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扩能改造工程YQZQ-8标自购物资招标公告
铁路扩能改造工程YQZQ-8标自购物资招标公告
重庆至贵阳铁路扩能改造工程YQZQ-8标
自购物资采购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YJJZCG(2013)10号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重庆至贵阳铁路扩能改造工程YQZQ-8标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业主为渝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钢材、水泥、粉煤灰、外加剂、锚具、钢绞线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重庆至贵阳铁路扩能改造工程YQZQ-8标位于遵义市桐梓县至遵义市汇川区区间,工程内容包括改移道路、路基、桥涵、隧道等工程,标段内设桥梁20座,计8.197km,约占线路全长17.3%;隧道23座,计34.790km,约占线路全长73.44%;路基长度4.383km,约占线路全长9.26%;涵洞15座。重点控制性工程有:夜郎河双线特大桥(1116.78m)、夜郎镇站道岔特大桥(1009.39m)、夜郎隧道(4968m)、新娄山关隧道(4582m)正线总长47.01公里,设计时速200km/h。
工程造价:269600万元。
工期要求:42个月
开竣工日期:2013年5月1日-2016年10月31日
2.2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通用条件
所有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b.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c.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d.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e.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
f.代理商具备提供物资设备需要的资格或资质,代理的产品要满足通用条件中生产商的相应条件。
g.因质量原因被铁道部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申报;
h.铁道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专业条件
3.1.2.1钢材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b.生产商和代理商均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c.生产商需具备长材年生产能力100万吨以上,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亿元人民币,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必须获得并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d.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3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近两年年均综合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人民币以上。在取得钢厂授权的前提下,允许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进行投标。
e.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拥有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0-2012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f.生产商及代理商需具备提供钢材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g.具有近两年有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等),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应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不接受根据部物资办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应商。代理商需提供用户服务评价意见。
h. 物资制造工厂与其代理商不能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同一包件中制造工厂只能授权给一个投标代理商。
3.1.2.2水泥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b.生产商和代理商均已获得ISO9OO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厂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c.生产商水泥年生产能力120万吨及以上,具有生产低碱水泥的新型干法旋窑生产线,不接受同时拥有旋窑、立窑生产线生产厂的产品,不接受水泥粉磨站投标。生产商注册资金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近两年年均综合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及以上;
d.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近两年年均综合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代理商允许代理1个生产厂家的产品,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e.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拥有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0-2012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含低碱水泥检验报告及证明文件)。水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铁建设〔2010〕255号)及《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铁建设〔2010〕240号)等最新标准的要求。
f.具有近两年有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等),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应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不接受根据部物资办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应商。
g.物资制造工厂与其代理商不能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同一包件中制造工厂只能授权给一个投标代理商。
3.1.2.3粉煤灰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b.生产商注册资金达到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年生产能力达到20万吨及以上,能生产使用于C50以下混凝土、C50及以上混凝土所用粉煤灰。
c.产品必须是生产厂原厂生产,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拥有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0-2012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各项指标均能满足《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铁建设〔2010〕255号)、《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铁建设【2010】240号)的要求。
d.生产商近两年有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等),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应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代理商需提供用户服务评价意见。
3.1.2.4外加剂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的混凝土外加剂生产企业。
b.年生产能力5万吨以上。
c.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d.生产商近两年有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等),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应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不接受根据部物资办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应商。
e.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生产厂能生产符合《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铁建设〔2010〕255号)及《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铁建设〔2010〕240号)等最新标准要求的外加剂;拥有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聚羧酸系外加剂申请人应在铁道部科技司发布的名单范围内并通过CRCC认证。
3.1.2.5钢绞线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的生产厂。
b.生产厂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c.年生产能力达到8万吨及以上,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的相关规定。
d.生产厂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拥有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e.投标人须拥有近两年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等);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的供货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根据部物资办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3.1.2.6锚具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锚具年产量在400万孔以上。
b.生产厂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c.生产厂已通过“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的CRCC认证。
d.生产厂须具有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近两年质量检验报告。
e.生产厂须拥有近两年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等);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的供货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根据部物资办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3.2本次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和列入中铁一局物资供方黑名单的投标人。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3年6月13日——2013年6月1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经年检的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重庆市北部新区人和大道11号中铁一局集团桥梁公司物资管理部(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linhaiwuzi@163.com)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同品种物资售价1000元(以现金方式购买),售后不退。
5.3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如需电子版请自备存储设备。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2013年6月24日8:30时—10:00时,地点为: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汪家桥新村119号天宇大酒店。
6.2所递交的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与文件电子版(Word文档)分别密封,密封处加盖密封章或公章,封皮标明资格预审项目名称、申请单位名称和物资种类。
6.3 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装订不符合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北路1号 邮编: 710054
项目部联系人: 黄亚军 电话: 138*****529 电子邮件:********4@qq.com">********4@qq.com
招标组联系人: 白 杨 电话: ********308
联系人: 史明伟 电话: 186*****455 电子邮件:*******@qq.com">*******@qq.com
传真: ***-********
二〇一三年六月八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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