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及看守所购买医疗服务网上公开招标公告

南京市江宁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及看守所购买医疗服务网上公开招标公告

南京市江宁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及看守所购买医疗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南京市江宁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及看守所购买医疗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江宁区科建路168号机电大厦3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5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FNJ-ZC*******

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及看守所购买医疗服务项目

招标单位: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

项目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及看守所;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江宁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及看守所医疗保障服务,需要提供24小时应急医疗救援服务,设立医疗急救点,配备救护车等必要的应急设施、设备、医疗药品和医护人员,当服务对象发生疾病或意外事故、意外创伤、中暑等状况时,服务方派遣的现场医护人员应迅速、及时、有效地开展现场紧急医疗救治,满足现场医疗应急、救援治疗等需求。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要求: 要求为综合医院,科室设置齐全,主要对接科室达到省、市级临床医学重点专科水平;

项目投资额:本项目一招三年,一年一签,本年度预算490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年度预算作无效投标处理;

本期服务有效期: 36个月,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

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和未经允许的分包;

本项目 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关财务、技术、服务能力。

(2)投标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及廉洁规定,并遵守相关保密及廉洁协议。

(3)鉴于本项目特殊性,投标单位拟配置人员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08日至 2021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科建路168号机电大厦307室。

方式:供应商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5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科建路168号机电大厦309室

六、发布媒体及公告期限

本项目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网”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集中勘察现场和答疑:本次采购不组织集中勘察现场。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与采购联系人沟通。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如有)发放供应商,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有疑问也应在此时间内向代理机构递交质疑文件。

3.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单独密封)。

4.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5.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江宁区公安分局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恒丰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科建路168号机电大厦三楼307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服务 看守所 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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