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0-2011年建设结余资金补充工程招标公告
太和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0-2011年建设结余资金补充工程招标公告
太和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0-2011年建设项目结余资金补充工程招标公告项目代码:********-HCGS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和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0-2011年建设项目结余资金补充工程已按有关水利水电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计划已下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太和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省河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及机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太和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0-2011年建设项目结余资金补充工程项目是对太和县双浮镇和旧县镇(双浮镇为2010重点县建设项目,旧县镇为2011年重点县建设项目)原有的设计范围进行扩展,旧县镇14.3 km2范围内井灌区进行集中治理,双浮镇3.38km2范围内井灌区进行集中治理。
主要建设内容:1、旧县镇补充项目主要涉及旧县的新村集、王庙、李梁、何庄村4个行政村,项目总面积14.3km2,耕地面积1.42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打机井、机泵配套,新建、重建桥梁、田间排水涵。2、双浮镇补充项目主要涉及双浮镇的吴店村,项目总面积3.38km2,耕地面积0.3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打机井、机泵配套,新建、重建桥梁、田间排水涵。
(1)灌溉工程
本工程共需新打机井215眼,并配套机泵设备215台套;每眼机井配套300m输水软管,共计配套输水软管64.5km。
(2)除涝配套工程
①桥涵配套
拆除重建中小沟桥梁27座,新建桥梁2座。
兴建田间排水沟涵62座。
②机耕路
新建双浮镇孙长营~常孟庄1.25km长4m宽砼机耕路、旧县镇李梁~后王庄1.08km长及连接太原河桥至现状机耕路0.05km长4m宽砼机耕路。
2.2工程总投资:约640万元(不包括群众自筹和投劳折资)。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3个标段,具体如下:
(1)施工监理标(合同编号THNS-2013-JL):太和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0-2011年建设项目结余资金补充工程监理;
(2) 施工标(合同编号THNS-2013-SG):太和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0-2011年建设项目结余资金补充工程施工;
(3)机械采购标(合同编号THNS-2013-JXCG):太和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0-2011年建设项目结余资金补充工程机械采购标。
2.4工期:本工程工期三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监理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和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信用档案已在安徽省水利厅备案(以安徽省水利信息网上公布的为准)。
(2)施工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等级;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档案已在安徽省水利厅备案(以《安徽水利信息网》(www.ahsl.gov.cn)公示为准,下同),信用等级(依据《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达到BBB级及以上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机械采购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厂家或代理商;具有相应设备的制造(生产、使用)许可或省市级质量监督检测部门的产品检测报告或相应产品3C认证证书;具有同类设备制造业绩及良好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和类似工程经验,。代理商所代理产品必须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且具有生产厂家的代理授权。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信用等级为“暂定A级”的施工企业,仅在其注册地(省外企业为分公司注册地)设区的市范围内开展从业活动,暂不得参与企业注册地所在市以外的水利工程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于2013年6月14日至2013年6月20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在安徽省河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黄山东路55号金水大厦三楼,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监理标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2)资质证书副本;(3)营业执照副本;(4)类似工程业绩。以上材料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
购买施工标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是安徽水利信息网上公示的本单位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2)资质证书副本;(3)营业执照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材料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
购买机械采购标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副本(有经工商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3)相应设备的制造(生产、使用)许可或省市级质量监督检测部门的产品检测报告或相应产品3C认证证书;(4)同类产品供货业绩证明材料;(5)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社保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社保手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在社保部门网站现场查询也可),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资金时间不少于1年;(6)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授权代理证书。上述材料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
4.3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标段均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以上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8.注意事项
8.1未在安徽省水利厅备案合格并在《安徽水利信息网》上公示的水利监理及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信用等级为“BBB”的施工企业,在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参与投标的,开标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8.2按照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及安徽省水利厅联合发文(劳社〔2007〕56号、皖人社发〔2010〕77号)要求,中标人应按信用档案备案时明确的方式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招标人在确认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已办理后,将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和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太和县健康东路13号
联系人:周婷、高海涛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河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东路55号金水大厦三楼
电话/传真:(0551)********、********/********
联系人:王夏然 许志强
二○一三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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