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阳县潞安垚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部分债权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32021SX1000018)
寿阳县潞安垚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部分债权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32021SX1000018)
标的名称 | 寿阳县潞安垚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部分债权 | 项目编号 | 21GQ********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3/2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4/2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6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寿阳县潞安垚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朝阳镇下曲村活动中心4号门面房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陈子宁 | ||||||||||||||||||||||||||||||||||||||||||||||||||||||||||||
成立时间 | 2012/11/05 | 注册资本(万元) | 800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84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租赁;建材、钢材、塑钢制品、装饰材料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0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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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议 | 股东会决议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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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山西儒林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书号 | 晋儒林评报字【2020】001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0/03/31 | 核准(备案)号 | ********005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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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828.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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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承诺所设受让方资格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不存在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所设资格条件已向同级国资监管机构备案,并取得同意。(适用于设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情形) 6.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7. 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8 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9. 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承诺按照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的规定履行了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其他股东。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特别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项目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查阅转让项目相关资料,转让标的特别事项说明详见山西中勤正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晋中勤正和财审[2020]0047号审计报告、晋中勤正和财审[2020]0159号审计报告及山西儒林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晋儒林评报字〔2020〕001号资产评估报告。 转让标的相关涉诉情况详见《诉讼案件说明》。 2.本项目挂牌价格21565.654942万元,其中:股权转让价格为0.0001万元;债权转让价格为21565.654842万元。若本项目产生溢价,则溢价部分为股权价值。 |
交易 条件 | 转让底价(万元) | 21565.654942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支付要求:首付金额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含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从支付首付款之日开始计算)的利息,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支付全部余款及利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中国境内法人机构、其他组织等。 | |
标的交割 |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缴纳项目保证金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指定账户。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交易细则》、《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交易细则》、《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交易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并交纳交易服务费,后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并在签署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分期首付款支付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交易市场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同时,转让方有权不予办理股权转让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1)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后续受让义务的; (2)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权属变更等后续工作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未按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4、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递交产权受让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而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 5、因系统传输原因,部分项目挂牌截止日期可能未做实时更新,项目报名具体截止日期详见:http://www.ejy365.com/,请检索项目名称查看项目挂牌具体情况。 6、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本次寿阳县潞安垚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部分债权转让项目具体内容为:“股权”特指鸿源公司所持有垚成公司100%股权;截止2020年3月31日,标的企业垚成公司尚欠转让方鸿源公司人民币23961.838713万元,因此本次项目“部分债权”特指转让方鸿源公司对垚成公司享有的到期债权本金及利息合计人民币23961.838713万元。本次转让底价为21565.654942万元,包含上述100%股权及上述部分债权。除上述款项之外的其他债权债务关系由垚成公司继续承担,不参与本次转让。 |
交易 指南 | 竞价须知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 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 ||||
竞价报名 | 报名手续 | 1. 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有效期内登录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xcqjy.ejy365.com/)或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赵先生 联系电话:186*****337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400万元 处置方法: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计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违背上述“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部分中相关条款的情形,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增价幅度 | 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 |
自由竞价时间 | 5分钟(具体开始时间详见产权交易机构通知) | 延时竞价周期 | 3分钟 | ||
服务费 | 详见《产权受让申请书》 | ||||
附件下载 |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赵先生 |
技术支持 | 186*****337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有效期工作时间内 | |
单位地址 | 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谐园路9号化建大厦十五层 |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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