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宜居乡村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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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寅阳镇美丽宜居乡村规划编制项目

分散采购询价公告

启东市寅阳镇人民政府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寅阳镇美丽宜居乡村规划编制项目进行分散采购询价:

说明: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二、供应商需同时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供应商具备城市(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丙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城市规划师及以上职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投标报价包括供应商从事本项目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按合同规定应完成的勘测费、调查费、劳务费、咨询费、会务费、管理费、出版费、方案编制费、资料收集、专家论证、成果验收、利润、税金、保险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中标后应根据国家、省、市、工程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给付。

2.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服务周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

3.供应商应按相关规定提交成果,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或咨询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寅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郭佳杰

联系电话:13813707750

咨询机构:上海碧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燕

联系电话:18932203970

4.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论法定代表人是否亲自参加投标均须提供本项材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时提供原件备查);

(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5)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6)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7)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三)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附件四格式填写)。

注意:以上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资料还须提供原件备查,如原件未携带或原件与复印件内容不一致,将被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

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1年5月13日上午9:00- 9:30 密封送至启东市寅阳镇人民政府勤政楼106室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本项目询价公告资料费100元,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

6.报价保证金

根据省财政厅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四、商务部分要求:

1.项目概况

为扎实有效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快改善我市乡村环境面貌和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积极推进城乡建设,根据江苏省省委、省政府4月印发《江苏省乡村振兴十项重点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2)》工作要点及省政府提出的《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启东市寅阳镇的实际情况,作为美丽宜居村庄进行整治整改规划,规划形成交通便捷、庭院整洁、绿树环绕、小河清澈、风光旖旎的“美丽村庄”。提升村庄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村庄建设、经济发展及长效管理,达到“村美民富、宜居宜游的美丽乡村”的要求。

2.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启东市寅阳镇美丽宜居乡村规划编制项目【戤效港村(新戤路村)、林启村(林启南路村、南滨南路村)、临海桥村(志荣中路村、地字村)、和合镇村(尔凯二路村、尔凯三路村、杏梅二路村)、晁汀村(晁汀二村、晁汀四村)】。

3.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内提交正式规划设计成果。

4.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0%,交纳方式:银行汇票、转账。履约保证金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通过验收且采购人出具书面接收单后予以退还(利息不计)。

五、报价文件的无效情形

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文件应当作为无效文件:

1.报价文件未按照询价公告的要求进行制作或密封的;

2.报价文件未按照询价公告规定的格式填写的;

3. 报价文件未按规定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印章的;

4.报价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数额及形式提交报价保证金的;

6.供应商的资格不符合询价公告要求的;

7. 询价公告明确为无效响应的其他情形;

8.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或超过最高限价的。

六、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无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至代理机构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2、签订合同

(1)询价文件、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详见附件五。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七、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者成交。如最低报价有相同者,则采购人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付款方式:本项目设计费分阶段支付,规划方案设计成果提交并经甲方及市职能部门评审通过后支付设计费的80%,余款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利息)。

启东市寅阳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8日


询价公告.docx

标签: 编制 乡村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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