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应急处置指挥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培训服务采购公告

东莞市应急处置指挥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培训服务采购公告



根据《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广东省减灾委办公室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广东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工作的通知》(粤安办〔2019〕116号)《应急管理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要求,拟组织开展全市应急处置指挥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培训活动。现就培训服务培训服务项目需求公告如下,并公开征集服务供应商。

一、培训内容

(一)组织一期应急处置及指挥调度能力课程培训;

(二)组织一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救援能力培训;

(三)应急处置及指挥调度能力理论培训范围:应急管理概论、应急预案编制及管理、突发事件的分类及信息报送、应急处置典型案例分析等课程;

(四)应急救援队伍救援能力理论培训范围:应急管理概论、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与现场安全管理、东莞市地质灾害规律研究和避险防灾措施、应急心理干预、森林消防灭火基础理论、森林火灾火场安全与应急避险、地震救援行动程序等课程;

(五)实践内容:三防应急处置指挥模拟调度、危化品运输车辆公路突发事件模拟指挥调度;徒步突进、营地现场评估和搭建、创伤急救与无行动能力转移等课程;

二、培训对象和时间

(一)本次培训活动共开设应急处置指挥调度能力培训班和应急救援能力培训班两个班次,每次培训时间2天,每次培训课时不少于16学时(2天)。

(二)应急处置指挥能力培训对象为各镇街(园区)分局应急救援股(室)负责人、专职值班员;应急救援能力培训对象为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骨干;每个班次培训人数不超过100人。

(三)应急处置指挥能力培训时间计划6月中旬,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救援能力培训计划10月中旬。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培训费用含场地租赁、物料采购、培训人员食宿、误工及其他与培训相关辅助工作等;

(二)针对各班次培训内容,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教材选编、课件的制作;

(三)根据培训要求,邀请国内相关领域应急救援著名专家、教授组建综合性强、高标准的专业教学团队,结合实际需求,从实战角度、提高培训效果;从检验培训效果等方面出发,理论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实操练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须为在东莞市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开展业务工作所需的办公设备及办公条件。

(二)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一年内具有1次以上相关市政单位或社会科研组织机构的培训项目经验;

(四)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员会专家资格,授课讲师队伍必须都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及以上学历。

四、报价说明

(一)本项目报价方式以固定价格形式,包括我局核定的外包项目(所有租赁费用、工作人员服务费、物料采购费、误工费、税费等相关费用)的所有费用;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0,000元整,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报价明显不合理的投标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件要求

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应当按下列要求按时投件:

(一)投件资料要求:资料应包括营业执照、相关专家、讲师资质及聘用合、具体培训方案及有关报价等。所有投件资料统一A4纸打印,一式叁份,每份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二)投件方式:密闭投递。有关投递资料请用信封统一装好密封,在封面上注明投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公章;

(三)投件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机关二号大院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科。联系人:黄鸿森,联系电话:****-********132*****223

(四)投件截止日期:从公告起至5月14日截止。邮寄投件的以投件寄出日期为准;

(五)投件方式未采用密封投件的、或逾期投件的,一律不予接收。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5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培训服务 应急救援 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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