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医院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口腔医院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受银川市口腔医院委托,宁夏领行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银川市口腔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鼎夏ZC-2021-00145
2、项目名称:银川市口腔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标讯区域:地方
4、行政区域:宁夏银川市金凤区
5、采购品目:货物
6、行业划分:货物
7、采购内容:
标段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项目采购需求 |
口内扫描仪采购 | 台 | 1 | 240000元 | 240000元 |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合计 | 240000.00元 |
8、交货期:十个工作日。
9、预算金额:240000.00元(采购预算作为招标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法人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证书原件)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 日内)(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 日内);(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投标产品如涉及医疗器械,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还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7)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家或中国区域总代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附海关进口报关单)并加盖生产厂家或中国区域总代理鲜章。本项目不接受转授权,生产厂家直接投标可不提供;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5 月08日-2021年05月17日(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除外),上午8点--12点00分,下午14点00分--17点30分,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宁夏领行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广兴公寓四楼招标采购部)。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携带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获取招标文件售价:邮箱发送。
四、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等:
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2日09:00分整
投标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德丰大厦20楼2006室
投标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6月02日09:00分整在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德丰大厦20楼2006室
投标时间:2021年06月02日09:00分整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财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及《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及《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六、其他补充事宜: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八、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银川市口腔医院
联系人:乔羽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157号
九、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宁夏领行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盛莉莹、康旭飞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广兴公寓四楼
宁夏领行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0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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