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关于征求《杨凌示范区文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杨凌示范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关于征求《杨凌示范区文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各有关单位,文博单位、社会各界人士:

为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提高示范区文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质量,现将《杨凌示范区文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征求时间:2021年5月7日—2021年5月12日10:00。

欢迎单位和个人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的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合理意见建议。

附件:《杨凌示范区文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 :张 楠 联系电话:029-87033639

传真:029-87035553 邮箱:171533402@qq.com

邮寄地址: 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政务大厦718室 张楠(收)

杨凌示范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2021年5月7日







杨凌示范区文物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杨凌示范区文旅体育局

2021年5月

目录

前言

第一章发展形势

一、杨凌示范区历史文化遗产及保护工作概况

(一)文化遗产总体概况

(二)既有文物工作情况

二、“十三五”期间杨凌示范区文物工作回顾

(一)文物安全管理安全防范能力有效提高

(二)顶层制度建设逐步完善

(三)文物宣传展示水平大幅提升

(四)文物保护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实施

第二章发展环境

一、发展背景和机遇

(一)稳步推进“一带一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国际文明交流互鉴带来新契机

(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发坚定文化自信的新思考

(三)中华文明精神标识为杨凌推动“三个陕西”建设中的文化价值注入新能量

(四)、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黄河文化保护传承等重大政策为陕西各地文物发展提供新抓手

二、存在问题

(一)文物保护利用理念和方式创新不足。

(三)机构队伍与管理任务不相匹配

(四)文物社会力量参与渠道不畅

第三章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一)站位国家战略和文化政策

(二)坚持文物保护工作基本方针

(三)服务陕西社会经济发展大局

三、发展定位

四、发展战略

(一)、夯实保护基础

(二)深化工作改革

(三)、推进利用创新

(四)强化产业支撑

(五)扩大开放交流

(六)促进融合共享

五、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二)发展指标

第四章主要任务与计划

一、落实安全责任,强化文物治理

二、夯实基础工作,加强保护研究

三、完善管理体系,健全体制机制

四、突出规划引领,拓宽展示途径

五、推动融合创新,盘活文物利用

六、充实文博体系,提升服务功能

七、加快人才建设,促进事业发展

八、筑牢科技支撑,实现智能发展

九、推进宣传教育,扩大交流合作

第五章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

一、实施国家农业文化遗址公园建设项目

二、实施泰陵三防体系建设工程

三、实施文物基础信息数据库项目

四、实施杨凌文物数字化“三大平台”建设工程

五、实施全区博物馆展示提升工程

六、实施杨凌示范区文旅融合发展项目

七、实施杨凌文化遗产价值传扬工程

八、实施示范区新时代文物人才孵育工程

九、实施文物保护利用交流合作项目

第六章规划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管理,强化责任落实

二、统筹监督实施,加强法制建设

三、拓展资金筹措,提升使用绩效

四、统筹规划衔接,动态评估调整

前言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要深入挖掘历史遗存蕴含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价值理念、道德规范。2020年9月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努力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更好认识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提供坚强支撑。

2015年、2020年总书记两次来陕视察期间,均对陕西文化遗产给予了高度评价,要求我们保护、利用、传承好“中华文明、中国革命的精神标识”,为新形势下我省文化遗产工作提供了方向性、根本性指引。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连续印发《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为文物事业发展谋定未来,也为陕西“十四五”期间文物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提供了重要依据和方向指引。

杨凌示范区文物事业作为陕西省文物保护利用传承的组成部分和重要环节,在“十四五”期间应牢固把握十九大以来中央关于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指导方针及核心思路,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在贯彻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落实陕西省“十四五”规划总体目标及任务布局基础上,充分认识机遇与挑战,深刻总结“十三五”期间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中的难点、堵点及瓶颈,以问题为导向、以问题促发展,突出资源优势、补足现状短板,着力实现示范区文物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推进文物保护利用传承,使文物工作成为促进示范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力量。

为引领“十四五”期间杨凌示范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科学、合理、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国家级专项规划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的总要求,结合杨凌示范区自身资源特点和重点目标任务,编制《杨凌示范区文物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第一章 发展形势一、杨凌示范区历史文化遗产及保护工作概况(一)文化遗产总体概况

杨凌示范区位于陕西关中平原中部偏西地区,渭河北岸,水利条件优越,土壤肥沃,自新石器时代以来,历代皆有人类在此繁衍生息,留下了大量的历史遗存与文物古迹。早在4000多年前,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农官——后稷,就在这一带“教民稼穑,树艺五谷”,开创了我国农耕文明的先河。

目前,经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发现,全区境内不可移动文物种类多、数量大、时间跨度长,从新石器时代到汉、唐、宋、元、明、清及近现代各个时期均有文物遗存。全区现存文物点55处,已公布文物保护单位18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无级别一般不可移动文物37处,包含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和近现代历史建筑等类型在内。此外,示范区内馆藏了大量丰富的可移动文物,以石制工具、陶器、兵器、青铜器和古钱币等为主,总量达5044组(件),其中等级文物数量共计61组74件。

杨凌示范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涉及了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民间文学、民间手工技艺、传统美术、曲艺及戏剧等,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34项,其中省级6项,传习所8个,省级传承人2个,区级非遗传承人16个。

杨凌文化遗产历史悠久、类型全面、内涵丰富,从不同角度反映了区域的历史变迁和文化特色。作为陕西全省历史文化遗产体系中的组成部分,杨凌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意义,是“华夏源脉”与农耕文化的突出代表之一,是“大秦帝国”、“汉家天下”郡县制度及治理形态的摹刻缩影之一,是体现黄河流域关中腹地中国历史起点与成就的典型载体之一,是陕西“中华文明精神标识”不可或缺的实物彰显之一。

(二)既有文物工作情况

建国以来,党和国家政府十分重视文物保护工作,陆续公布八个批次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两处位于杨陵。1950年2月陕西省人民政府成立后,核准公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达七个批次,四处位于杨陵。杨陵镇归入咸阳市并正式设区后,于1990年开始公布杨陵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自1997年杨凌农业高新产业示范区成立至今,在既往文物保护单位核准公布基础上,全区印发了关于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加强基本建设中文物保护工作等多项重要文件;同时常设有18处保护机构并划定文物保护区划;完善文物档案记录17处,树立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碑18处。目前,杨凌示范区下辖杨陵区设区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杨陵区文物局,直属文物保护机构有杨陵区文管所、泰陵文管所。在现有机构设置基础上,制定了安全巡查、古建消防管理、田野文物保护、文物库房安全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和办法,编制《杨陵区田野文物安全应急预案》、《杨陵区库房文物安全应急预案》,组织了实地演练。

为确保文物安全得以落实,管理部门每年与保护人员签订《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文物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任务。对田野文物坚持实行月查制度,并与消防部门联合检查,开展安全综合治理,结合“遗产日”、“博物馆日”、“宪法日”集中宣传相关法规。

在文物环境方面,每年对泰陵实施植被整治和绿化提升,对其他重要遗址采取地面清理措施,获得了可见成效。

二、“十三五”期间杨凌示范区文物工作回顾(一)文物安全管理安全防范能力有效提高

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落实文物保护属地监管责任,全区18处文物保护单位严格落实文物保护“四有”工作规范。联合示范区公安共同开展“秦鹰”等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行动,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工作合力有效形成。以“无黑无恶”为抓手深入行业乱象治理,印发《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7项机制》《示范区文物安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文化旅游和文物保护行业无黑无恶创建标准》,行业乱象治理长效机制有效形成。“十三五”期间,支持陕西省文物保护管理工作,配合编制杨陵区《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规划》,规划经由省政府公布。响应全省文物保护单位栽桩亮界工程,于2017年起对区内文保单位实施保护标志碑和保护界桩更新,完成18处文物点树立工作。

(二)顶层制度建设逐步完善

2020年全省率先制定出台《杨凌示范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明确文物保护责任、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大力推进文物合理利用、创新文物价值传播推广体系、加强青少年文化遗产教育”等7方面17项重点改革任务,全面提升示范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顶层政策设计。2019年按照同城一支队伍改革总体要求,组建杨陵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实行“局队合一”管理,从制度层面理顺行业执法检查工作。

(三)文物宣传展示水平大幅提升

为更好发挥博物馆社会服务功能,2020年起局内每年列支5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西农大博览园面向市民免费开放。持续推进博物馆标准化体系建设,昆虫博物馆完成提档升级改造建设,运用科技手段提升博览展示水平,在博物馆的基础上升级为科技馆,博物馆服务社会的功能得到了较好发挥。近年,持续开展对泰陵、马超岭遗址、唐王洞遗址等环境风貌整治工作,组织实施排污沟渠工程,配置垃圾处理系统,区内文物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提升。

(四)文物保护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实施

推动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建设, 扎实开展文物保护大调研大走访工作,对区内文物资源“活化利用”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形成《示范区文物资源调研报告》。完成《泰陵安防工程项目设计方案》编制和修定,完成隋泰陵陵前广场保护性绿化提升工程。完成文物库房升级改造,新增精品文物库房,提高了文物藏品分类管理水平。推进泰陵考古资料研究梳理工作,开展了泰陵文物保护规划前期调查。征收古邰国遗址分布范围土地,为遗址后续保护利用奠定了良好基础。

第二章 发展环境一、发展背景和机遇(一)稳步推进“一带一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国际文明交流互鉴带来新契机

“一带一路”战略构想与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为陕西文物事业的国际交流提供了新契机,也对文物保护理念更新提出新要求。依托陕西众多的丝路遗产和厚重的丝路文明,按“世界文化遗产”标准全面提升文物工作质量,通过策划文物外展、加强学术合作、促进文物交流,与世界接轨,拓展全省文物事业交流互鉴广度和深度,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传播出去,迎合打造陕西作为“丝绸之路”重要节点,在此基础上杨凌是实现伟大战略构想中文化支撑的组成部分。

(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发坚定文化自信的新思考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文化根脉,其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不仅是中国人民思想和精神的内核,对解决人类问题也有重要价值。我国积极提倡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求继承和发展中华文明和革命精神,以提升国家软实力和影响力,坚定文化自信,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响应国家战略,着力保护利用作为传统优秀文化物化形式的历史文化遗产,发挥大遗址的社会价值,持续开展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和维护工作,将促进保护成果惠及民生;进一步优化博物馆体系,推进新类型博物馆建设和资源均等化,提升博物馆管理水平、科研能力,发挥其公共服务功能,书写现代文明与文化遗产相融共生的崭新篇章,将有力支撑文化自信。

(三)中华文明精神标识为杨凌推动 “三个陕西”建设中的文化价值注入新能量

201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陕西时指出:“黄帝陵、兵马俑、延安宝塔、秦岭、华山等是中华文明、中国革命、中华地理的精神标识和自然标识”。2020年4月,总书记再次来陕视察时指出:“陕西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重要发祥地之一。要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要”。这对陕西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作出具体定位,提出了新要求,此为切入点,进一步挖掘陕西文物的内涵,拓展文物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的方式与深度,大力推进文化建设,让文物活起来,实现文物事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社会化和数字化,实现保护成果全民共享。强化陕西作为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重要发祥地的重要地位,建立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让文化遗产焕发活力。

(四)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黄河文化保护传承等重大政策为陕西各地文物发展提供新抓手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进入新时代、新阶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十四五”期间,我国将着力实施国家文化公园、黄河文化保护传承、美丽乡村建设,以从文物行业的层面,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文物保护利用可以从供给端入手,以创新形成更高质量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整合提供具有国家代表性、经典性的文化休闲服务体验,从而形成更高质量的文化服务供给,扩大和引导公共文化消费,助力经济转型、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增进人民的文化福祉,凝聚力量深入带动区域经济、社会、文化、生态高质量发展。

二、存在问题

当前,杨凌示范区文物事业发展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但仍需深刻认识存在问题,并以问题为导向,不断攻克影响制约文物事业发展的瓶颈和改革难点,实现补齐短板、强化弱项、追赶超越。

(一)文物保护利用理念和方式创新不足

杨凌示范区现存大量遗址被现代城市、村庄叠压的现状较为普遍,城镇建设项目与文物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文物部门与自然资源部门在土地划定标准和土地规划上的对应衔接还不密切,保护管理难度较大。

社会各界对杨凌文物的关注度和了解度不高,文物面向公众宣传推广的渠道狭窄,覆盖率、知晓率、接受度有限,周边学校、机关单位、城乡社区联动的共建共享机制建设不够完全。公众对文物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不足,积极参与文物保护的氛围不够浓厚,文物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不易发挥。

文物保护和文化开发利用水平还偏低,文物资源保护措施实施不够,文物活化利用不足,文物旅游融合策略不明晰。在文物展示利用理念方面,对“让文物活起来”的支持引导不足,文化遗产价值挖掘不充分,文物价值的传播推广体系缺乏创新,展示利用模式和方式滞后,重大项目策划包装不足,文化传播影响力不强,无法充分释放杨凌文物的发展潜力与活力。

(三)机构队伍与管理任务不相匹配

随着文物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不断扩展,保护对象增多,任务日益艰巨,挖掘、传承、弘扬历史文化需要大量专业人才。基于杨凌示范区实际,文物保护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受制于机构编制等条件限制,导致文保专业人员匮乏,全区整体专业力量和科研水平还处于中等偏下水平。

(四)文物社会力量参与渠道不畅

示范区成立以来,文物保护管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基本稳定,但由于辖区内城镇发展和建设活动造成遗址安全管理压力逐年增大。从文物保护管理工作长远实施来看,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和安技防建设方面存在短板,田野文物安全防控环节突显薄弱,尤其是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防措施投入不够,防控体系建设滞后,安全事故隐患较大。

目前在社会力量投入方面,杨凌示范区仍未有较优的财政、金融、税收政策支持保障,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投入操作流程不明确,难以更好地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协力发展的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局面。

第三章 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以文化建设为重要支点,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来陕视察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将文物事业作为战胜前进道路上各种风险挑战的力量源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辩证剖析新时代的机遇与挑战,坚持推动中华文明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坚持保护优先的工作理念,加大文物保护力度与科技创新,深化文物事业体制机制改革,深入发掘历史遗存蕴含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价值理念、道德规范和中华民族的文化精神、文化胸怀,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要,切实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与影响力,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为2035把我国建成文化强国、显著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提供有力支撑,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一)站位国家战略和文化政策

深入贯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坚持统筹规划、创新引领、突出重点、有序推进,落实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各项要求,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二)坚持文物保护工作基本方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坚持党对文物工作的领导,坚持依法保护利用,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基本方针,守护“中华文明精神标识”。

(三)服务陕西社会经济发展大局

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紧扣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主动对接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对标《陕西省“十四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和陕西“十四五”规划重点目标任务,务实精准确定文物事业发展方向和发展指标,拓展文物服务社会的内容和方式,落实文物惠民,服务全省社会经济发展大局。

三、发展定位

站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立足“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文化强省建设”,对标“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要求”,努力开创“十四五”时期杨凌示范区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固实“彰显华夏农业文明传承基地”,着力建成黄河流域文物保护利用——“华夏溯源,农耕杨凌”农业文化博物馆之城,创建杨凌示范区“中华文明标识和共有精神家园”新高地。

四、发展战略(一)夯实保护基础

以稳固扎实地做好文物遗产资源保护工作,作为促进区域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蓬勃发展的基础条件。“十四五”期间以充分的田野调查、考古发掘和整理研究工作为依据,开展文物保护规划、实施文物保护工程;以加强文物基本档案完善、优化基层管理条件,创建文物巡视体系为主要方向,提升文物基础管理工作;以新兴信息技术、电子平台使用为手段,建立遗址安全监测体系;以开展文物保护宣传交流,进行社会教育为方式,提高群众保护意识;以文物保护专业人才和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培养为形式,促进区域文物事业基础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深化工作改革

强化示范区对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负有的主体责任,强调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应切实贯彻文物保护“五纳入”,加强责任意识。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文物安全双轨责任制和量化考核体系完善并制度化。进一步明晰文物部门与相关部门针对文物保护的职责边界,充分履行保护职责,积极发挥文物部门专业指导监督作用。

(三)推进利用创新

引导“让文物活起来”的文物展示利用理念发挥作用,充分挖掘文物价值,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创新文物价值的传播推广体系,探索文物展示利用新模式,策划打造文物保护利用重点项目,加强杨凌示范区文化传播影响力,充分释放杨凌文物的发展潜力与活力;提高文化遗产利用的标准和水平,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推动文化遗产利用创新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

(四)强化产业支撑

依托杨凌示范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历程和成果,以“农科”品牌为基础,进一步培育扶持新业态,发展现代服务业,并以此为支撑,增强文物展示利用体验,增进文化传播推广,促进文化旅游、文化产品、文体休闲等从产业链低端向高端转移,逐步形成高文化品位和高技术含量的服务业集群,谋求加快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带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满足区域发展需求。

(五)扩大开放交流

扩大文物资源对外开放,积极“走出去,请进来”,打破壁垒、整合资源,面向全国全省全社会,筹划具有吸引力及品牌特色且多样化的文物展示观览、文化遗产活动。扩大文物事业交流合作,拓展文物工作交流平台,拓宽文物事业合作渠道,与省内外文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同开展文物保护利用研究与研讨,建设专业性、区域性、联合性的机制体系。

(六)促进融合共享

促进文物保护利用与先进技术融合、文化与旅游融合、文化衍生和设计服务与产业融合等“三个融合”发展,以文化遗产旅游、田园景观化旅游、文化生态旅游为手段,以科技保护技术、多媒体科技、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为途径,以优秀历史文化交流传承、文物保护利用成果共享为目的,形成专业技术为方案加快保护、文化旅游为抓手提升利用、信息网络为平台加强传播、产业服务为保障推动发展的保用结合新模式,将杨凌文物保护利用成果惠及民众、惠及民生、惠及人民群众精神需求、惠及民族文化弘扬传承。

五、发展目标(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以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指引,紧紧围绕走出一条符合示范区发展实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全面厘清杨凌示范区文物资源保存、管理状况,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工作明显提升,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可移动文物保存环境大幅度改善,预防性保护和抢救性修复工作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完善,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主体多元、结构全面、特色鲜明、富有活力的博物馆体系基本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和社会教育作用更加凸显;文物旅游融合持续深入,文博创意产业及其他相关支撑性产业提速发展,社会影响广泛;文物行业人才培育机制全面形成,专业人才队伍结构实现优化,文物科技保护能力水平明显提升;全面落实国家文化战略,黄河文化遗产廊道杨凌域全面建成;区域内文物对外交流合作更为广泛,传播中华文化影响力不断彰显。

(二)发展指标

1.深化改革推进治理能力提升。不断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力度,完善和加强文物保护机构职能,提升杨凌示范区文物治理能力,推进文物法治建设。继续推进文物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建立符合杨凌示范区实际的高层次文博治理队伍。

2.落实中央和全省重大决策部署。支持陕西省打造国家黄河文化遗产廊道,做好重要遗址、遗物的保护维修和展示提升工程。

3.加强考古工作,推行城镇建设考古先行。落实配合基本建设考古勘探、发掘,推广自贸区土地储备考古前置经验,规范基本建设考古工作管理。加强辖区内重要遗址的考古与研究,切实完善古邰国遗址、泰陵及其他保护单位的考古工作,为后续保护利用奠定坚实基础。

4.推进博物馆高质量发展。继续构建完备的博物馆体系,着力推动智慧博物馆开发,扩充农业主题历史文化博物馆内容和内涵,逐步形成以陕西黄河流域农业文化展示品牌为主的博物馆城。持续加大藏品保护研究、馆藏文物研究、藏品征集保管研究、库房保存环境改善力度,研究出台藏品库房规范化、标准化指导意见,为馆藏文物提供适宜保存环境。将博物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提升博物馆社会公众服务能力,深入推进博物馆“六进入”,加强博物馆研学旅游,推动博物馆真正成为中小学生的第二课堂,打造博物馆经典教育案例。

5.加强文物科技保护。组织构架科研人员工作联盟,加强杨凌示范区土遗址、露天石刻等现状情况研究评价、稳定性监测与评估、保护修复材料研究等工作,利用新型保护技术手段,推动建成杨凌华夏起源农耕文化遗址科研基地。

6.强化文物安全工作。完善文物法律法规体系、安全责任体系;全面建立长效保护机制和追责问责机制;加强文物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制定标准规范,严厉打击文物犯罪活动;推动示范区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机制;全面开展陕西省级以上文保单位区划地形测绘工作。

7.扩大对外交流合作。配合国家和我省重大外交、文化活动,筹划多样化文物展览活动。加强交流合作,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智慧支撑,做好文物保护利用的研究和技术应用,创建并形成联盟机制。

8.推进文物数字化建设。科学制定信息采集标准,运用数字化手段采集、整理、储存重要等级文物信息。广泛建设文物资料云存储及数据管理平台、文物展示利用数字化平台,形成文物保护利用数据共享服务体系,以“互联网+中华文明”为抓手完善“杨凌数字博物馆”、“互联网+杨凌古遗址”等项目。

“十四五”时期杨凌示范区文物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1.文物基础工作规划指标

国保、省保单位“四有工作”完成率达

100%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大险情排除率

100%

陕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重大险情排除率

100%

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巡查率

100%

文物一级风险单位防火、防盗设施达标率

100%

非文物一级风险单位的其他保护单位防火、防盗设施达标率

90%

国有等级文物的建账建档率

100%

文物行政违法案件督办率

95%以上

文博系统职工培训总数

1人次/年

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现状调查工作完成率

100%

2.文物全面保护规划指标

遗址环境整治项目

启动、完成1项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防工程

启动、完成1项

各类文物保护工程实施率

30%以上

文物保护工程验收的合格率

100%

文物保护规划

启动、完成1项

3.文物服务社会规划指标

文化遗址公园

启动建设1处

主题博物馆新增

1座

续建、启动并完成展示场馆

3个

改、扩建设施陈旧的博物馆

30%

建成网络数字展馆

1家

建成智慧博物馆

1家

推动完成文化社区建设

5处

面向市民免费开放博物馆数量

1家

开展文物类公共服务项目和活动

3余场次/年

制作各类专题宣传片、影视作品

3部

年均举办陈列展览

5个以上

年接待观众

20万人次以上

第四章 主要任务与计划一、落实安全责任,强化文物治理

履行辖区文物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并开展文物安全巡查,加大文物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文物犯罪活动,同时开展文物保护单位及文物点环境治理工作。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文物法律法规,提高群众文物保护意识。逐级逐层落实文物安全管理责任,聚焦法人违法和火灾事故等风险因素,大力实施文物安全三年行动,建设三防措施体系和安全监管平台,加快实现文博单位安全防范系统化、标准化、高效化。积极推进文物消防、技防建设技术水平提升,全力保障文物安全工作长效开展。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打防结合、群防群治”的田野文物安全综合兼管格局,稳步做强田野文物安防工作。

二、夯实基础工作,加强保护研究

持续开展各级各类文物保存状况和保护需求调查,加强文物建档建账,建立文物资源综合目录和管理数据库,推进文物资源信息开放共享。依托国土空间规划,精确优化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四至范围,科学建设全区文物电子地图系统,增强涉建工程项目管理。固实文物标志标界工作,做好保护界碑、界桩更新维护。加强文物考古专业研究、文物科技保护研究,理顺文物核心价值与突出内涵,提升遗址本体保护成效。编制实施文物保护规划,做好文物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和公布,有效夯实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基础。

三、完善管理体系,健全体制机制

完善文物法律法规体系、安全责任体系;建立长效保护机制和追责问责机制;配合全省加强文物安全大防控体系建设,推动形成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机制;持续推进管理工作改革,完善保护机构与职能。进一步确定基层管理队伍的标准化配置及工作,落实基层管理部门标准化建设。建立基本建设考古前置制度,于建设项目土地储备阶段和工程实施前,完成考古勘探、发掘等工作,工作经费计入建设工程预算或土地整理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杨凌自贸区、综合保税区、工业园区等重点建设区域涉及文物保护评估工作。

四、突出规划引领,拓宽展示途径

构建示范区层面的“中华文明标识体系、历史文化重点功能区”,深度结合文物保护与国土空间开发协调发展理念,结合黄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战略,结合人民生活需求,建立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空间一张图。立足大遗址区位和周边环境,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和省级文化遗址公园建设为契机,通过遗址公园、城市公园和社会活动等多种形式,拓宽大遗址展示途径。推进实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邰国遗址”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定位“城市中央公园”,突出遗址规划引领,建设古邰国国家农业遗址公园,充分发挥大遗址活化利用价值,传承弘扬华夏农耕文化。

五、推动融合创新,盘活文物利用

促进文物利用与先进技术融合、文化与旅游融合、文化衍生和设计服务与产业融合等“三个融合”发展,践行“让文物活起来”,通过文旅新体验、智慧展览、创新产品和文化产业化服务等多种手段形式,扩展文物利用渠道与传播媒介,推动范区文物利用机制创新。

(一)积极推进示范区文物利用和先进技术融合发展。实施杨凌文化全媒体传播计划,充分融合新媒体,掌上博物馆等现代化科技手段,积极依托中国文化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等节庆活动,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展示杨凌文化遗产资源特色;通过线上应用加快示范区全域社区“文化盒子”建设,加大“文物可阅读”的广度、深度。促进示范区文物利用与先进技术融合创新,让文物真正“活”起来,“火”起来,彰显文化自信。

(二)积极推进示范区文旅融合发展。在巩固“文化游、生态游、农业游”等旅游形式基础上,加强文物实物载体的资源优势,将遗址实地体验和精品展示融合进区域旅游体系,确立和形成杨凌文旅融合区。职能部门统筹制定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完善文化市场和经营场所的设施服务、产品标准,着力打造出更有特色、有服务、有规模的文旅产品。深入结合遗产价值,走精品化路线,开发多元化的文旅项目,丰富提升项目内涵,定制化举办多种文旅活动。

(三)积极推进加快产业融合发展。立足文物为载体的文旅线路,发挥地方产业支撑作用,扶持文化旅游行业及有地域特色的龙头企业,开发适合市场,具有产业化特点和服务功能的文旅产品。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成形,加强文化衍生品设计和服务大众。

六、充实文博体系,提升服务功能

(一)促进博物馆体系发展完善。以国家黄河文化遗产廊道建设打造为抓手,坚持有址可寻、有物可看、有史可讲、有事可说,重点推进示范区农业文化系列博物馆品牌体系充实完善,落实博物馆高质量发展观。加快杨凌中国农业历史博物馆建成布展,增建农业播种、历史花卉、农林人物、科研大事记等文化主题展馆、展区,丰富博物馆展陈类型,促进博物馆集群化发展。

(二)提升博物馆公共服务功能。将博物馆建设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加大财政经费保障力度,支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览园(国家二级博物馆)实施体验化、数字化、智慧化提升改造,落实博物馆“市民免费开放”政策,逐步推动全面免费开放。出台激励机制支持文博单位、文化创意企业,突出杨凌特色开展文化创意产品研发。

七、加快人才建设,促进事业发展

加强文物保护利用人才建设,加大人才培养投入,实施新时代杨凌文博人才队伍培育计划。鼓励通过岗位培养、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着力打造管理型、技能型人才兼备的专业队伍。借制借力,通过文博平台招募、与高校院所联合培养、重大科研课题合作等,拓宽人才引入渠道和培养途经,创建学术型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创新人才管理机制,加快人才合理配置,努力建立一支精干、专业、高效的文物人才队伍。

八、筑牢科技支撑,实现智能发展

发挥科技对文物保护利用的支撑促进作用,推动文物各项工作和现代科技相融合。

适时更新文物保护装备,将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数字化技术运用到文物检测、监测、安全防控、巡查与考古工作中,不断提升文物保护水平,提高文物管理信息化程度,实现文物资源信息共享。进行区内文物数字化保护管理探索,完善系统化管理数据,形成杨凌文物保护管理信息数据库。

加强文物信息化体验,立足互联网信息,依托现代科技和文物资源优势,建设打造示范区线上展陈体系。进行区内文物数字化展示利用探索,健全数字博物馆数据基础,形成杨凌文物展示利用信息数据库。

以文物保护管理信息数据库和展示利用信息数据库为基础,实施“文物信息化保护管理平台、文物安全监管平台、文物展示利用信息平台”等三大数字化平台创建计划,进一步形成文物保护及安全管理系统、数字博物馆系统,支撑促进示范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九、推进宣传教育,扩大交流合作

(一)打造交流展示品牌。结合杨凌示范区文物分布、遗址内容的特点,深层次挖掘文物价值内涵,精心设计文物交流方案,有计划地组织举办主题鲜明的文物展览活动,打造杨凌文物交流展示的代表品牌和精品工程。

(二)传播杨凌历史文化故事。加强与主流媒体传播联动,借助广播、电视、影视、网络、报刊等平台,通过动画、影视剧、话剧等多种形式,扩大宣传和传播力度,举办好主题宣传活动。高度重视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有计划地招募志愿者及小小讲解员,鼓励、引导和支持各界人士志愿参与公益性文物宣传服务,增进杨凌文化影响力,讲好杨凌故事。

(三)博物馆研学纳入社会教育。以博物馆资源为依托,有计划组织形式多样的社会教育活动,完善博物馆青少年教育试点经验和示范项目,积极建设中小学研学旅行教育基地,制定博物馆研学旅行标准。推动博物馆进入校园传承教育,探索建立中小学生利用博物馆学习的长效机制。以社区、企业、培训学校为基本单位,与文博单位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开展讲座、文化论坛、文化演出等多类型、多形式活动,组织开展具有教育意义的系列主题活动。

(四)扩大保护利用科研合作。着力构建文物事业发展交流体系,建设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交流平台,与省内外文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科研合作,打造专业性、区域性的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联盟。

第五章 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一、实施国家农业文化遗址公园建设项目

支持配合陕西国家黄河文化遗产廊道建设打造,突出杨凌大遗址保护利用成效,充分发挥文物价值内涵的社会作用,以古邰国遗址为主体,以城市中央公园定位建设标准,建成以农耕文化和渭河古国为主题的国家农业文化遗址公园,建设遗址展示区、遗址博物馆、农耕文化体验区、农业大田展示区、城市公园、配套服务设施等。

二、实施泰陵三防体系建设工程

加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控管理,对泰陵范围实施人防、物防、技防保护体系建设,加大区域安全员投入,增建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电子巡更系统等,有效补足泰陵安防人员设施短板,提高文物安保能力。

三、实施文物基础信息数据库项目

开展文物基本信息采集整理工作,采取现场勘测、人工检测、计算机监测绘制、3D技术录入合成等手段,精确获得文物基础数据,形成文物电子档案,建立不可移动文物和馆藏文物基础信息数据库,为实现文物信息化管理、展示利用夯实科技基础。

四、实施杨凌文物数字化“三大平台”建设工程

(一)文物信息化管理平台工程。加强文物资源建档建账,实施信息化、系统化管理,依托文物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不可移动和馆藏文物信息化管理平台,形成数字化管理系统。

(二)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工程。加快杨凌不可移动文物和馆藏文物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促进文物安全工作系统化、信息化、网络化,进一步提高文物安全管理工作成效,结合高新技术手段,形成文物安全监管云平台。

(三)文物利用传承数字平台工程。依托文物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文物利用传承数字平台。借助3D可视化技术、VR场景体验,以网站、APP平台和新媒体为媒介,形成示范区数字博物馆,实现多角度、高清晰展示各类文物和展示品,提升杨凌文化影响力。

五、实施全区博物馆展示提升工程

(一)博物馆增建、扩建项目。以陕西省国家黄河文化遗产廊道建设打造为抓手,在加快杨凌中国农业历史博物馆建成布展基础上,务实谋划,增建和扩充一批主题展馆、展区。一是利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览园现有条件,增建农业种子博物馆、花卉博物馆;二是利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内文物建筑3号教学楼,建设结合杨凌农业发展历程的校史馆,增加农林人物、科研大事记等主题展区。通过增扩建展馆展区,全力推动示范区博物馆体系充实完善,最终形成以农业历史博物馆为核心窗口,土壤、昆虫、植物、种子、人物和农科发展为子项主题园区,实现集群化发展的杨凌农业文化系列博物馆品牌。

(二)文物精品展览提升项目。丰富博物馆展陈内容,加大文物展览宣传力度,树立精品意识,设置博物馆等级精品文物陈列室,集中展示区内出土的等级文物、见证杨凌农耕历史发展的精品文物。

六、实施杨凌示范区文旅融合发展项目

结合文物资源特点和展示游线,因地制宜圈定文旅融合区,结合地方民俗记忆、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历史传说故事等精准策划文旅产品,适度发展文旅服务业和休闲农业,开发与文物内涵相适应、互匹配的文化旅游项目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文物利用价值,助力乡村振兴。

(一)王上村隋文化文旅融合区建设项目。以隋文帝泰陵反映隋代帝王葬制为核心历史文化,结合王上村农业种植产业化发展,建设“讲隋代故事,品田园风光”为主题的文旅融合体验区。

(二)毕公村马氏文化文旅融合区建设项目。以汉代文化为历史主题,以伏波将军马援人物故事为引线,结合马氏后人宗祠祭祀活动,利用毕公村区位条件,开发毕公村马氏文化特色村镇,建设文旅融合体验区。

七、实施杨凌文化遗产价值传扬工程

以示范区优秀历史文化传承为根本,以讲好“杨凌故事”为目的,深入挖掘杨凌文化遗产价值内涵,依托杨凌文化全媒体传播计划,高起点、落实地,实施好五个文化遗产价值传扬工程项目。

(一)“百谷之神,后稷传说”大型舞台剧项目。深挖杨凌农业历史内涵,彰显华夏源脉——周祖后稷教民耕稼的文化意义和社会价值,结合古籍记载制定剧本,达到高质量策划、高标准演绎,打造“百谷之神,后稷传说”大型舞台剧。

(二)周祖后稷影视动画开发项目。以周祖后稷其人其事为蓝本,开发打造体现黄河流域农业历史发端,讲述地区农业发展过程,具有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意义的影视动画项目。

(三)杨凌历史文化APP开发项目。充分利用短视频、有声读物等APP内容形式,结合全域社区“文化盒子”建设,开发杨凌特色历史文化APP,通过媒体科技展示宣传杨凌优秀的历史文化。

(四)历史文化进校园工程。通过推行文博教材、组建文物考古兴趣班及非遗技艺观摩交流班、组织博物馆参观研学,制作历史文化教育资料片等方式,实施历史文化进校园系列工程,将文物保护利用传承融入校园教育。

(五)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项目。凿空杨凌农耕文化精神内涵,读透历史遗产核心价值,灵活寻求文物与现代生活对接点,强化文化衍生品设计和社会服务,实施杨凌文创产品开发项目,为延伸创意产品产业化发展奠基铺路。

八、实施示范区新时代文物人才孵育工程

(一)依托国、省人才提升和研修班计划,侧重事业管理与技能发挥,实行“岗位培训+学历教育”的人才培养项目。

(二)侧重学术研究和专业技术实践,实行平台招募、院校联合培养、科研合作参与等人才培养项目。

实施示范区文博人才孵育工程,通过5年时间,努力建立管理型、技能型、专业技术型兼具的文物人才队伍和相应的人员培养机制。

九、实施文物保护利用交流合作项目

(一)立足陕西省黄河文化保护利用传承工程,抢抓黄河流域重要文化标志、“黄河文明、溯源陕西”文化品牌创建机遇,借力陕西黄河文化考古专项课题研究,基于渭水流域仰韶时期聚落调查,确立“渭水古国群落”的形成,策划开展“渭水邰国”专题交流项目。通过项目开展后的智慧交流,将文物保护领域专家学者、专业技术领头人请入杨凌,为遗址保护和后续工作献计献策,促成示范区文物保护利用新格局谋定落实。

(二)加强示范区文物保护基础性研究。与科研院所形成联盟机制,重点对土遗址保护技术、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及预防性保护等手段措施应用于杨凌文物保护,开展技术交流研讨,形成相关合作项目。

第六章 规划实施保障一、加强组织管理,强化责任落实

积极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事业发展的相关要求,将本规划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与年度工作计划相衔接,明确进度安排,确保本规划按时完成。夯实政府在文物保护管理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切实把文物事业发展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乡建设规划、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和各级领导责任制。

实现统筹协调发展,全面监督实施,将“十四五”规划的实施情况作为政绩考核内容之一,并建立相应的问责制度和奖惩制度。完善权责明确的文物保护管理制度,营造良好的制度空间。健全文物保护专业管理机构,加强各级文物行政部门的决策能力、宏观管理能力、执法监督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负责并推动本规划的实施;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落实重点项目与责任,真正使文物保护工作在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的轨道上运行。

二、统筹监督实施,加强法制建设

加强对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形成地方性监管体系。在推进文物保护利用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做好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文物事业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完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按照“严格制度、严格把关、严加防范、严厉打击”要求,强化示范区文物部门督察职责,落实示范区政府主体责任,明确文物行政执法责任和分工。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健全文物安全责任追究机制,重点遏制法人违法行为。

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培训;规范执法行为,主动接受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文物执法能力。

三、拓展资金筹措,提升使用绩效

加大文物保护经费投入,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不断提高文物保护经费的比例,并积极吸收社会资金用于文物保护事业。设立文物保护专项基金,通过社会集资、组织或个人捐款赞助等多渠道筹措文物保护经费。

加强对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的监督审计,将各财政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与文物行政部门文物保护经费相统筹,建立文物保护经费使用绩效评估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四、统筹规划衔接,动态评估调整

将本规划纳入 “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乡村振兴规划和旅游等产业发展规划,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与文物保护利用“一张图”。

加强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监管,建立规划执行情况的监测、评估、督察和动态调整机制。要建立规划评估考核体系与规划实施动态调整机制,对规划执行情况要按近期、中期和终期三个阶段进行定期评估,全面评估具体实践中的操作性与合理性形,成评估报告,及时提出调改意见,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下一阶段工作提供依据。

附页:《杨凌示范区文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实施项目表

附表:《杨凌示范区文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实施项目汇总表

序号

地市

资金来源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期限

项目性质

经费估算(万元)

申报单位

项目类型

任务方向

备注

1

杨凌

文物专项经费

泰陵保护规划项目

杨凌示范区泰陵

2023年

新报

220

杨凌示范区文旅体育局

保护规划编制项目

加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

2

杨凌

文物专项经费

古邰国遗址公园建设项目

杨凌示范区古邰国遗址

2021年-2025年

新报

15000

杨凌示范区文旅体育局

保护规划编制项目

加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

 保护规划、环境整治专项工程、公园建设规划、方案设计及工程建设

3

杨凌

发改委

泰陵安防工程项目

杨凌示范区泰陵

2021-2023年

新报

308.08

杨凌示范区文旅体育局

文物安全防控

从严落实文物安全管护措施

建设安全管理系统、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高清视频监控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广播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中心控制、显示系统以及安防辅助设备,有效保护泰陵文物本体安全。

4

杨凌

发改委

文物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

杨凌示范区

2021-2023年

新报

195

杨凌示范区文旅体育局

文物安全防控

科技创新支撑引领文物保护

经费合计

15723.08万元

注:泰陵保护规划项目、古邰国遗址公园建设项目列入省文物经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规划 事业发展 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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