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关于亭林片区柏庐二村物联网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KSJY2021-F-T-005)
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关于亭林片区柏庐二村物联网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KSJY2021-F-T-005)
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亭林片区柏庐二村物联网改造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采购人信息
1.采购单位: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
2.联系人:徐科;
3.联系电话:****-********;
4.联系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028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采购代理机构: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联系人:刘巧巧;
3.联系电话:****-********;
4.联系地址: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楼4F。
三、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KSJY2021-F-T-005;
2.项目预算:人民币伍拾万零贰仟叁佰肆拾元玖角贰分(¥502340.92);
3.采购内容:
柏庐二村项目位于昆山市玉山镇新昆街北,樾阁北街东,项目共有10栋多层住宅楼,有南出入口和北出入口共2个出入口。
本次改造范围包括小区智慧停车,智能消防栓和智能井盖;项目共有固定停车位87个,划线停车位18个,消防车道违停车位10个,1个消防栓,269个井盖。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殊条件
无。
(三)其他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时间节点
1.网上报名起止时间:上网之日起至2021年05月11日17:00(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9日10:30(北京时间);
3.远程签到起止时间:2021年05月19日10:00至10:30(北京时间);
4.远程CA预解密时间:2021年05月19日10:30至10:40(北京时间);
5.远程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9日10:30(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B2层)。
六、报名响应及远程开标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提交响应文件及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未使用上述方式将导致无法报名或响应失败。
2.供应商须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
3.供应商通过“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进行网上报名、下载谈判文件、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及完成远程开标。
4.远程开标支持计算机端及手机端,供应商可根据“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对应的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5.技术咨询(工作日09:00-17:00)
5.1联系电话:****-********;
5.2供应商QQ群:********7,投标相关流程请参考群文件中《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快速指引》文件;
5.3 CA咨询:****-********。
6.注意事项
6.1本项目以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为准,不再收取纸质响应文件及相关原件等纸质材料,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与否,以收到系统自动发回的PDF格式的回执为准。
6.2远程开标设备必须符合配置要求(配置要求详见操作手册),且必须配备麦克风和摄像头(采购过程可能需要视频和语音交流)。项目开标前,供应商应当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对必要的软件进行提前启动,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应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7.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8.交款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远程扫描二维码交纳(缴费时备注投标单位名称)。
9.成交后成交单位需提供与网上投标文件一致的书面投标文件叁套,用于项目归档。
10.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七、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4.本谈判文件由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5.昆山市财政局监督电话:****-********。
八、为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供应商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环境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2、政府采购政策
(1)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投标人给予价格扣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绿色采购
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九、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以预算金额为基数按差额累计法收费(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万元,收取1.1%;500-1000万元,收取0.8%;1000-5000万元,收取0.5%;5000-10000万元,收取0.25%);最低叁仟元整。该费用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付清。账户信息: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帐号:****************7259 开户行:建行昆山城中支行
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07日
招标
|
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