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某学院设备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海军某学院设备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概况

设备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玄武区半山园2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 年5 月26 日9点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JH14-W1015

项目名称:设备设施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35.93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35.938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1

会议系统翻译单元

8

2

数字发射主机

2

3

高性能红外幅射板

14

4

8通道红外接收机

400

5

充电箱

10

6

双边耳机

400

7

双边头戴式带咪耳机

8

8

智能会议系统软件(单机版)

1

9

智能会议主机

1

10

智能麦克

1

11

译员间

8

12

机柜

2

13

线缆辅材

1

14

安装调试及服务

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3年(含)以上,注册资金≥500万元(注册资金为2020年1月1日后增资的无效,以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非外商独资或控股企业,电子设备公司,投标货物应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为准);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视情给予1-3年或永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3年内在履行军队或政府电子类合同中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列入参加军队采购活动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生产(销售)范围。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17年-2019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4.报名代表人须提供近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售后服务体系完备,能够履行有关保密义务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5月7日至2021年5 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半山园21号

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售价:20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5月2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半山园2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涂助理           

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半山园21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涂助理

电 话:  189*****209     


标签: 设备设施 学院 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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