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生物防治服务采购公告

有害生物防治服务采购公告

四川大学华西广安医院(广安市人民医院)

小型设备(器械、耗材、服务、物资等)采购公告


根据广安市人民医院《设备物资采购执行工作规范(试行)》,经广安市人民医院2021年第10次院长办公会(广市人医纪[2021]22号)决定,同意院内采购以下防治服务:

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预算(万元)

申请科室

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详见附件

14.9

总务科

二、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三、采购工作主要流程

3.1 需求公告及报名:公告期及报名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告时间及报名时间2021年5月7日~2021年5月10日(工作时间)。

3.2 资质初审:由总务科负责对报名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进行初审,资质初审符合要求的报名供应商不得低于3家,资质初审不符合谈判采购要求的由设备物资部采购办公室通知报名供应商。

3.3 配置响应: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于规定时间内提交本项目服务清单需求响应表和相关资质至设备物资部采购办公室。报名供应商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的提交上述盖有鲜章的报名资料,网上报名的先提交上述电子资料发至邮箱:********76@qq.com,谈判采购当日再提交盖有鲜章的纸质报名资料。

3.4 配置确认:总务科管理组对本项目采购清单配置响应进行确认并签字。

3.5 召开采购会议

3.5.1 会议通知:报名供应商资质初审符合要求不低于3家的且归口管理科室对配置进行确认后,由设备物资部采购办公室对会议时间进行具体通知。

3.5.2 会议议程

3.5.2.1 督查办工作人员宣布采购会议纪律;

3.5.2.2 采购办公室工作人员向报名供应商宣布相关要求及规则;

3.5.2.3 报名供应商介绍产品并答疑;

3.5.2.4 报名供应商书面报价,报价次数不低于两次,具体视情况而定;

3.5.2.5 设备物资采购执行小组与供应商谈判。

3.6 评比方法

3.6.1 本项目评比办法:最低报价法。

3.6.2 供应商书面报价,原则上采取现场两次报价方式,第二次报价均应比第一次报价低,供应商报价后由采购执行小组进行谈判,以采购执行小组的最终谈判价格为准。

3.6.3 供应商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也不得低于成本价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3.6.4 以最终谈判价格最低且产品符合申请科室要求者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于30日内与医院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取消其成交资格。

四、报名地点及起止时间

4.1 报名地点:广安市广安区滨河路四段一号广安市人民医院设备物资部采购办(办公楼302、303)。

4.2 报名时间:2021年5月7日- 2021年5月10日(上班时间)

五、谈判采购时间、地点

谈判采购时间、地点由医院采购办公室另行电话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旭克李艳

联系电话:0826—******* 158*****781153*****617

七、项目技术参数要求及配置清单见附件

附件:

广安市人民医院有害生物防治服务采购要求

一、简介

1.项目名称:医院本部有害生物防治

2.服务内容:有害生物防治,防治对象包括老鼠、蟑螂、蚊子、苍蝇及其他临时虫害。

3.防治范围:

(1)院本部全范围(家属区住宅除外),医院总占地172亩, 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

(2)包括户外公共区域、绿化区域及配套设施。

4.服务期限:从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二、防治要求及质量考核

1. 参照全爱卫发〔1997〕第5号文件标准进行防治

(1)灭鼠合格标准:粉迹法,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 %;有鼠洞、鼠粪、鼠咬痕、鼠道等鼠征的房间不超过 2 %;重点部门防鼠设施不合格不超过5 %。

(2)灭蟑螂合格标准:室内有蟑螂成虫、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有蟑螂房间平均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3)灭蚊合格标准: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和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和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4)灭蝇合格标准:灭治后有蝇房间不超过3%,阳性间平均蝇只数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5)政府主管部门对除四害以外无明确质量标准,双方议定:四害以外的害虫防制质量,以不造成大面积危害,不引起严重投诉为准。

2.成交供应商方须在进场2个月内达到灭鼠、灭蟑螂验收标准。2个月后病房内因害虫危害造成的的投诉每月不超过2次,第三次投诉扣除当月费用的20%,第四次投诉扣除当月费用30%。

3. 成交供应商在防治害虫过程中严格遵守招标方的规章制度,确保存放、实施过程中的药品安全。否则,由此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出现突发性的有害生物危害时,接到广安市人民医院通知后,成交供应商须安排技术人员在8个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处理。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时快速响应,出现此情况一次扣除当月费用10%。

5. 成交供应商须如实记录消杀记录,交招标方备案,并及时提供月工作计划、总结等相关资料给招标方。成交供应商的月工作计划须针对医院的不同部门在不同季节有害生物防治的特点和规律,以及气候异常情况来制订。成交供应商每月须随访招标方下属的各科室和部门,收集意见和情况,及时与广安市人民医院总务部门沟通,协商解决办法。

6、广安市人民医院在每次向成交供应商付款前,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情况、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规范和应急响应等方面进行考核。

7. 成交供应商现场操作人员须持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须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牌。

8.每周完成对医院的全范围巡视及消杀工作,若有检查、创建等特殊情况需全力配合医院完成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否则出现不配合一次扣除成交供应商当月费用30%。

9.使用的药品药剂须符合国家卫生系统相关规定。

三、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

2.报价按费用总额报价,含完成采购内容所需的人工、物料、风险、管理、税费等所有费用。

四、报名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条件

(1)按工商等管理部门核准分类,经营范围包括或涵盖本招标项目,且公司资质年检有效,提供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设备、专业服务队伍和专业技术能力。

2. 特定资格条件

(1)正规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时间3年以上(含3年);

(2)公司注册资金必须在伍拾万及以上;

(3)报名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中国有害生物防制协会颁发的A级以上证书;

(4)报名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报名供应商必须具备服务综合医院的从业经历(提供合同至少1份);

以上报名文件均须加盖报名单位鲜章。

五 报名须知

现场勘察:报名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若有疑议,请于报名前联系。

六、虫害防治要求:

1、虫害防治计划

区域

靶标虫害

处理方式

检查频率

更换频率

各院区建筑周围绿化、垃圾房、污水沟

鼠类

沿建筑墙基放鼠饵站。


每月至少4次,按鼠害情况可增加1-2次/月

未发生盗食、潮湿等情况时,鼠饵必须每月更换一次(2-4月份每月至少2次)

蚊蝇(飞虫)

滞留喷洒

必须使用外资品牌的药品。提供MSDS。

(5-10月份每周至少1次;11-次年4月每周至少1次;


各院区建筑内部

鼠类

放鼠类监测站,关键区域布放机械式捕鼠器和粘鼠板。

每月至少4次

粘鼠板灰尘、昆虫覆盖率达50%时必须更换

蟑螂(爬虫)

以检查为主,如发现蟑螂踪迹,及时进行处理

每月至少4次;按虫害情况可增加1-2次/月


蚊蝇

公共通道使用粘捕式昆虫诱捕灯控制飞虫

每月至少4次;按虫害情况可增加1-2次/月


粘虫板每次检查后记录并更换


2、鼠类的防治:

根据我院对虫鼠害控制的特殊要求,则检查整个院区内外区域、鉴定所有鼠迹及鼠害程度之方法包括如下:

处理频率:每月至少4次,按虫害情况可增加1-2次/月。

处理方式:

(1)首先在院区内建筑物周边(如车间、仓库、食堂、办公楼等处)安放并固定“鼠盒”,其间隔10-15米,按规定紧贴墙根处放置。所放置的鼠盒均需上锁并必须设有标识和编号,并记录数量且用平面图标示出摆放位置;鼠盒有损坏或更新时并及时做出相应的更新。

(2)每周至少1次对所有户外安装的鼠盒进行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以确定是否迅速控制鼠害。

(3)每月4次对所有室内置放的捕鼠设施进行检查,鉴定鼠害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4)每月至少1次对所有缺乏或所需改进之防鼠措施进行检查,以确定是否达到最有效之防治鼠害入侵(对易受鼠害场所的地方如门、窗、下水道、通风孔、外围的洞道等每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时及时提出合理建议并协助修建防鼠设施)。

(5)对鼠密度(每季度做一次用粉迹法)每月(按每周检查数据做出趋势分析图)进行监测至少1次,测试方法按国家相关的标准进行,如测试结果超过标准,虫害控制公司应主动与我院联系增加对该区域的灭鼠频率,直接再次测量鼠密度符合要求后才能按正常频率进行灭鼠计划。

3、蚊蝇飞虫等类的防治:

(1)处理频率:院区每月至少全面消杀至少4次,(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消杀次数);重点消杀区域主要有食堂、卫生间、下水道、垃圾房等。

(2)处理方式:

检查各个院区室内外环境、鉴定所有虫害情况并进行下列控制飞虫程序:

所使用的杀虫剂均符合国家标准,具有农药许可证及相关MSDS;

在药品的选择上分别符合内、外环境的不同要求;

每月至少1次检查所有户外潜在滋生地,鉴定害虫程度。在所有发现受害虫影响的地点,采用非化学或“化学重点处理”的方法,使用适合的器械提供即时击倒,同时根据需要可采用“化学方法”进行长效灭蚊蝇处理。

每周至少至少1次检查所有室内置放的灭蝇灯等设施,并做好记录。灭蝇灯设有位置标识、检查日期等,并按需要作出清洁或更换。同时我院会根据各部门具体情况提出合理建议

每月至少1次检查所有缺乏、不足或所需改进的防治虫害的设施及器具(如安装纱门、加装灭蝇灯等),以确保达到最有效的防治害虫入侵的效果

为减小对室内区域造成不必要的污染,故特定的使用药物进行化学处理只在以下原因进行:当检查时,在各科室、仓库、办公室等室内如发现因缺乏防治措施而受到飞虫活动影响的空间,将采用超低容量喷雾器(进行前将通过客户许可方可安排)对室内进行空间喷雾,以控制其中活跃的害虫。所处理的空间应保持密闭最少2小时,确保达到最佳处理结果。

4、蟑螂、蚂蚁、蛐蛐等爬虫的防治

(1)消杀频率:每月至少全面消杀至少4次。在爬虫密集区(如食堂、绿化带等)将根据现场情况临时增加作业次数。

(2)处理方式:

检查各个区域室内外环境、鉴定所有虫害情况,并进行下列控制爬虫程序:

每月至少4次对所有潜在栖息地进行检查,从而鉴定虫害程度。在所有发现已受害虫影响之地,将采用非化学或化学重点处理方法,使用适合之器械提供即时杀灭。

每月至少2次对所有室内置放之监察粘捕贴进行检查,从而鉴定虫害程度。监察粘捕贴将按需要时作出更换。在所有发现已受虫害影响之地点或虫害活跃高峰季节期,将采用非化学或化学处理方法,提供即时杀灭。

当检查是在建筑物内外,发现美洲大蠊、德国小蠊在下水道或沟渠附近活动时,将采用热烟雾器械进行下水道灭爬虫及其它滋生害虫处理。

当检查时,在院区室内发现活跃及严重程度爬虫出没之地点,将采用背负式喷雾器进行地角线处理,从而达致以最小污染处理受到影响之地点,获取最有效之控制。

5、其它虫类的防治:其他虫类根据发生情况随时处理,并提供防治方案。

七、验收标准:

1、灭鼠标准

(1)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等痕迹的房间不超过1℅;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3℅。

(2)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米,鼠迹不超过3处。

2、灭蚊标准

(1)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虫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2%。

(2)用500ml收集勺采集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虫或蛹阳性率不超过2%,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3只。

(3)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3、灭蝇标准

(1)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它单位不超过2℅,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2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3℅。

(2)蝇类滋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2℅。

4、灭爬虫标准

(1)室内有爬虫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3只,小蠊不超过6只。

(2)活爬虫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爬虫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有害生物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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