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新村乡创公寓项目、南新村精品民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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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新村乡创公寓项目、南新村精品民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南新村乡创公寓项目、南新村精品民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由成都天府新区农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天府新区永兴街道南新村。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成都天府新区永兴街道南兴村,为南新村乡创公寓项目、南新村精品民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包含:1)南新村乡创公寓项目位于天府新区永兴街道南新村,项目分布在南新村拆院并院小区及灾后重建小区,其中拆院并院小区63套,灾后重建小区12套,建筑总面积共8301平米,房屋分115平米(3室1厅1卫),120平米(3室1厅1卫)、70平米(2室1厅1卫)三种户型。建设内容包含天棚、地面、墙面、门、窗等装修;水电改造;灯具、热水器等电器设备安装。2)南新村精品民宿项目位于天府新区永兴街道南新村新农村示范点(小区),具体房号分别为44栋1号、44栋2号、44栋3号,3套安置房组成为一栋独立的联排建筑,建筑面积分别为80、171、17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28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内外装修、强弱电安装、总平景观、家具家电、软装配饰、厨卫设备等。

2.3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一)本项目设计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装饰装修设计服务工作,主要包括工作内容如下:

1.装修工程:南新村乡创公寓项目75套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及南新村精品民宿项目44栋1号、2号、3号室内外装饰装修等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装饰工程的设计工作。

2.安装工程:南新村乡创公寓项目75套房屋及南新村精品民宿项目44栋1号、2号、3号安装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强电系统、给排水系统、通风空调系统、弱电智能化系统、监控系统等的设计工作。

3.总平景观工程:南新村精品民宿项目44栋1号、2号、3号室外景观绿化、地面铺装、围墙、小品等的设计工作。

4.其他工程:家具、家电、摆件及窗帘等软装深化及配合。

5.所有设计必须满足施工及使用功能要求。

(二)本项目施工工作:

施工范围及内容:除招标人另行委托的工作外,投标人应完成本项目所有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并完成工程保修期内的所有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建筑结构工程、装修工程、室外工程、强电工程、室外照明、弱电智能化、给排水工程、家具家电、饰品及装饰画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拆除工程:包含砌体拆除、混凝土拆除、门窗拆除、平立面及天棚装饰面层拆除、基层拆除、机电设备拆除、管线拆除等为完成装修所必须进行的拆除工作。

2.建筑结构工程:包括新增砌体、防水等。

3.装饰装修工程:包括楼地面、墙柱面、天棚装饰、外墙装饰、门窗、隔墙隔断、固定家具等。

4.室外工程:室外景观绿化、照明等。

5.电气工程:包含配电箱、配管配线、灯具、开关、插座、应急疏散指示等。

6.给排水工程:给水管道、洁具、花洒龙头等。

7.活动家具及软装:活动家具及窗帘等软装。

8.其他:室内外标识及标牌等。

2.4 计划工期:第一批次须在2021年06月30日前完工,剩余批次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或其他开工指示文件)为准,投标人须在下达开工令后60日内完工。

2.5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并按四川省、成都市及天府新区现行相关文件规定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要求。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为:

(1) 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 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1) 设计资质单位:

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投资额不少于5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业绩;

(2) 施工资质单位:

近3年已完成(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单项投资额不少于5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4 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5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6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装饰装修设计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1.7财务要求:

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1年05月08日至2021 年05月12日,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866号C座3楼会议室持下列资料领取招标文件。

(1)领取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盖公章)及单位介绍信;

(2)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盖公章);

(3)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盖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盖公章);

(5)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收复印件盖公章);

(6)类似工程业绩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盖公章);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6月02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866号C座3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网址:)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天府新区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府菁蓉北二街23号北鑫苑北区10栋3楼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866号C315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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