是一样,既然做了这个村官,干了这个工作,就要负起维护村子稳定、促进村子发展的责任。我们村干部是人民群众选出来的,理应多为困难群众着想,珍惜现在的工作和生活待遇,保持良好的心态,正确看待个人利益得失,在个人待遇上知足常乐,努力带领群众致富,赢得农民群众的信任。

  三是侥幸心理。所谓侥幸心理,是人的一种不正常的心理反映,具有很强的腐蚀性和传染力,它是突破思想防线的杀手,是导致犯罪的祸根,是步入歧途的跳板。有的村干部上任之后,心里就打起了小九九,认为自己辛辛苦苦为集体做了这么多事,拿点用点是应该的,抱着“不会那么巧发现我”的侥幸心理,利用职务之便贪占集体或他人财物,最终深陷其中走上不归路。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不同场合告诫干部:作为一个领导干部,一定要牢记“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时刻崩紧防腐这根弦,不要心存侥幸。

  (二)要算好“三笔账”。一是算好“经济账”。作为一名村干部,只要脑子灵活、手头勤快,发展一些特色种养之类的,日子不会过得很很差。比如:燕塘镇九龙村新当选村支书朱莲花,靠自己灵活的脑子和勤劳的双手规模种植粉马蹄,成了九龙村有名的致富能人,也是燕塘镇第一个女村支书。当前,一个村干部的工资待遇虽然低了一些,但县财政也会按上级政策落实好经济待遇逐年递增机制。如果还不满足,相信“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的信条,那就会起贪心,生邪念。结果出事后被追缴财产,最终弄个倾家荡产。比如,凤翔镇原副镇长潘禄兴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与他人共同索取、收受或者单独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中共同受贿6.9万元,个人受贿2000元,构成受贿罪,开除党籍、开除公职,退回赃款,并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贪污腐败分子到头来只是一个金钱的“保管员”,因为吃进去的钱终究还得吐出来,自己一点好处没捞到,反而遭遇了牢狱之灾,一点都划不来啊!二是算“家庭账”。我们的村干部都是家庭的顶梁柱,本来有幸福和睦的家庭,当因腐败被查处判刑后,往往弄得个妻离子散,老婆、孩子、老人没人照顾。比如,西林县一位村干部韦某在监狱中曾经忏悔道:“我本有一个和睦幸福的家庭,而这一切都将因我的贪婪而葬送。我的违法违纪行为给我的家庭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他们要背负我的耻辱。我不知道高龄的父母如何面对邻居的议论,我不知道我的儿子和女儿怎样面对残酷的现实和世人的冷眼!我的事情对他们的工作、生活和婚姻,甚至是他们的人生,都带来了巨大的影响。我不知道我的妻子将如何独自撑起这个残破的家庭。我悔恨、痛心!愧为人父。”三是算“自由账”。在自由的时候体会不到,还总认为不自由,一旦出事进了监狱,就痛哭流涕,后悔莫及,从此身不由己。比如,凤翔镇原企业站副站长钟宏鸣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共同索取、收受或者单独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同受贿8.45万元,个人受贿5.4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一时之间什么都没有了,自由、工作、干部身份统统都没有了。且不说他怎么渡过11年的牢狱之灾,就是等到11年之后,他重返社会时已年老体衰了,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来源、没有朋友,试想,他将以什么样的心情和精神面貌来继续他的后半辈子?想想都觉得心酸。在座的同志,大部分都接近中年或已过了中年,如果犯了事进了监狱蹲个10年8年的,出来后会是怎样的境况,大家可以想象。因此,希望大家一定要算清经济账、家庭账和自由账,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守得住底线、经受住考验,保持一名合格村干部的应有本色。

  (三)要做到“三严”。一要严于自律。严于律己是领导干部必备的思想作风和道德品质。常怀律己之心,既是对党的事业的高度负责,也有利于干部的健康成长。人生最大的敌人是自己。事实证明,没有谁是天生的腐败分子。腐败堕落都有一个由小到大、 由轻到重,逐步走向深渊的过程。究其根源都是在自律上出了问题。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必须防微杜渐,重视小节,加强自律,也就是管住自己。作为村支书主任,只有先管住自己,才能有资格、有能力领导和教育其他干部。如果连自己都管不住,那就不可能带出好的班子、好的队伍、好的风气。因此作为支书主任,都要严格按照党对党员干部提出的标准、要求和纪律,规范自己的言行,以对党和人民事业的高度负责的态度,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做到“七管严”。这里讲得“七管严”不是说老婆管得严。而是说要管严自己的脑,不要昏了头;管严自己的嘴,不要乱吃乱喝乱说;管严自己的眼睛,不要看花了眼;管严自己的耳朵,不要偏听偏信;管严自己的心,不要偏了心眼;管严自己的手,不要办错了事;管严自己的脚,不要进错了门。二要严守各种禁令。要严格遵守党的规章制度和其他法律法规。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坚决抓干部作风建设,从“八项规定”到各种“禁令”,布满了“高压线”,一些干部感叹“为官不易”,有的以此为借口“为官不为”,做起了“太平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其实,“为官不易”本就应该是一种常态,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员干部就应该吃苦在前、享受在后。那些持“为官不易”观点的党员干部没能摆正自己的位置,实质是一种权力观的错位、宗旨意识的淡薄,他们是平常随意惯了,忘了自己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的责任。习总书记常说,“我们不舒服一点、不自在一点,老百姓的舒适度就好一点、满意度就高一点,对我们的感觉就好一点”,“政府过紧日子,群众才能过好日子”。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们要以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为红线,以英家革命的先辈先烈为镜子,教育引导干部查找“为官不为”根源,树立“为官有为”决心,时刻保持昂扬向上的进取心、保持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三要严格依法行政。最近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我们要学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强化依法办事理念,真正成为党纪国法的坚决执行者、忠实维护者和自觉落实者。对于村干部的日常工作来讲,依法行政就是要一碗水端平,公正处事。干部偏心,群众就寒心。群众对干部有意见,也往往是因为干部办事不公、自身不正。村干部都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亲戚朋友多、熟人多,干工作可能有时抹不开情面。因此,希望大家在处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如民政救灾、危房改造、涉农补贴、公益事业等),都要一视同仁,不能搞厚此薄彼、亲亲疏疏,不能违反工作原则、违背政策法律去办事,否则就会在失去群众信任的同时把自己也搭进去。

  同志们,建设平安宜居富裕幸福新钟山,需要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需要一支廉洁奉公的干部队伍,希望大家以今天分析的案例为戒,运用法律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用实际行动为家乡父老乡亲交出清正廉洁、干事创业两份合格答卷。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廉政 培训班 干部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