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隔离栏及交通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

龙井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隔离栏及交通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隔离栏及交通设备采购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交通管理设备

采购单位龙井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行政区域龙井市公告时间2021年05月07日16:4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5月08日至2021年05月1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00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龙井市海兰西路342号,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5月20日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龙井市海兰西路342号,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预算金额¥87.5544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龙井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龙井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金鑫****-*******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龙井市建设局后院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卢淑英****-*******

项目概况

隔离栏及交通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BYZB202120

项目名称:隔离栏及交通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JLBYZB202120

2、项目名称:隔离栏及交通设备采购;

3、预算金额:875544元(投标价不得超过此价格);

4、采购需求:对隔离栏及交通设备进行采购,交通设备必须与龙井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智能交通管理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并通过平台软件实现对该设备中心定位,局部框选放大等功能。详见磋商文件;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出资比例100%;

7、合同履行期:合同生效后25日内全部完成采购安装任务并竣工验收;

8、付款方式: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合格标准。质保期2年,具体详见保修条款;

10、供货地点:建设单位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25日内全部完成采购安装任务并竣工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生产或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生产或销售本次招标所采购货物的供应商是独立于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2.1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投标。2.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4在近三年(2018年5月1日-2021年4月30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登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按办事指南中相关规定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招标采购活动。联系电话: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08日至2021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 3.1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购买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1年5月8日到2021年5月13日(周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00 时,下午1:30 时至 4:30时(北京时间,下同)须将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3@qq.com邮箱(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文件材料-投标人单位全称),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对资料收到和合格情况进行确认。(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必须体现委托代理人有效联系方式及邮箱);(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招标文件款发票开票信息;3.2 资料收到确认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开户银行:延边农村商业银行龙城分理处,账号:0000 1201 0500 0141 54921,行号:3142 4950 0024),转账备注须注明XX项目招标文件费,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购买时间以招标文件款到账时间为准。3.3招标文件费确认到账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到投标人邮箱,纸质版招标文件以邮费到付方式邮寄。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龙井市海兰西路342号,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龙井市海兰西路342号,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井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龙井市        

联系方式:金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龙井市建设局后院二楼            

联系方式:卢淑英****-*******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鑫

电 话:  ****-*******

 

标签: 交通设备 隔离栏 交通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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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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