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新县桃城镇桂园路政务大厅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序号

权利人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广西大新安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出让

大新县城东区东环路东侧

6476.58

城镇住宅-经济适用房用地


大新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1年4月13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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