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环境监测站环境空气重金属自动监测站建设及配套仪器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Y2013-A043
受衡阳市环境监测站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其环境空气重金属自动监测站建设及配套仪器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意愿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环境监测站环境空气重金属自动监测站建设及配套仪器政府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HY2013-A043
委托代理编号:CTZB-2013-017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上限值为:299.76万元
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采 购 品 目 | 数 量 |
1 | 环境空气重金属自动监测站 | 1套 |
2 | 空气重金属分析系统运行维护与管理 |
3 | 环境空气重金属监测实验室比对仪器设备 | 3台 |
注: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根据投标人提供其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重大违法纪录查询证明为准);
6、产品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8、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的合法权利人,代理商投标应出具(空气重金属分析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万分之一电子天平)制造商出具的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为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9、在湖南省内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0、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2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9日起至6月19日,每天上午9:00时~12:00 时,下午15:00时~18: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①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依据;
②代理商投标应出具(空气重金属分析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万分之一电子天平)制造商出具的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为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③在湖南省内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④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2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
⑤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注:以上资质证件除授权委托书须提供原件外,其它资料须提交复印件备案。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衡阳市橙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3)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公开招标文件¥4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3年7月1日上午9:00分整在衡阳市财政局一楼招标大厅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衡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衡阳市环境监测站
联系人:王艳萍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衡阳市橙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高新区光辉街19号林业局310室
联系人:陈寿斌
电话:0734—
*******开户行:建行衡阳古汉大道分理处
户名:衡阳市橙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账号:4300 1510 4640 5250 3700
衡阳市橙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