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通村水泥路工程(№1、№2、№3、№5标段)招标公告

2013年通村水泥路工程(№1、№2、№3、№5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都安瑶族自治县2013年通村水泥路工程(№1、№2、№3、№5标段)已由都安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都发改字〔2013〕40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业主为都安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及地方自筹等,招标人为都安瑶族自治县公路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GXDYZB-2012-(N)27
都安瑶族自治县2013年通村水泥路工程(№1、№2、№3、№5标段)位于广西河池市境都安瑶族自治县境内。工程计划工期:№1、№3标段均为180日历日,№2、№5标段为120日历日。招标的范围为:路基、路面、桥涵、安全设施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招标路段划分为 4 个标段,如下表:
合同号 项目名称 桩号 长度(km) 工程内容
№1 永顺-永合 K0+000~K4+414 4.414 路基、路面、桥涵、安全设施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 弄六-尚智 K0+000~K3+560 3.56 路基、路面、桥涵、安全设施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 尚智-尚莆 K0+000~K6+065 6.065 路基、路面、桥涵、安全设施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5 永乐-永顺 K0+000~K2+000 2.000 路基、路面、桥涵、安全设施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并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河池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属A级及以上的企业,对本项目标段投标时,最多只能投2个标段,且允许中2个标;属B级的企业,对本项目标段投标时,最多只能投2个标段,且允许中1个标;属C级的企业,对本项目标段投标时,只能投1个标段,允许中1个标段。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河池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实施方案的规定执行。
3.4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登记备案制:凡参加投标的企业须在“河池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新建路55号 河池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分站,联系人:鲁喜文 ****-******* 139*****052),并出具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有关廉政登记查询证明。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6 月 8 至 2013 年 6 月 17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都安县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都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二楼)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理人持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点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无授权时则不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及安全考核合格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五大员证书及身份证、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及五大员2013年1-4月份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附:在本单位近期连续不少于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河池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分站登记备案的登记表、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以及提交上述齐全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原件核验。
注:上述所需提供资料除备注需要提供资料原件外,其余的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上述所需提供资料中除了五大员身份证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身份证不需核查原件外,其他的资料均需核查原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图纸及资料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本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2、№5标段均为 肆万元整,№3标段为捌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的基本账户以转账的方式交至:都安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 工行都安支行 ,银行账号: ****************911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如有需要由投标人自行安排。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3 年 7 月 2 日 15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都安县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都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二楼)签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都安瑶族自治县公路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都安县安阳镇翠屏路138号 地 址: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4楼
邮 编: 530700 邮 编: 530022
联 系 人: 黄义生 联 系 人: 黄工
电 话: 136*****069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日 期: 2013 年 6 月 8 日 日 期:2013 年 6 月 8 日
9. 监督部门
都安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日期:2013 年 6 月 8 日 日期:2013 年 6 月 8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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