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一期工程项目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一期工程项目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一期工程项目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
合同编号:4421-DQGC-SB/C-[2021]第28号(总70号)
招标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买方:大庆黄和光储实证研究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一期工程项目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及自然条件
1.1.1 工程概况
由大庆黄河光储实证研究有限公司新建的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一期工程项目,该项目区建设场址位于大同区内高台子镇,距离市区约40公里,临近大广高速和东干线,交通便利。2021年建设规模200MW,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展厅、监测塔和3座35kV预制舱式汇集站。
220kV升压站内建设一座展厅和监测塔。展厅为一层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其中展览厅不小于500㎡,多功能会议室不小于100㎡;监测塔高度不低于30m,可监测升压站内及周边大部分电源本体区域。
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一期工程项目视频监控范围包括220kV变电站、35kV预制舱汇集站及阵列区。在220kV变电站设置图像监视系统平台,负责接收图像监视信号,并能上送集控中心。35kV预制舱汇集站及阵列区图像监视信号利用35kV预制舱汇集站与220kV变电站之间已建设的36芯光缆的两芯传输至布置在220kV变电站的图像监视系统后台。
1.1.2设备布置
(1)图像监视系统控制层设备除图像监控工作站液晶显示器、键盘、鼠标、图像监视窄边液晶显示器、声光警笛布置在监控机室外,其它设备布置在二次设备室;
(2)区域交换机、摄像机、光纤收发器、区域汇接屏、配电箱、门禁设备、环境信息采集设备等现地设备根据实际需要布置于现场;
(3)220kV变电站监控机室距220kV二次设备室敷线距离约5m,距35kV二次盘室敷线距离约150m,距站用变室敷线距离约50m,距最远35kV预制舱汇集站约5km,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敷线距离对系统内设备之间及与系统外部设备之间信号传输的影响,如此距离影响到系统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投标人应提出相应解决方案,并解决,以保证本系统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1.1.3 工程地址
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一期工程项目场址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高台子镇,距离大庆市区约40公里,该地块临近大广高速和东干线,交通便利。
1.2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220kV变电站、35kV预制舱汇集站及阵列区等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元器件的设计、选型、制造、软件设计开发、提供相关图纸资料、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包装、设备运输、现场开箱检查,指导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参加联合调试运行、系统验收以及对运行操作和维护人员的培训。投标人应保证设备、文件和技术服务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及内容进行。
1.2.1 视频监控系统招标主要设备
(1)图像监视系统设备
1)后台视频站控层设备:1项
2)图像信号传输层设备:1项
3)前端视频摄像层设备:1项
4)环境信息采集设备:1项
5)门禁及出入口识别设备:1项
6)阵列区视频监控:1项
7)35kV预制舱汇集站室外视频监视:1项
8)35kV预制舱汇集站室内视频监视:1项
9)储能集装箱视频监视:1项
10)大门车辆进出管理系统:1项
11)视频监控系统后台传输控制软件:1项
(2)线缆:供货范围内的所有设备之间的连接线缆(包括电缆及光缆)。
(3)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
1.2.2 交货时间与地点
(1)交货时间:2021年7月15日交货。
(2)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内高台子镇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一期工程项目,车上交货。
1.3资金来源
本电站由大庆黄和光储实证研究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图像及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的生产企业或代理企业。
代理企业须提供摄像头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国内向大型市政工程或商业场所或工矿场所或大型电站提供过图像及视频监控系统设备,且该图像及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具有成功运行经验(附合同复印件,含供货范围)。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1年5月8日~2021年5月13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2)
1.7.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圆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1年5月28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其它
1.9.1 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0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2)
联系人:严峰峡
电话:****-*******
电子邮箱:zbb*******@vip.163.com
邮编:810008
1.10.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号:4000 5416 4105 017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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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文件:投标报名申请表(空).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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