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北区远机位货运机坪及B滑行道工程助航灯具招标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北区远机位货运机坪及B滑行道工程助航灯具招标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北区远机位货运机坪及B滑行道工程助航灯具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
采购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二○二一年 四月
总 目 录
第一部分 邀请函
第二部分 合作商须知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
第四部分 项目报价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一部分
邀 请 函
第一部分邀请函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就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北区远机位货运机坪及B滑行道工程助航灯具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现邀请合格的合作商(以下简称“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if !supportLists]-->1、<!--[endif]-->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北区远机位货运机坪及B滑行道工程。
2)项目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白云国际机场北工作区。
3)项目内容:
<!--[if !supportLists]-->A. <!--[endif]-->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北区远机位货运机坪及B滑行道工程中助航灯具的制造、检测、运输装卸、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验收、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工作。
<!--[if !supportLists]-->B. <!--[endif]-->助航灯具供应商负责调试责任主体单位,并会以书面的形式对助航灯具提出深化的技术要求。报名人参加评审时提供书面保证:
<!--[if !supportLists]-->C. <!--[endif]-->服从采购人的技术协调与安排;
<!--[if !supportLists]-->D. <!--[endif]-->按照深化后并经设计院审核过的最终助航灯具参数生产供货,相关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追加。
<!--[if !supportLists]-->E. <!--[endif]-->提供上述工作所需的附件、备品、备件、资料。
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if !supportLists]-->2、<!--[endif]-->采购内容:
<!--[if !supportLists]-->1) <!--[endif]-->采购内容及限价
序号 | 主材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 | 货运机坪项目 | ||||
1 | 滑行道中线灯 | LED,浅座式_直线型_双向绿;2x8VA,6.6A | 套 | 24 | 含2个备品备件 |
2 | 滑行道中线灯 | LED,浅座式_转弯型_双向绿;2x8VA,6.6A | 套 | 50 | 含2个备品备件 |
3 | 滑行道中线灯 | LED,深桶型_直线型_双向绿;2x8VA,6.6A | 套 | 23 | 含2个备品备件 |
4 | 滑行道边灯 | LED,立式,蓝色;8W,6.6A | 套 | 42 | 含2个备品备件 |
5 | 中间等待位置灯 | LED,浅座式_单向黄;,8VA,6.6A | 套 | 9 | |
6 | 隔离变压器(含高低压插接件) | 45W,6.6A/6.6A | 套 | 102 | 含2个备品备件 |
7 | 隔离变压器(含高低压插接件) | 15W,6.6A/6.6A | 套 | 42 | 含2个备品备件 |
二 | B滑行道延长项目 | ||||
1 | 滑行道中线灯 | LED,浅座式_直线型_双向绿;2x8VA,6.6A | 套 | 51 | |
2 | 滑行道中线灯 | LED,浅座式_转弯型_双向绿;2x8VA,6.6A | 套 | 28 | |
3 | 滑行道边灯 | LED,立式,蓝色;8W,6.6A | 套 | 34 | |
4 | 中间等待位置灯 | LED,浅座式_单向黄;,8VA,6.6A | 套 | 3 | |
5 | 隔离变压器(含高低压插接件) | 45W,6.6A/6.6A | 套 | 82 | |
6 | 隔离变压器(含高低压插接件) | 15W,6.6A/6.6A | 套 | 34 |
<!--[if !supportLists]-->2) <!--[endif]-->项目总限价人民币:¥703232.40元。如报价文件所报总价超出本项目的限价,发包人有权拒绝其报价,视为无效文件处理。
<!--[if !supportLists]-->3) <!--[endif]-->服务内容:
合作商必须对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包含所有税费。
<!--[if !supportLists]-->3、<!--[endif]-->合格合作商资格条件:
<!--[if !supportLists]-->1) <!--[endif]-->报价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if !supportLists]-->2) <!--[endif]-->报价人需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平台(wz.gdairport.com)主页中“合作商注册”模块,按规定格式填写正确的合作商登记信息,登记为合格的候选合作商(已注册的除外)。并提合作商登陆系统打印的合作商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if !supportLists]-->3) <!--[endif]-->2016年1月1日至今,报价人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同时,2016年1月1日年至今报价人(包括其关联公司)与采购人无发生各种诉讼、仲裁和不良投诉(须就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if !supportLists]-->4) <!--[endif]-->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惩戒”,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在采购公告发布后按采购文件给定的格式要求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废标处理),同时下载信用评估报告、打印并加盖公章后附在报价文件中(截图格式见附录8);
<!--[if !supportLists]-->5) <!--[endif]-->报价人不得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在采购公告发布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格式见附录9);
<!--[if !supportLists]-->6) <!--[endif]-->报价人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价人需在竞价公告发布后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格式见附录10);
<!--[if !supportLists]-->7) <!--[endif]-->报价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该项目中同时报价。
8) 报价人必须是所投助航灯具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非助航灯具的设备制造商投标时,必须提供助航灯具设备制造商的有效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品牌只能授权给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果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则只选择制造商为投标人,提供授权书正本。
9)投标产品中的助航灯具及隔离变压器等产品必须具备有效的民航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并需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证书的复印件。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if !supportLists]-->4、<!--[endif]-->报价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可选择)(本项目不适用)
<!--[if !supportLists]-->1) <!--[endif]-->登记时间为2021年X月X日至2021年X月X日(节假日除外)的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由合作商代表将登记函(详见采购文件格式一)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登记时提供)的电子版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人邮箱(050344@gdairport.com)进行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逾期可不受理。采购人将在收到邮件后2个工作日回复,并向合作商发出采购文件。
<!--[if !supportLists]-->2) <!--[endif]-->在规定的登记期间,登记的合作商不足3名时,采购人将发布公告延长接受登记时间。在延期登记时间内,已登记合作商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登记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登记。
<!--[if !supportLists]-->3) <!--[endif]-->若延长登记时间后,登记的供应上仍不足3名时,采购人将变更采购方式。
<!--[if !supportLists]-->5、<!--[endif]-->报价文件的提交形式、地址和截止时间
<!--[if !supportLists]-->1) <!--[endif]-->报价人须现场递交和邮寄两种方式递交项目报价文件。
<!--[if !supportLists]-->2) <!--[endif]-->报价文件现场递交地址为:广州市白云机场南工作区机场建设指挥部215室
<!--[if !supportLists]-->3) <!--[endif]-->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x月x日,14:00。(邮寄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以文件到达时间为准)
<!--[if !supportLists]-->4) <!--[endif]-->报价文件按指定时间、地点送达,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if !supportLists]-->5) <!--[endif]-->采购人不接受以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报价。
<!--[if !supportLists]-->6、<!--[endif]-->本项目不设未成交合作商经济补偿,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由合作商自理。
<!--[if !supportLists]-->7、<!--[endif]-->有关此次采购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采购人查询:
采购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广州市白云机场南工作区机场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胡骞
联系电话:188*****976
<!--[if !supportLists]-->8、<!--[endif]-->投诉监督
合作商可以对本次采购活动中的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纪检监察室投诉
联系电话:***-********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二部分合作商须知
目 录
<!--[if supportFields]>TOC \o "1-3"\h \z********">一、说 明 <!--[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 \h 10<!--[if supportFields]>
********">1 项目说明 <!--[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 \h 10<!--[if supportFields]>
********">2 定义 <!--[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 \h 11<!--[if supportFields]>
********">3 合格的合作商 <!--[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 \h 11<!--[if supportFields]>
********">4 合格的服务 <!--[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 \h 11<!--[if supportFields]>
********">5 报价费用 <!--[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 \h 11<!--[if supportFields]>
********">二、采购文件 <!--[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 \h 12<!--[if supportFields]>
********">6 采购文件构成 <!--[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 \h 12<!--[if supportFields]>
********">7 采购文件的澄清 <!--[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 \h 12<!--[if supportFields]>
********">8 采购文件的修改 <!--[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 \h 12<!--[if supportFields]>
********">9 采购语言及计量单位 <!--[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 \h 12<!--[if supportFields]>
********">三、项目报价文件的编制 <!--[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 \h 13<!--[if supportFields]>
********">10 项目报价文件 <!--[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 \h 13<!--[if supportFields]>
********">11 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编制要求 <!--[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 \h 13<!--[if supportFields]>
********">12 技术文件(技术服务方案)编制要求 <!--[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 \h 14<!--[if supportFields]>
********">13 计算机文件 <!--[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 \h 14<!--[if supportFields]>
********">14 知识产权和专利权 <!--[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 \h 14<!--[if supportFields]>
15 保密 <!--[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22149457 \h 14<!--[if supportFields]>
16 报价文件有效期 <!--[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22149458 \h 15<!--[if supportFields]>
17 不允许偏离的条款 <!--[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22149459 \h 15<!--[if supportFields]>
四、项目报价文件的递交 <!--[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22149460 \h 16<!--[if supportFields]>
18 项目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22149461 \h 16<!--[if supportFields]>
19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22149462 \h 16<!--[if supportFields]>
20 迟交的项目报价文件 <!--[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22149463 \h 16<!--[if supportFields]>
五、综合评审过程 <!--[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22149464 \h 17<!--[if supportFields]>
21 报价文件的递交 <!--[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22149465 \h 17<!--[if supportFields]>
22 评审小组 <!--[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22149466 \h 17<!--[if supportFields]>
23 项目报价文件的评审 <!--[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22149467 \h 17<!--[if supportFields]>
24 报价文件的详细评审 <!--[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22149468 \h 18<!--[if supportFields]>
25 综合得分计算 <!--[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22149469 \h 18<!--[if supportFields]>
26 成交合作商的确定 <!--[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22149470 \h 18<!--[if supportFields]>
27 与采购人的接触 <!--[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22149471 \h 18<!--[if supportFields]>
六、授予合同 <!--[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22149472 \h 20<!--[if supportFields]>
28 资格后审 <!--[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22149473 \h 20<!--[if supportFields]>
29 合同授予标准 <!--[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22149474 \h 20<!--[if supportFields]>
30 授予合同时更改采购服务数量的权力 <!--[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22149475 \h 20<!--[if supportFields]>
31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文件的权力 <!--[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22149476 \h 20<!--[if supportFields]>
32 成交通知书 <!--[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22149477 \h 20<!--[if supportFields]>
33 签订合同 <!--[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22149478 \h 20<!--[if supportFields]>
34 成交结果通知 <!--[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22149479 \h 21<!--[if supportFields]>
附录 <!--[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22149480 \h 24<!--[if supportFields]>
<!--[if supportFields]>
一、说 明 1 项目说明<!--[if !supportLists]-->1.1 <!--[endif]-->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拟就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北区远机位货运机坪及B滑行道工程助航灯具采购项目进行国内采购,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审方式确定成交合作商,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组织综合评审工作。
<!--[if !supportLists]-->1.2 <!--[endif]-->采购范围
<!--[if !supportLists]-->1) <!--[endif]-->采购内容及限价: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单位 | 工程量 | 含税综合单价(元) | 含税合价(元) | 备注 |
一 | 货运机坪项目 | ||||||
1 | 滑行道中线灯 | LED,浅座式_直线型_双向绿;2x8VA,6.6A | 套 | 24 | |||
2 | 滑行道中线灯 | LED,浅座式_转弯型_双向绿;2x8VA,6.6A | 套 | 50 | |||
3 | 滑行道中线灯 | LED,深桶型_直线型_双向绿;2x8VA,6.6A | 套 | 23 | |||
4 | 滑行道边灯 | LED,立式,蓝色;8W,6.6A | 套 | 42 | |||
5 | 中间等待位置灯 | LED,浅座式_单向黄;,8VA,6.6A | 套 | 9 | |||
6 | 隔离变压器(含高低压插接件) | 45W,6.6A/6.6A | 套 | 102 | |||
7 | 隔离变压器(含高低压插接件) | 15W,6.6A/6.6A | 套 | 42 | |||
小计(1-7) | |||||||
二 | B滑行道延长项目 | ||||||
8 | 滑行道中线灯 | LED,浅座式_直线型_双向绿;2x8VA,6.6A | 套 | 51 | |||
9 | 滑行道中线灯 | LED,浅座式_转弯型_双向绿;2x8VA,6.6A | 套 | 28 | |||
10 | 滑行道边灯 | LED,立式,蓝色;8W,6.6A | 套 | 34 | |||
11 | 中间等待位置灯 | LED,浅座式_单向黄;,8VA,6.6A | 套 | 3 | |||
12 | 隔离变压器(含高低压插接件) | 45W,6.6A/6.6A | 套 | 82 | |||
13 | 隔离变压器(含高低压插接件) | 15W,6.6A/6.6A | 套 | 34 | |||
小计(8-13) | |||||||
三 | 其他 | ||||||
14 | 专用检测、维修设备及专用工具 | 1.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批 | 1 | |||
15 | 设备随带备品备件 | 1.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批 | 1 | |||
小计(14-15) | |||||||
合计(7+6+2) |
2)项目总限价人民币703232.40元。如报价文件所报总价超出本项目的限价,发包人有权拒绝其报价,视为无效文件处理。
3) 服务内容:
合作商必须对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包含所有税费。
<!--[if !supportLists]-->1.3 <!--[endif]-->采购要求
<!--[if !supportLists]-->1.3.1 <!--[endif]-->本项目技术服务进度要求:
<!--[if !supportLists]-->A. <!--[endif]-->交货地点:运输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北工作区施工现场后,按发包人指定地点卸货,办理相关交接手续。货物的运输装卸应在参与评审报价中综合考虑。
<!--[if !supportLists]-->B. <!--[endif]-->交货期:根据现场情况交付,承包人应提交交付计划由发包人审核批准,并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所有货物到货。2021年8月30日前完成所有设备的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发包人使用。具体工期服从采购人安排。
<!--[if !supportLists]-->C. <!--[endif]-->如果进度延误,成交合作商向采购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
<!--[if !supportLists]-->1.3.2 <!--[endif]-->合作商的项目报价应将相关服务分类报价,报价总和为本项目的项目总价。
<!--[if !supportLists]-->1.3.3 <!--[endif]-->合作商所提供的工作方案必须详细、完整、可靠、可行性强。
<!--[if !supportLists]-->1.3.4 <!--[endif]-->合作商报价中的服务费应是合作商为完成本项目的总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中所列项目的费用。
<!--[if !supportLists]-->1.3.5 <!--[endif]-->合作商必须提交对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的项目报价文件。
<!--[if !supportLists]-->1.4 <!--[endif]-->现场考察
<!--[if !supportLists]-->1.4.1 <!--[endif]-->工程现场考察由合作商自行前往,采购人不统一安排。合作商若需相关数据,须自行测量。
2 定义<!--[if !supportLists]-->2.1 <!--[endif]-->本文件中下列术语定义为:
服务:指合作商提供助航灯具相关技术支持。
合作商:指与第3条规定的要求一致的、响应邀请函、参加报价的独立法人。
采购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合同:指由采购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合同由。。。。。。。。。。。公司与成交合作商签订。
3 合格的合作商<!--[if !supportLists]-->3.1 <!--[endif]-->合格的合作商要求见邀请函中的第3点。
<!--[if !supportLists]-->4 <!--[endif]-->合格的服务<!--[if !supportLists]-->4.1 <!--[endif]-->合同中提供的所有服务,均应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之有正常贸易关系的国家和地区,本合同的支付仅限于对这些服务。
<!--[if !supportLists]-->5 <!--[endif]-->报价费用合作商应承担所有编写项目报价文件和参加报价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采购文件 <!--[if !supportLists]-->6 <!--[endif]-->采购文件构成<!--[if !supportLists]-->6.1 <!--[endif]-->要求提供的服务、评审过程和合同条件在采购文件中均有说明。采购文件包括:
第一部分邀请函
第二部分合作商须知
第三部分合同条款
第四部分项目报价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
<!--[if !supportLists]-->6.2 <!--[endif]-->合作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合作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项目报价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合作商的项目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if !supportLists]-->7 <!--[endif]-->采购文件的澄清<!--[if !supportLists]-->7.1 <!--[endif]-->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合作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if !supportLists]-->7.2 <!--[endif]-->采购人将通过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平台(wz.gdairport.com)以补充公告的形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
<!--[if !supportLists]-->8 <!--[endif]-->采购文件的修改<!--[if !supportLists]-->8.1 <!--[endif]-->在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合作商提出的需澄清问题时以修改书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if !supportLists]-->8.2 <!--[endif]-->修改书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与合作商均有约束力。合作商在收到采购文件的修改书应书面通知采购人。
<!--[if !supportLists]-->8.3 <!--[endif]-->为使合作商编写报价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if !supportLists]-->9 <!--[endif]-->采购语言及计量单位<!--[if !supportLists]-->9.1 <!--[endif]-->采购方发出的采购文件采用中文。
<!--[if !supportLists]-->9.2 <!--[endif]-->采购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都是公制系统。
三、项目报价文件的编制 <!--[if !supportLists]-->10 <!--[endif]-->项目报价文件<!--[if !supportLists]-->10.1 <!--[endif]-->报价文件由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文件应分别编制,并密封包装。
<!--[if !supportLists]-->10.2 <!--[endif]-->报价文件的签署要求:报价文件所有需盖章或签字的部分均需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表盖章或签字,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if !supportLists]-->10.3 <!--[endif]-->报价文件包括纸质文件一式5份,计算机文件一式1份(如采购人需要)。纸质版正本1份,封面标注“正本”字样,副本4份,封面标注“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符的内容,以正本为准。
<!--[if !supportLists]-->10.4 <!--[endif]-->报价文件应做到清晰、完整,文本、图纸规格应当尽量统一。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报价文件的计量单位宜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尺寸齐全、准确,所有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以中文为准,报价均为人民币,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if !supportLists]-->11 <!--[endif]-->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编制要求<!--[if !supportLists]-->11.1 <!--[endif]-->商务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
<!--[if !supportLists]-->1) <!--[endif]-->封面:写明项目名称、商务文件、合作商名称及年月日;加盖合作商公章。
<!--[if !supportLists]-->2) <!--[endif]-->目录。
<!--[if !supportLists]-->3) <!--[endif]-->填妥并盖章的报价函(格式见附录1)。
<!--[if !supportLists]-->4) <!--[endif]-->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if !supportLists]-->5) <!--[endif]-->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录3)
<!--[if !supportLists]-->6) <!--[endif]-->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盖公章)。
<!--[if !supportLists]-->7) <!--[endif]-->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平台合作商登记表(盖公章)。
<!--[if !supportLists]-->8) <!--[endif]-->企业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if !supportLists]-->9) <!--[endif]-->报价清单
<!--[if !supportLists]-->10) <!--[endif]-->报价人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与采购人无发生各种诉讼、仲裁和不良投诉的承诺函(盖公章)。
<!--[if !supportLists]-->11) <!--[endif]-->“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评估报告(盖公章)。
<!--[if !supportLists]-->12) <!--[endif]-->“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截图(盖公章)。
<!--[if !supportLists]-->13) <!--[endif]-->“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事业单位不需要提供以上第10)、11)12)项内容。
<!--[if !supportLists]-->11.2 <!--[endif]-->商务文件的密封要求:合作商应确保商务文件密闭封装,外面标注“项目名称”、“合作商名称”及“商务文件”字样。外包装材料不应留有可在包封后添加或抽取报价文件的空隙,并在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公章。
<!--[if !supportLists]-->12 <!--[endif]-->技术文件(技术服务方案)编制要求<!--[if !supportLists]-->12.1 <!--[endif]-->技术文件(技术服务方案)内容包括:(根据用户需求填写,内容一般包括)
<!--[if !supportLists]-->1) <!--[endif]-->目录。
<!--[if !supportLists]-->2) <!--[endif]-->项目说明书(项目概况及报价人对项目的理解)。
<!--[if !supportLists]-->3) <!--[endif]-->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完工本项工作的具体举措,拟投入的设备设施、人员情况。
<!--[if !supportLists]-->4) <!--[endif]-->项目工期计划。
<!--[if !supportLists]-->5) <!--[endif]-->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if !supportLists]-->12.2 <!--[endif]-->技术文件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外面标注“项目名称”、“合作商名称”及“技术文件”字样,外包装材料不应留有可在包封后添加或抽取报价文件的空隙,并在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公章。
<!--[if !supportLists]-->13 <!--[endif]-->计算机文件<!--[if !supportLists]-->13.1 <!--[endif]-->合作商必须随技术文件同时提交一套无病毒计算机文件, 包括以下内容:
<!--[if !supportLists]-->1) <!--[endif]-->一套PDF格式或PPT格式制作的电子版商务文件(资质文件和证书等可用扫描以图片方式保存)和技术文件。
<!--[if !supportLists]-->2) <!--[endif]-->一套WORD格式的电子版文本文件。
13.2 计算机文件需采用U盘装载,所有文件不做压缩处理、不设密码,装于独立的信封,信封上注明“计算机文件”,与报价文件正本一起密封包装。
<!--[if !supportLists]-->14 <!--[endif]-->知识产权和专利权<!--[if !supportLists]-->14.1 <!--[endif]-->合作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合作商在服务期间提供的成果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if !supportLists]-->14.2 <!--[endif]-->报价已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if !supportLists]-->15 <!--[endif]-->保密<!--[if !supportLists]-->15.1 <!--[endif]-->如采购人向合作商提供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这些均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if !supportLists]-->16 <!--[endif]-->报价文件有效期<!--[if !supportLists]-->16.1 <!--[endif]-->★项目报价文件应在邀请函规定的报价日后的90天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报价文件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报价而予以拒绝。
<!--[if !supportLists]-->16.2 <!--[endif]-->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报价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征求合作商同意延长报价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合作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
<!--[if !supportLists]-->17 <!--[endif]-->不允许偏离的条款<!--[if !supportLists]-->17.1 <!--[endif]-->采购文件中的重要条款(带“★”号条款)不允许偏离,如项目报价文件中对重要条款有偏离,则是合作商的风险。
<!--[if !supportLists]-->17.2 <!--[endif]-->对合作商须知17.1条中任何条款的偏离将导致报价文件无效。
<!--[if !supportLists]-->17.3 <!--[endif]-->下述条款不应视作不可偏离:
<!--[if !supportLists]-->1) <!--[endif]-->未加注“★”号的条款;
<!--[if !supportLists]-->2) <!--[endif]-->用户需求书中已明确的合作商可提供其他优选报价文件部分。
<!--[if !supportLists]-->17.4 <!--[endif]-->项目报价文件中优于用户需求书要求部分不视作偏离,将不被拒绝,合作商对这种优于用户需求书要求的情况必须单独说明。
四、项目报价文件的递交 <!--[if !supportLists]-->18 <!--[endif]-->项目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if !supportLists]-->18.1 <!--[endif]-->合作商应将项目报价文件应第三部分11.2、12.2、13.2要求密封和标记。
<!--[if !supportLists]-->18.2 <!--[endif]-->如果报价人递交的报价文件未按要求密封,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报价文件。
<!--[if !supportLists]-->18.3 <!--[endif]-->如果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清而造成报价文件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采购人概不负责。
<!--[if !supportLists]-->19 <!--[endif]-->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if !supportLists]-->19.1 <!--[endif]-->合作商应将正本和所有副本,由合作商代表按采购邀请函第5条要求于项目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报价地点。
<!--[if !supportLists]-->19.2 <!--[endif]-->采购人可以通过修改采购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合作商受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if !supportLists]-->20 <!--[endif]-->迟交的项目报价文件<!--[if !supportLists]-->20.1 <!--[endif]-->采购人将拒绝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项目报价文件。
五、综合评审过程 <!--[if !supportLists]-->21 <!--[endif]-->报价文件的递交<!--[if !supportLists]-->21.1 <!--[endif]-->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接收报价文件。
<!--[if !supportLists]-->22 <!--[endif]-->评审小组<!--[if !supportLists]-->22.1 <!--[endif]-->本项目的评审工作由采购人内部组成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小组共5名成员。
<!--[if !supportLists]-->23 <!--[endif]-->项目报价文件的评审<!--[if !supportLists]-->23.1 <!--[endif]-->评审小组将审查项目报价文件是否完整、合作商是否符合合格条件、报价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项目报价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有序。
<!--[if !supportLists]-->23.2 <!--[endif]-->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if !supportLists]-->1) <!--[endif]-->如果总价与数量乘单价的积而得到的总价不一致,则以单价为准计算总价。
<!--[if !supportLists]-->2) <!--[endif]-->如果用大写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大写数值为准。
<!--[if !supportLists]-->23.3 <!--[endif]-->在详细评审之前,评审小组会要审查每份项目报价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报价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主要条款(加“★”号)、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报价文件。
<!--[if !supportLists]-->23.4 <!--[endif]-->如果项目报价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其报价文件将可能被拒绝。不满足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文件将可能被拒绝:
<!--[if !supportLists]-->1) <!--[endif]-->完全符合邀请函中第3点“合格的合作商”要求;
<!--[if !supportLists]-->2) <!--[endif]-->报价有效期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if !supportLists]-->3) <!--[endif]-->合作商递交一种报价方案和报价;
<!--[if !supportLists]-->4) <!--[endif]-->报价没有超过最高限价;
<!--[if !supportLists]-->5) <!--[endif]-->报价函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
<!--[if !supportLists]-->6) <!--[endif]-->报价文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
<!--[if !supportLists]-->7) <!--[endif]-->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签字或盖章。
<!--[if !supportLists]-->23.5 <!--[endif]-->如果通过初步评审报价人少于3名,本次采购失败,采购人将修正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
<!--[if !supportLists]-->24 <!--[endif]-->报价文件的详细评审<!--[if !supportLists]-->24.1 <!--[endif]-->评审小组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报价文件中的商务服务、技术方案等方面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其构成及权重为:价格部分得分占 50%,商务技术部分得分占50%,详细评分标准如下:
评审类别 | 序号 | 评审项目 | 单项总分 | 评审标准 | 报价人 | …… |
商 务 部分 | 1 | 注册资本 | 1.5 | 按照报价人注册资本由高至低进行排名:第一、二名得1.5分,第三、四名得1分,第五、六名得0.5分,第七名及以后不得分。出现并列时并列者占用排名。(以报价人最新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资料载明数据为准。) | ||
2 | 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 1.5 | 按照报价人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由高至低进行排名:第一、二名得1.5分,第三、四名得1分,第五、六名得0.5分,第七名及以后不得分。出现并列时并列者占用排名。(报价人须提交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未提交不得分。) | |||
3 | 业绩状况 | 12 | 制造商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单个合同50万元及以上的助航灯光供货业绩,每个得1分,满分12分。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显示购买方、金额、货物清单、签订时间等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技术部分 | 4 | 报价文件整体情况和主要技术资料提供 | 3 | 报价技术文件内容齐全、清晰有序、报价货物的产品样本资料齐备、完整。【2.1分-3分】 报价技术文件内容基本齐全、报价货物的产品样本资料基本齐备。【1.1分-2】 报价技术文件内容不完整、报价货物的产品样本资料欠缺【0分- 1分】 | ||
5 | 技术要求 | 15 | 报价产品的多项技术指标,对于用户需求书技术要求的满足和响应, 报价人之间横向比较处于优秀:【10分-15分】 报价人之间横向比较处于良好【4分-9分】 报价人之间横向比较处于较差【0分-3分】 | |||
6 | 报价产品的整体技术水平及行业内表现 | 8 | 所报产品技术先进,行业内表现优秀。【5.1分-8分】 所报产品技术比较先进,行业内表现良好【2.1分-5分】 所报产品技术水平一般,行业内表现一般。【0分-2分】 | |||
7 | 主要部件及元器件品牌 | 5 | 报价产品的主要部件及元器件品牌质量水平, 报价人之间横向比较处于较好水平。【3.1分-5分】 报价人之间横向比较处于中等水平。【1.1分-3分】 报价人之间横向比较处于较低水平。【0分-1分】 | |||
8 | 现场安装指导及服务能力(满分4分) | 4 | 安装指导及服务方案完善,保障措施具体,售后服务措施安排具体有效【3.1分-4分】 安装指导及服务方案完善,保障措施一般,售后服务措施安排一般【1.1分-3分】 安装指导及服务方案完善,保障措施较差,售后服务措施安排较差【0分-1分】 | |||
报价 | 9 | 报价 | 50 | (1)报价总价等于评审基准价,得50分。 (2)报价总价每高于评审基准价1%,扣1分,每低于评审基准价1%,扣0.5分,扣至0分 为止,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中间值采用插值法确定。 | ||
报价人得分 | 100 | - | ||||
备注 | 报价算数校核 | (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报价人报价如有漏项,则将其他报价人报价中该项价格中的最高价加进该报价人的报价总价;如已报项目的数量不足,则按报价人自身所报项目单价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作为报价人评审价的基础。如经评定为成交候选人,其漏项的价格应自行消化,不得增加报价。 (4)若报价人的报价包含了招标范围之外的内容,则超出部分应予剔除。 (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报价文件的报价,调整后的报价对报价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报价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成交资格。 |
注:
1.报价人得分为各评委针对该报价人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分。
2.若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 以上评审均仅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报价人进行审查。报价人需对符合评分条件的业绩进行统计并对统计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在上表中,“【”和“】”表示包含,“(”和“﹞”表示不包含
综合得分计算
<!--[if !supportLists]-->24.2 <!--[endif]-->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得分+价格得分。
<!--[if !supportLists]-->25 <!--[endif]-->成交合作商的确定<!--[if !supportLists]-->25.1 <!--[endif]-->评审小组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报价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者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依次类推,评审小组将推荐总得分前3名的报价人为成交候选人。如出现总得分相同,评审价低者排名靠前,若评审价仍相同,则由评审小组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合作商排名先后。
<!--[if !supportLists]-->25.2 <!--[endif]-->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的推荐,确定本项目成交合作商。
<!--[if !supportLists]-->26 <!--[endif]-->与采购人的接触<!--[if !supportLists]-->26.1 <!--[endif]-->除合作商须知的相关规定外,从报价文件截至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未经采购人书面要求,合作商不得就与其项目报价文件有关的事项与采购人联系。
<!--[if !supportLists]-->26.2 <!--[endif]-->合作商试图对评审小组的评审或采购人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报价文件被拒绝。
六、授予合同 <!--[if !supportLists]-->27 <!--[endif]-->资格后审<!--[if !supportLists]-->27.1 <!--[endif]-->采购决定将考虑合作商的财务、服务能力等,其基础是审查合作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合适的资料。
<!--[if !supportLists]-->27.2 <!--[endif]-->如果审查通过,则将合同授予符合第33.1条规定的合作商;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则取消其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评审小组将对技术和商务上充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合作商中,综合得分次高的合作商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义务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组织采购。
<!--[if !supportLists]-->28 <!--[endif]-->合同授予标准<!--[if !supportLists]-->28.1 <!--[endif]-->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符合采购需求、综合得分最高的合作商。
<!--[if !supportLists]-->29 <!--[endif]-->授予合同时更改采购服务数量的权力<!--[if !supportLists]-->29.1 <!--[endif]-->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一定的幅度内对报价表中规定的服务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实质改变。
<!--[if !supportLists]-->30 <!--[endif]-->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文件的权力<!--[if !supportLists]-->30.1 <!--[endif]-->采购人保留在签署合同之前任何时候根据评审小组的决定拒绝所有或任何报价文件,以及宣布所有或任何项目报价文件无效的权力,对受影响的合作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合作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if !supportLists]-->31 <!--[endif]-->成交通知书<!--[if !supportLists]-->31.1 <!--[endif]-->在项目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将经过采购人确认的成交通知书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合作商。
<!--[if !supportLists]-->31.2 <!--[endif]-->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if !supportLists]-->32 <!--[endif]-->签订合同<!--[if !supportLists]-->32.1 <!--[endif]-->成交合作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派遣其授权在合同上签字的代表与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签署合同。
<!--[if !supportLists]-->32.2 <!--[endif]-->合同的组成基于本采购文件的以下部分以及项目报价文件的相应的部分:
(1)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
(2)采购人的澄清文件
(4)第五部分 用户需求书
(5) 报价人的报价文件
<!--[if !supportLists]-->32.3 <!--[endif]-->如果成交合作商没有按照上述第33.1条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成交决定。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合同授予其他满足采购要求的合作商,或重新组织采购。
<!--[if !supportLists]-->33 <!--[endif]-->成交结果通知<!--[if !supportLists]-->33.1 <!--[endif]-->采购人将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平台(wz.gdairport.com)发布采购结果,并于公示完毕后14 个工作日内向成交合作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
XXXXXXX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人:
供应商:
采购人XXXXX(以下简称采购人)与XXXXXXXX(以下简称供应商)双方就供应商为XXXXXXXXXXXXXXXX系统采购项目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了协商,签定了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1.采购人合同标的
1.1 本合同标的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现场调试、试运行、技术培训、提交图纸、资料、售后服务、质保期保障等相关服务。
1.2 供货范围:见合同附件。
(最终的供货数量、规格及安装尺寸以采购人确认为准)。
2.合同价格
2.1 本合同总价为:
人民币:XXXXXXXXXXXX整(¥XXXXXXXX元),其中:
1)货物(材料设备、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总价:
人民币XXXXXXXXXXXXXX整(¥XXXXXXX元);
2)服务费(设计联络、培训、调试等):
人民币XXXXXXXXX整(¥XXXXXXXX元)
3)暂列金:
人民币XXXXXXXXXXXXXXX整(¥XXXXXXXX元)
2.2 本合同货物的单价:
2.2.1结算工程量超过合同工程量10%以内(不含10%)或减少合同工程量,按照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2.2.2结算工程量超过合同工程量的10%(含10%),且该项合同价低于招标控制价,按照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2.2.3结算工程量超过合同工程量的10%(含10%),且该项合同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结算时,超过合同工程量部分的工程量,结算单价按招标控制价计算。
2.2.4计量单位为“项”属于合价包干,合同价即为结算价。
2.2.5暂列金按合同约定和供应商实际完成的并经监理和发包人审定后的工作量结算,剩余部分的暂列金仍归发包人所有。
2.2.6 若供应商方案报价文件中的报价经价格核准和修正后的报价高于其总报价,采购人有权对报价文件中的所有综合单价按修正后的总价的比例进行同比例调整,调整后的综合单价作为合同单价。
2.3 本合同总价款包括了设计与设计联络、货物及附件的制造、包装、运输、保险、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上级政府及当地政府现行规定的应缴纳的各种税收和费用)以及现场组装、调试、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障等的全部费用,除此以外,采购人无需为上述约定的标的和货物再支付任何费用。
2.3.1 本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如果需要继续采购与本合同中相同硬件设备材料,供应商承诺将以本合同2.2条款约定的单价提供产品。
2.4 责任限制
2.4.1 本合同所引起的所有责任和赔偿不应当超过本合同总价款。
3.付款
3.1在本合同签署生效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之日起15天内,采购人支付合同价减去暂列金的10%(即人民币xxxxx元)给供应商作为合同预付款,供应商同时开具收据给采购人。
申请预付款时,供应商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书、银行保证金(保函)收据等有效材料,经监理工程师5日内审核后交采购人(需取得监理的预付款审核报告),作为申请拨付预付款的依据。
3.2 每月支付合同到货并通过到货验收(取得采购人到货验收合格文件)的供货设备价款的60%给供应商,供应商同时开具收据给采购人。如供应商为分批到货,则每次到货办理到货手续并通过到货验收,取得采购人仓库开具到货验收合格文件后,采购人支付该批到货设备价款的60%(不含预付款)。
申请进度款时,供应商提交进度款支付申请书、项目形象进度月报表、到货货物清单及采购人仓库开具的到货验收合格文件,经监理工程师5日内审核后交采购人(需取得监理的进度款审核报告),作为申请拨付货款的依据。
3.4 竣工验收合格支付:供应商按合同要求,完成合同内约定内容,取得验收合格证明,累计支付审定价款85%。供应商同时开具发票给采购人。
3.5 合同服务费支付(如果报价单列):供应商按合同要求,完成合同内服务内容,取得采购人委托监理机构及采购人委派的工地代表共同出具的服务内容完成证明文件,且按采购人要求办理结算手续后支付已完成服务费结算价总额97%(若结算需业主单位复审或政府单位审定,结算初审完成后则按采购人初审结算价支付至93%,业主单位复审或政府单位审定完成,支付至结算终审价的97%)。
3.6 供应商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后,累计支付至审定设备价款的90%,供应商提交的结算资料完整,监理公司和咨询公司具备开展审核条件。提交的结算材料:设备到货出入库单、工程量完工证明、培训证明、竣工图(如有)、完整的签证单、完整的设计变更、安装验收合格证、验收整改完成证明、指挥部档案室出具的档案移交证明、合同复印件、供应商盖章的纸质版结算书,采购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出具的可以开展结算审核说明书。
3.7 工程全部到货且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应与采购人办理结算手续,结算经采购人委托的专业机构审核后,采购人根据供应商开具的全额发票支付结算款至本项目结算价款的97%(若结算需业主单位复审或政府单位审定,结算初审完成后则按采购人初审结算价支付至93%,业主单位复审或政府单位审定完成,支付至结算终审价的97%),申请结算款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工程结算款支付申请书(附计算表)、竣工结算审批表、结算审核确认书、监理结算款审核报告和发票等有效材料。
3.8 质保金为合同结算价款的3%,如无质量问题,在保修期满后15天内退还给供应商(不计息)。申请质保金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质保金付款申请书、采购人主办部门质保完成证明、业主使用单位的质保完成证明、竣工结算审批表、结算审核确认书等有效材料。
3.9 本合同如涉及发票抬头为业主方(用户方)即XXXXX的,则需签订增加业主方(用户方)为第三方的三方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3.10 供应商办理结算时须出具下列票据(原件 1份,复印件 3份)
3.10.1 经采购人和供应商及有关部门签字盖章确认的货物验收合格文件、安装验收合格文件(或专业调试合格文件)、设备移交使用证明;
3.10.2 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合格书,监造、厂检或培训完成证明。
3.10.3 如有设计或供货量变更,需附上变更依据及核价依据。
序号 | 付款阶段 | 支付比例 | 支付条件及所需材料 | |
一 | 货物进度款 | |||
1 | 预付款 | (合同价-暂列金)的10% | 本合同签署生效。材料:履约保函收据、预付款支付申请书、监理预付款审核报告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有效材料。 | |
2 | 进度款 | 按月或按批次实际到货的审定价款的60%,全部到货通过验收,累计支付不超过审定价款的70% | 项目实施按要求到货且到货验收合格(未全部到货)。材料:进度款支付申请书、到货货物清单、到货验收合格文件、监理进度款审核报告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有效材料。 | |
3 | 竣工验收款 | 竣工验收合格后,累计支付至审定设备价款的85% | 本项目全部设备到货且设备安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材料:进度款支付申请书、全部到货设备清单、到货验收合格文件、合同竣工验收合格文件、监理进度款审核报告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有效材料。 | |
二 | 结算款 | |||
1 | 提交结算书 | 供应商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后,累计支付至审定设备价款的90%。(若结算需业主单位复审或政府单位审定,结算初审完成后则按发包人初审结算价支付至93%,业主单位复审或政府单位审定完成,支付至结算终审价的97%) | 供应商提交的结算资料完整,监理公司和咨询公司具备开展审核条件。材料:设备到货出入库单、工程量完工证明、培训证明、竣工图(如有)、完整的签证单、完整的设计变更、安装验收合格证、指挥部档案室出具的档案移交证明或接收单位证明、合同复印件、供应商盖章的纸质版结算书,采购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出具的可以开展结算审核说明书。 | |
2 | 结算款 | 支付至项目结算价款的97%(若结算需业主单位复审或政府单位审定,结算初审完成后则按发包人初审结算价支付至93%,业主单位复审或政府单位审定完成,支付至结算终审价的97%) | 项目结算完成。材料:结算款支付申请书、竣工结算审批表、结算审核确认书、监理结算款审核报告、发票及发包人要求的其他有效材料。 | |
3 | 服务费 | 完成合同内服务内容,支付至项目结算价款的97%(若结算需业主单位复审或政府单位审定,结算初审完成后则按发包人初审结算价支付至93%,业主单位复审或政府单位审定完成,支付至结算终审价的97%) | 材料:取得采购人委托监理机构及采购人委派的工地代表共同出具的服务内容完成证明文件,且按采购人要求办理结算手续后支付已完成服务费结算 | |
三 | 质保金 | |||
1 | 质保金 | 项目结算价款的3% | 项目质保期满。材料:质保金付款申请书、采购人主办部门质保完成证明、业主主办部门质保完成证明、竣工结算审批表、结算审核确认书、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有效材料。 |
4.履约及预付款保证金
4.1 供应商须在本合同签署生效后5天内,以银行保函的形式向采购人提交以采购人为受益人的金额为合同总价款10%即XXXX元整(¥XXXX元)的履约保证金及金额。
4.2 在供应商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义务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用履约保证金的资金补偿其任何直接损失。
4.3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直到安装验收合格为止。
4.4 保证金应用人民币,由供应商基本户开户银行用采购人接受的格式提交银行保函正本一份(同时附银行基本户开户证明)。
4.5 在安装验收合格并取得有关安装验收证明(即“验收合格证明书”)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履约保证金保函退还供应商。
5.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5.1 货物必须为本合同规定的、全新的、可正常使用的合格产品。
5.2 标准:本合同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合同附件的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5.3 有关技术要求按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6.包装和运输
6.1 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供应商负责。
6.2 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广州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6.3 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其用处。
6.4 每一个包装箱两个侧面用不褪色的油漆和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做出标记。标记内容包括:箱(件)号、毛重、尺码(长 ′ 宽 ′ 高 用mm表示)、净重(kg) 、到货地址、收货人名称、合同编号以及 “勿近潮湿”、“小心轻放”、“此边向上”等。
6.5 包装费、运费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7.装运单证
7.1 以下运输单证原件在交货同时交给采购人,其单证副本(或复印件)则应在交货前三天交给采购人:
(1)装箱单一式三份,注明合同号、装运标志、货物内容、每件包装尺码及重量;
(2)制造厂出具的质量及数量证明书各一式一份;
(3)进口部件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具的关税完税证明及原产地证明的复印件。
8.货物的产权、风险转移和保险
8.1货物的产权,在货物通过到货验收之后,由供应商转移至采购人。
8.2货物交付之前的所有保险费用(按货物总价的110%价值投保)和派往采购人进行服务的人员投保人身险和其他有关社会保险、工伤劳保险、职业险等险种,由供应商负责。
8.3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通过到货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时由供应商转移至采购人。
8.4在拒收情况下,或者解除合同的情况下,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5产权和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供应商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采购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8.6供应商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进度计划
9.1 到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XXXXXXXXXXXX)落地交货。
9.2 交货期:由业主根据现场施工进度适时指定。
9.3 工程期限:XXXXXXXXXXX完成所有安装调试。
9.4 合同执行计划见合同附件《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10.验收与保修期
10.1 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后,必须由采购人进行到货验收。如采购人要求到货后开箱抽检,供应商应予以配合。如发现缺少、损坏部件,供应商须及时补齐,如因此造成工期拖延,采购人有权按延期交货索赔。至安装调试完工,经供应商申请进行安装验收,安装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书”、移交使用证明文件。
10.2 质保期详见《用户需求和技术规格书》。在保修期内供应商免费提供设备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及保养服务。保修期内设备本身质量出现问题或由于设备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或损坏,供应商应及时给予免费维修或免费更换,由此引起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新更换的零部件的保修期则从更换后双方确认能正常使用时开始计算。
10.3 保修期内因用户使用、管理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承担,供应商提供有偿服务。
10.4 如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按优惠价格(低于市场价格)与采购人签订保修期后的定期维修保养合同。
10.5 保修期内供应商应在中国地区设立常驻维修机构,处理所有维修服务,提
供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服务,在接到报修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项目
现场进行直接的技术支持服务,48小时之内解决故障。供应商未按上述时
间做出响应的,采购人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查找和解决故障,供应商应承
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同时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追究合同金额0.5%-3%
的违约赔偿。
10.6 供应商承诺在保修期满后四年内以不高于投标书中所报价格向采购人供应备品备件。
10.7 在有关部门进行的验收时,采购人应及时配合供应商。
10.8 供应商货物质量和提供的服务不符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采购人可拒收货物或解除合同。采购人拒收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丢失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1.项目管理
11.1供应商必须委派项目经理,并定期参加现场会议,积极配合采购人工作,服从采购人或其指派的单位的协调管理工作,解决安装和试用中的问题。
11.2采购人委派工地代表,对安装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工程、办理货物安装验收手续,负责解决应由采购人解决的问题,协调、处理其他有关事宜。
11.3 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内容须无条件接受现场监理公司的监理。
12.设计与设计联络
12.1 供应商必须配合采购人的施工设计,在合同生效日期后的5天内将满足于施工设计所需的详细资料提供给采购人。
12.2 采购人进行的与供应商产品选用有关的设计,如果提请供应商审核,供应商应在7天内完成审核,对该设计进行确认或提出建议。
12.3 供应商在取得采购人的同意后,及时与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联络。
13.工厂检验
13.1货物制造期间,如采购人前往供应商制造厂进行工厂检验,供应商应予以配合,采购人和供应商各自承担相应的费用。
13.2采购人对供应商制造厂的工厂检验并不由此而解除供应商执行合同所承担的任何责任。工厂检验并不作为标的货物的最终验收。
14.现场培训
14.1 供应商应于设备系统验收交付采购人使用之日起对采购人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设备使用(包括安装、操作、检查维修、维护)的技术培训。此项培训不减低供应商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质保责任和售后服务责任。所有培训使用中文进行。
14.2 供应商派出的培训人员,应在所提供的产品上具有五年以上的维修经验。培训前,培训人员的简历连同培训计划要一并提交采购人批准。采购人认为培训人员不合适可要求更换。
14.3 供应商培训前应提供中文操作、维修手册。通过培训使采购人技术人员能够了解设备结构工作原理及工作性质,能排除一般故障。
14.4 供应商派出的现场培训指导人员的各项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总价中,采购人不再提供。
14.5 现场培训完成后,供应商应向采购人的受训人员颁发证书,采购人向供应商签发现场培训完成证明。
15.合同变更
15.1 供应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实需变更原合同约定的货物,供应商应预先提出变更清单对照表及其变更的依椐,经采购人确认后实施(双方签署的文件作为合同附件)。
15.2 无论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是按原合同的要求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变更后的货物,供应商都不能免除对货物应承担的责任,且采购人无需为此增加支付合同总价款。
15.3 因采购人的原因变更合同货物的,采购人应书面通知供应商,双方协商后签署有关变更文件。如造成供应商损失的,由采购人承担。
15.4 如果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供应商的安装工期延长,供应商应作为合同价内的风险因素,而不应因此向采购人索赔。
16.技术文件
16.1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包含保证采购人能够正确进行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验收和运作所需要的所有内容的技术文件(含电子文档)一式六套。
16.2 采购人完全按照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文件指导所进行的任何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验收所引起的系统和/或设备或其部件的损坏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16.3 供应商未提供合同规定的技术文件,采购人可以推迟付款,直至供应商补齐有关技术文件。
17.知识产权及保密约定
17.1 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17.2 供应商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
17.3 保密义务
本合同订立以及在本合同期限内,一方(“披露方”)曾经或者可能不时向另一方(“接受方”)披露该方的保密资料。保密期限为永久,在此期限内接受方必须:
17.3.1 对保密资料进行保密;
17.3.2 不为除合同明确规定的目的之外的其他目的使用保密资料;
17.3.3 除为履行其职责而确有必要知悉保密资料的该方或其关联机构雇员、该方律师、会计师或其他顾问外,不向其他任何人披露,且上述人员须已签署书面保密协议,其中条款的严格程度不得低于本第17条的规定。
17.4 保密义务的除外规定
上述第17.3条的条款对以下信息不适用:
17.4.1 接受方有在披露方向其披露前制作的书面记录证明其已经掌握;
17.4.2 目前或将来并非由于接受方违反本合同而进入公共领域;
17.4.3 接受方从对该信息无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
17.5 规章制度
每一方应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告知该方(以及该方的关联机构)董事、高级职员以及其他雇员本第17条规定的保密义务。
17.6 资料返还
在合同期满日,[或经披露方随时提出要求],接受方应:①向另一方归还(或经另一方要求销毁)包含另一方保密资料的所有材料(包括其复制件),②在另一方提出此项要求后十(10)日内向另一方书面保证已经归还或销毁上述材料。
18.违约索赔
18.1 若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与合同要求不符,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要求供应商换货,供应商负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18.2 对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5天内维修或更换完毕,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追究合同金额0.5%-5%的违约赔偿,同时供应商应相应顺延被更换或维修货物的保修期。
18.3 若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15天内供应商未作答复,则该索赔被视为已被供应商接受。如供应商未能在收到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征得采购人同意的延长期限内解决索赔事宜,采购人将有权从供应商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
18.4 供应商逾期交货或逾期提供服务,每延误一天,承担合同价的3‰的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总额不能超过合同价款的30%。供应商逾期达60日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在承担逾期违约金的同时赔偿因其逾期交付货物导致采购人遭受的相关损失,采购人若选择要求供应商继续履行合同的,供应商的逾期违约金应支付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19.不可抗力
19.1 由于一般公认的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不可意料的事故而不能及时供应按合同规定的货物时,供应商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告采购人,证明事故的存在。
19.2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努力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不可抗力因素继续存在,致使在合同规定或合同变更后的完工期限仍不能履行完毕,采购人则有权解除合同,这时,双方均不互提出索赔。采购人不承担终止合同的责任,也不可没收履约保证金。供应商也不得扣押预付款,双方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天内结算完毕。
20.仲裁与起诉
20.1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买卖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的法律进行解释。
21.税和关税
21.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的税法规定对供应商或其雇员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供应商负担。
21.2 本合同执行有关的在中国境外发生的应属于供应商义务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供应商负担。
21.3 合同总价包含应付的销售税、进口环节税(关税和增值税)、建安税等上级政府及当地政府现行规定的应缴纳的各种税收和费用。
22.合同生效、失效和终止
22.1 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为准。
22.2 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工程终止,采购人应立即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有关证明后,立即停止货物的制造或采购。对于在收到此证明前供应商所完成的内容,采购人应及时向供应商支付相应金额。双方办理结算手续后,合同终止。
22.3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解除协议,并由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2.4 如果合同中的任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构成根本违约),则另一方可解除合同,并及时通知对方,按《合同法》和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处理合同解除事宜。
23.其它
23.1 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附件5份。
23.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设计变更文件)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23.3 本合同共十份,正本两份,副本七份。采购人持一正六副,供应商持一正一副。
(以下无正文)
采购人 : (盖章)
法定代表人:
供应商 :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承 诺 书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我公司作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北区远机位货运机坪及B滑行道工程的参建单位,为按规定做好参建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履行好《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北区远机位货运机坪及B滑行道工程助航灯具采购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特做如下郑重承诺:
一、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以及相关管理单位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自觉接受贵单位监督,对所负责工程范围内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健全防控管理体系,编制疫情防控预案,认真履行疫情防控职责,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切实防范好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疫情传播和扩散:
(一)切实加强工程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实施工地封闭管理,严格管控人员出入工程建设现场。及时掌握参建人员的动态信息,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完善排查和登记制度,密切监测参建施工队伍等相关人员的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卫生防护用品,保障参建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认真开展消毒防疫工作。要按照当地防疫部门要求,落实防疫消毒措施,对工地、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加大清洁、消毒和通风力度,做好垃圾清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等工作,严禁垃圾偷倒乱倒,阻断疫情扩散和传播条件。
(三)一旦发现疑似疫情人员或来往疫区人员要立即采取隔离、送医等措施,并按规定程序向有关疫情防控部门和贵单位报告。
<!--[if !supportLists]-->三、<!--[endif]-->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若因我公司原因导致参建人员等群体发生疫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皆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对贵单位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以及不良影响的,我公司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负责消除不良影响。
<!--[if !supportLists]-->四、<!--[endif]-->切实保障好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工程质量不减、标准不降、工期不拖、安全有序。
特此承诺。
承诺人:
二〇二〇年 月 日
附件2:
合同的
补充协议
原合同号:
发包人 :
承包人 :
业 主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鉴于项目业主方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明确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号为的《 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的发票开具等相关事宜,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作为原合同之补充协议:
<!--[if !supportLists]-->一、<!--[endif]-->原合同中凡涉及承包人开具发票的条款均是指:以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购买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它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抵扣凭证。
业主开票信息:
公司名称: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40000190488448J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广州市机场支行
银行账号:3602065209000396878
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82号
联系电话:020-86122784
二、原合同中凡涉及承包人提供的银行保函(包括但不限于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受益人均应当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三、除以上约定外,原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及相关风险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享有和承担。
原合同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条款,以本协议约定内容为准。本协议未约定事宜,仍按原合同的条款执行。
本协议由三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原件十一份,合同发包方执七份,合同承包方执两份,业主执两份。
发包人: (盖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承包人: (盖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业 主: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
项目报价文件格式
附录11:报价人需提供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平台(wz.gdairport.com)主页中的合作商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2:
报价企业概况表
企业名称 | |||
通讯地址 | |||
营业执照 | 1、编 号 | 2、营业范围 | 3、发照单位 |
现在职工 | 注册资本金(万元) | ||
法人代表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手 机:传 真: 邮政编码: E-mail: |
合作商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2附录2-1
报 价 函
项目名称:XXXX项目
致: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根据贵方为XXXX项目采购的邀请函,作为经合作商正式授权代表合作商_______________(合作商名称和地址)的报价文件书签名方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__(签名人全名, 职务), 在此提交项目报价文件, 正本一份, 副本两份。
签字人代表以此函申明并同意:
<!--[if !supportLists]-->1) <!--[endif]-->对随附报价表所规定的采购内容的总价为含税价人民币____元(大写: ________元)。
<!--[if !supportLists]-->2) <!--[endif]-->合作商将承担按照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if !supportLists]-->3) <!--[endif]-->合作商已详尽研究了所有采购文件包括修正文(如果有), 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 合作商必须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if !supportLists]-->4) <!--[endif]-->合作商之报价文件有效期为自报价之日起90个日历日。
<!--[if !supportLists]-->5) <!--[endif]-->合作商同意按照采购人可能提出的要求提供与其所递交报价文件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if !supportLists]-->6) <!--[endif]-->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报价文件。
本报价文件连同贵方成交通知书应构成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合同, 直至正式合同编制完毕并生效。
合作商名称:(公章)
合作商地址 :
授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公章:
日期:
附录2-2
报价明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单位 | 工程量 | 含税综合单价(元) | 含税合价(元) | 备注 |
一 | 货运机坪项目 | ||||||
1 | 滑行道中线灯 | LED,浅座式_直线型_双向绿;2x8VA,6.6A | 套 | 24 | |||
2 | 滑行道中线灯 | LED,浅座式_转弯型_双向绿;2x8VA,6.6A | 套 | 50 | |||
3 | 滑行道中线灯 | LED,深桶型_直线型_双向绿;2x8VA,6.6A | 套 | 23 | |||
4 | 滑行道边灯 | LED,立式,蓝色;8W,6.6A | 套 | 42 | |||
5 | 中间等待位置灯 | LED,浅座式_单向黄;,8VA,6.6A | 套 | 9 | |||
6 | 隔离变压器(含高低压插接件) | 45W,6.6A/6.6A | 套 | 102 | |||
7 | 隔离变压器(含高低压插接件) | 15W,6.6A/6.6A | 套 | 42 | |||
小计(1-7) | |||||||
二 | B滑行道延长项目 | ||||||
8 | 滑行道中线灯 | LED,浅座式_直线型_双向绿;2x8VA,6.6A | 套 | 51 | |||
9 | 滑行道中线灯 | LED,浅座式_转弯型_双向绿;2x8VA,6.6A | 套 | 28 | |||
10 | 滑行道边灯 | LED,立式,蓝色;8W,6.6A | 套 | 34 | |||
11 | 中间等待位置灯 | LED,浅座式_单向黄;,8VA,6.6A | 套 | 3 | |||
12 | 隔离变压器(含高低压插接件) | 45W,6.6A/6.6A | 套 | 82 | |||
13 | 隔离变压器(含高低压插接件) | 15W,6.6A/6.6A | 套 | 34 | |||
小计(8-13) | |||||||
三 | 其他 | ||||||
14 | 专用检测、维修设备及专用工具 | 1.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批 | 1 | |||
15 | 设备随带备品备件 | 1.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批 | 1 | |||
小计(14-15) | |||||||
合计(7+6+2) |
合作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公章:
日期:
附录3 诚信承诺函及企业声明 3.1诚信承诺函诚信承诺函
致: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采购单位名称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司承诺我司(包括独立法人及关联公司和自然人)不存在XXXX项目合格合作商资格条件第6、7、8条所述情形,如有造假行为,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以下处理:
1.取消本项目报价、成交资格,并在相关网站公示;
2.由采购人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3.三年至六年内停止或禁止参加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部、各全资、控股公司及集团公司所属非法人实体单位的所有采购项目;
4.对不良行为予以纪录,并进行公告;
5.报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备案;
6.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合作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公章:
日期:
企业声明
致:
我公司就参加XXXX项目,作出郑重声明:
在项目采购、实施、运行过程中严格遵守贵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承诺如违反,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禁止参加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部、各全资、控股公司及集团公司所属非法人实体单位的所有采购项目。特此声明!
合作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公章:
日期:
附录4 4.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签发日期: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单位:(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授权书
致: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本授权书宣告:(报价人名称) (职务) (法定代表人姓名)是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职务)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XXXX项目的报价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报价文件,与采购人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报价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组织机构和人员
5.1 组织机构报价人应提供拟委派本项目的管理机构和组织机构图,并在图中表明与报价人总部的关系。注明在项目组织机构图中各主要设计人员的具体安排情况。
5.2 现场主要人员安排报价人应列出拟在本项目中任职的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的安排,应包括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等,详见如下表格(各表格可按报价人的情况扩展与扩充):
本项目主要管理与技术人员安排(表一)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职称 | 专业 | 主要资历简述 |
1 | 项目负责人 | ||||||
2 | ……专业负责人 | ||||||
3 | 主要人员 | ||||||
4 | 其它主要人员(*) …… |
*指除表中提到的人员外,报价人认为有必要加入的其他方面的本项目主要管理与技术人员。
主要人员简历与经验(表二)
(至少列写5人)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职称 | ||||
时 间 | 简历与经验简述 | ||||||
注:项目负责人及专业负责人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
附录6报价人的类似业绩
项目 | 工程规模及内容 | 完工时间 | 合同价 | 备注 |
注: 2015年 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附录7企业获奖业绩表
报价人应列出近3年内的获奖业绩,应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详见如下表格(各表格可按报价人的情况扩展与扩充):
序号 | 项目名称 | 获奖时间 | 颁发单位备注 |
1 | |||
2 | |||
3 | |||
…… |
注: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附录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式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截图格式要求
<!--[if gte vml 1]> <!--[endif]-->
注:报价人须按上述格式要求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清晰显示报价人单位名称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文件。
附录9“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格式要求
<!--[if gte vml 1]> <!--[endif]-->
注:报价人须按上述格式要求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清晰显示报价人单位名称及列入黑名单信息,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文件。
附录10: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
<!--[if gte vml 1]> <!--[endif]-->
注:报价人须按上述格式要求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清晰显示报价人单位名称及查询结果,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文件。
附录10资格审查和报价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报价人名称 审查项目 | |||
1 | 报价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 |||
2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
3 |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平台合作商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 |||
4 | 2016年1月1日至今,报价人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同时,2016年1月1日年至今报价人(包括其关联公司)与采购人无发生各种诉讼、仲裁和不良投诉。(须就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 |||
5 | 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惩戒”,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在采购公告发布后按采购文件给定的格式要求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废标处理),同时下载信用评估报告、打印并加盖公章后附在报价文件中(截图格式见附录8) | |||
6 | 报价人不得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在采购公告发布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格式见附录9) | |||
7 | 报价人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价人需在竞价公告发布后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格式见附录10); | |||
8 | 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书 | |||
9 | 报价函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 | |||
10 | 报价表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 | |||
11 | 报价有效期符合采购文件规定(90个日历日); | |||
12 | 报价没有超过最高限价; | |||
13 | 合作商递交一种报价方案和报价; | |||
结论 |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注: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并在备注中说明理由。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2.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符合”的结论为“通过”,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若专家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报价人是否通过资格及有效性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4.结论一栏应写“通过”“不通过”。
评委签名:
日期:
第五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一章1总 述
1.总 则
1.1概 述
1.1.1 本供货要求是综合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包括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北区远机位货运机坪及B滑行道工程中助航灯具的详细规格、条款、资料及有关文件。承包人必须按综合评审文件的要求逐项作出实质性应答(主要性能指标必须填入技术性能表)。供货要求中的任何偏差都必须列入参与评审书中的技术偏差表(见资料表格),任何不按此要求的参与评审文件将承担被拒绝接受的风险。中标后承包人在合同谈判中的任何偏差都不得超越此偏差表中已被发包人确认的条款。
1.1.2 参与评审技术文件应包括参与评审产品的完整样本或检测证明。
1.1.3 对本供货要求中带“*”号的条款和技术指标,承包人必须按标书要求顺序逐项进行实质性的和详细的回答。如有一个带“*”号的条件没有满足,将被认为不满足标书的要求而废标。参与评审文件中所有应答都不能照抄、复制综合评审文件所列的条款、指标和参数。如所报的技术参数与本标书有偏差,其技术参数必须要优于供货要求的参数。
1.1.4 承包人需按本供货要求的要求完成设备的设计、制造、检测、运输、就位、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验收及售后服务工作,并按上述顺序提交所需的资料。
1.1.5 本供货要求仅指出助航灯具的主要要求,不应作为完整、详细的要求,承包人应负责助航灯光的设计,并保证满足本供货要求的要求。同时,承包人还应提供本供货要求中未描述的,但为保证设备能正常有效运行所需要的详细要求。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承包人在标书中所提供的所有设备、仪器和工具均视为包含在对本综合评审书的参与评审报价中。
1.1.6 发包人有权拒绝任何不按本综合评审文件要求而提供的设备、材料,同时也有权将不适合的设备、材料退回给承包人,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负担。对被拒绝的设备,不可用作导致承包人不能按时供货的理由。
1.1.7 *参与评审技术文件中应提供参与评审产品的生产产地证明、质量证明文件和产品样本。如果应答书内容与样本、证明文件内容不一致,将被视为废标。
1.1.8 在合同生效后,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进行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与土建、系统集成的接口标准及其他设备配合等方面的技术协调,并对工作作适当安排。所有安排必须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如果发生争议,应由发包人裁决,各方都应遵守,并不得借此要求增加费用或延长工期。承包人应承担全部义务和责任,以完成发包人安排或指示的所有工作。
1.1.9 承包人应对参与评审内容所涉及的专利承担责任,并负责保护发包人的利益不受任何 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和技术专利侵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费用均与发包人无关。
1.1.10 承包人应根据标书要求提供中文参与评审文件,包括图纸、电子文件等。
发包人保留在合同签订时,变动所购设备或材料数量的权利。
1.2规范与标准
选用的规范标准:
1)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2013)
2)ICAO附件14(第八版)
3)FAA AC 150/5345-46D
4)GB/T 7256-2015 民用机场灯具一般要求
5)CAAC AC-137-CA-2015-01民用机场LED助航灯具通用技术要求
6)CAAC AC-137-CA-2015-02 民用机场LED助航灯具检测规范
7)CAAC AC-137-CA-2015-03 跑道和滑行道助航灯具技术要求
8)CAAC AC-137-CA-2015-04 跑道和滑行道助航灯具检测规范
9)GB 7000.12-1999 嵌入式灯具安全要求
10)GB/T 7256-2005、GB9471、GB9470
11)标记牌(MH/T6011-2015)
12)航空障碍灯(MH/T6012-2015)
所有的规范、标准都应是最新已实施的有效版本。
承包人使用上述以外的标准和规范时,应对所用的标准、规范进行说明。承包人应清楚地说明用于替代的标准、规范与本标书所选用的标准、规范的明显的差异点。当所用的标准、规范等效于或优于供货要求的要求时,才可能被发包人接受。
1.3 工作范围
按照综合评审文件要求完成以下内容:
1.3.1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北区远机位货运机坪及B滑行道工程助航灯光的设计、制造、检测、运输装卸、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验收、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工作。
1.3.2 助航灯具供应商负责设备调试责任主体单位,并会以书面的形式提出深化的技术要求。
1.3.3 承包人参与评审时提供书面保证:
(1)服从发包商的技术协调与安排;
(2)按照深化后并经设计院审核过的最终参数生产供货,相关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追加。
1.3.4 提供上述工作所需的附件、备品、备件、资料。
1.4交货要求
1.4.1交货地点:运输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北区远机位货运机坪及B滑行道工程施工现场后,按发包人指定地点卸货,办理相关交接手续。货物的运输装卸应在参与评审报价中综合考虑。
1.4.2交货期:根据现场情况交付,承包人应提交交付计划由发包人审核批准,并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所有货物到货。2021年8月30日前完成所有设备的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发包人使用。具体工期服从发包人安排。
1.5 技术资格能力
1.5.1 承包人必须在参与评审文件中间提供承包人所供产品的制造厂名称(全称)、产地、该厂的生产能力、生产历史和销售业绩(销售业绩在资料表格表中列出)。
1.5.2 承包人所供的助航灯具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承包人需在参与评审技术应答时对此进行承诺。
1.5.3 发包人有权在货物发运前或运抵现场后任何时间组织权威机构对所生产的该项目的产品进行技术检测、评定,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达不到标书要求,发包人有权退货,承包人须赔偿发包人因工期拖延造成的一切损失。
1.5.4 承包人应提供拟参加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名单,并将相关资料填入附表,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承包人推荐的技术人员必须为承包人公司或承包人选择的产品制造商公司的正式员工,并具有安装和调试同类设备五年以上的工程经验。承包人须提供半年以上的社保证明资料。在设备安装指导、调试期间,承包人技术人员必须提供现场指导。
2总体要求
2.1 现场条件
在本标书中描述的所有设备应适应现场下列条件,承包人在选择所提供的设备时,应把这些条件考虑进去。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处亚热带,为海洋性气候,气候温和、湿润和有轻度盐雾腐蚀,承包人应充分考虑。
室外温度: 0℃~45℃。
环境最大相对湿度: 98%
电力供应:三相五线制
电压:380/220V±10%
频率:50HZ±2%
电器设备接地电阻:≤1Ω
2.2 工厂监造和检验
(1)承包人在参与评审书中应分别提出监造和工厂检验的计划,供发包人批准。
(2)承包人在设备生产期间应邀请发包人代表到参与评审书中明确的设备制造厂进行设备监造。承包人应在监造前一个月提供有关设备的详细中文资料,包括各类数据、设备的结构图和工作原理,产品的生产流程和质量检测措施。
(3)发包人有权在货物发运前的任何适当时间考察制造厂,检查、监督对设备进行的性能检验。检测工作如果超出了承包人的能力,承包人应安排到有检测条件的其他地方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四方(指除发包人、承包人、制造商以外的另一方)进行。检测工作的任何变化都应得到发包人的书面认可和确认。如果某些设备是在其他场所制造和检测时,承包人应替发包人代表办理进入现场的手续和亲自陪同。
(4)发包人在制造厂的监造和工厂检验并不因此而减少或解除承包人执行合同所承担的任何责任,也不作为发包人的最终验收。
(5)当设备在中国监造和工厂检验时,承包人应提前二周对测试时间、地点、项目发出书面通知。当设备在境外进行监造和工厂检验时,承包人应提前三个月发出书面通知,并协助办理有关签证手续。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包人代表不到场,可视作发包人代表在场的情况进行,并应及时把结果报告发包人代表。
(6)如发包人代表要求,承包人应解释监造和工厂检验的一切事项,直到发包人代表满意。如不符合本合同工程规定,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指示作无偿改进。由此引起的延误,不得作为工程延期的理由,引起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承包人必须在设备制造完成后的二周内将所有分项检测和整机检验证书和报告提交发包人,并注明测试手段及测试方法。
(8)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代表到场进行监造、检验、检查及培训且承担上述所发生的费用,发包人代表的差旅费、餐饮费、住宿费等由发包人自行承担。
2.3 资料要求
参与评审时必须提供中文的资料。
2.3.1参与评审时所提供的资料
<!--[if !supportLists]-->(1) <!--[endif]-->供货设备清单
<!--[if !supportLists]-->(2) <!--[endif]-->技术资格能力等
<!--[if !supportLists]-->A. <!--[endif]-->制造厂及主要配套部件制造厂技术资格能力。
<!--[if !supportLists]-->B. <!--[endif]-->设备的制造许可证、出厂许可证、性能测试报告、检测记录。
<!--[if !supportLists]-->C. <!--[endif]-->根据标书要求所提供的产品样本和产品说明书。
<!--[if !supportLists]-->D. <!--[endif]-->同类工程业绩。
<!--[if !supportLists]-->E. <!--[endif]-->负责管理本工程实施的人员组成名单,包括职务、职称及简单履历。
<!--[if !supportLists]-->(3) <!--[endif]-->技术资料
<!--[if !supportLists]-->A. <!--[endif]-->设备详细配置、产品功能、操作界面说明文件;
<!--[if !supportLists]-->B. <!--[endif]-->设备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及技术性能曲线;
<!--[if !supportLists]-->C. <!--[endif]-->结构及技术特点说明;
<!--[if !supportLists]-->D. <!--[endif]-->参与评审产品测试证书、图表、测试报告。
<!--[if !supportLists]-->(4) <!--[endif]-->图纸
<!--[if !supportLists]-->A. <!--[endif]-->设备总图及部件图等图纸,包括下列内容: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部件标记及性能参数表,设备重量,设备与系统联接的各接口管径。
<!--[if !supportLists]-->B. <!--[endif]-->设备原理图。
<!--[if !supportLists]-->C. <!--[endif]-->电气原理图。
<!--[if !supportLists]-->D. <!--[endif]-->控制原理图及控制接口
<!--[if !supportLists]-->E. <!--[endif]-->与土建工程及其它设备有关的安装图、大样图,以及有关的土建配合要求。
<!--[if !supportLists]-->(5) <!--[endif]-->维修和保养
<!--[if !supportLists]-->A. <!--[endif]-->设备维修和保养说明书;
<!--[if !supportLists]-->B. <!--[endif]-->设备维修保养期后五年维修保养合同样本及报价(价格单列,不计入总价);
<!--[if !supportLists]-->C. <!--[endif]-->维修保养期后五年的备品备件清单及其报价(价格单列,不计入总价);
<!--[if !supportLists]-->D. <!--[endif]-->免费提供的专用检测设备和常规维修工具清单。
<!--[if !supportLists]-->(6) <!--[endif]-->设备设计、制造、试验和装运等所采用的标准和规范的清单。采用的标准、规范,与本标书所列标准、规范的差异点。
<!--[if !supportLists]-->(7) <!--[endif]-->计划
<!--[if !supportLists]-->A. <!--[endif]-->监造、工厂检验和培训计划,包括工厂检验测试项目。(费用价格单列,不计入总价);
<!--[if !supportLists]-->B. <!--[endif]-->培训计划及培训人员简历
<!--[if !supportLists]-->(8) <!--[endif]-->售后服务的承诺
<!--[if !supportLists]-->(9) <!--[endif]-->本标书资料表格
<!--[if !supportLists]-->(10) <!--[endif]-->本标书要求的其它资料
2.3.2 签约后提供的资料
2.3.2.1 一般要求
承包人应根据下述要求签约后应提供6套中文资料。
<!--[if !supportLists]-->(1) <!--[endif]-->承包人在签约后应编制一份详细的计划表由发包人核准。该计划表包括设备及主要部件的设计、制造、检验和装运等有关重大步骤和事件的时间和地点,以及承包人提交资料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该计划表必须满足设计、安装、调试等实施工作的进展要求。
<!--[if !supportLists]-->(2) <!--[endif]-->所有资料均应使用国际计量单位制。所提交的图纸及文件均应清晰、完整,并应有编号、合同号和盖有承包人已做过检查的印记。各项设备的图纸上还应有制造厂商的名称。
<!--[if !supportLists]-->(3) <!--[endif]-->所有的资料应符合标书要求,否则发包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工程延误,由承包人负全部责任。
<!--[if !supportLists]-->(4) <!--[endif]-->只有被发包人批准的图纸及有关文件才可用于工程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如有必要修改,需取得发包人批准,并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调整合同总价。
<!--[if !supportLists]-->(5) <!--[endif]-->如果技术文件发生短缺、损失或损坏,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通知后一周内补齐这部分文件。由此而引起的制造、安装或调试的延误和所造成的损失,承包人应负全部责任。
<!--[if !supportLists]-->(6) <!--[endif]-->除标书中已规定的资料外,承包人也应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提供其他与发包人有关的资料各两份。
2.3.2.2设备说明
<!--[if !supportLists]-->(1) <!--[endif]-->详细的计划表
<!--[if !supportLists]-->(2) <!--[endif]-->设备及部件说明,包括:设备的供货范围;结构、原理、详细性能特性、参数及控制接口等。
<!--[if !supportLists]-->(3) <!--[endif]-->设备的安装说明,包括现场的吊装、装配。
<!--[if !supportLists]-->(4) <!--[endif]-->设备及部件性能试验报告。
<!--[if !supportLists]-->(5) <!--[endif]-->设备制造质量资料及质量保证书。
<!--[if !supportLists]-->(6) <!--[endif]-->授权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测报告。
<!--[if !supportLists]-->(7) <!--[endif]-->装卸、运输及储放说明。
<!--[if !supportLists]-->(8) <!--[endif]-->特殊工具和备品备件。
<!--[if !supportLists]-->(9) <!--[endif]-->设备调试说明。
<!--[if !supportLists]-->(10) <!--[endif]-->设备在设计、制造、检验、装运、安装及调试等过程中主要事件的记录。
<!--[if !supportLists]-->(11) <!--[endif]-->合格证,包括产品合格证,部件合格证,材料合格证号。
<!--[if !supportLists]-->(12) <!--[endif]-->调试及试运行报告,及在调试期间承包人的其它所有报告。
<!--[if !supportLists]-->(13) <!--[endif]-->检验和验收过程中所有的测试报告和有关记录。
2.3.2 .3 最终图纸
<!--[if !supportLists]-->(1) <!--[endif]-->设备总图,应包括下列内容:
设备的外型图及外型尺寸
主要部件图及尺寸
设备与系统联接的各接口
设备检修所需的空间
设备及主要部件性能参数
<!--[if !supportLists]-->(2) <!--[endif]-->设备原理图
指设备与外部系统联接的接管、电缆接线图。
<!--[if !supportLists]-->(3) <!--[endif]-->设备装配图及安装图,在包括下列内容:
现场吊装及装配图
设备安装说明
<!--[if !supportLists]-->(4) <!--[endif]-->电气原理图及电气接线图
<!--[if !supportLists]-->(5) <!--[endif]-->控制原理图、控制接线图及控制接口
<!--[if !supportLists]-->(6) <!--[endif]-->与土建工程及其他设备有关的图纸
2.3.2 .4 中文版的设备操作维修手册
<!--[if !supportLists]-->(1) <!--[endif]-->该手册在试运行前一个月提交6套
<!--[if !supportLists]-->(2) <!--[endif]-->所有设备的规格
<!--[if !supportLists]-->(3) <!--[endif]-->所有设备的调试手册
<!--[if !supportLists]-->(4) <!--[endif]-->操作方法及程序,包括:
总的要求及重要措施
启动程序
正常运行及变负荷运行
停机程序
故障排除
<!--[if !supportLists]-->(5) <!--[endif]-->维护保养,包括:
总的要求及安全措施
承包人建议的定期保养时间及项目
承包人的设备系列号、地址及服务联系电话
<!--[if !supportLists]-->(6) <!--[endif]-->维修,包括:
设备和部件常见故障说明
建议的紧急安全程序
广州紧急维修中心的电话、地址及与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维修项目及方法
特殊工具和备品备件清单
维修图册及有关资料
<!--[if !supportLists]-->(7) <!--[endif]-->安全技术:
2.3.2.5 技术人员培训手册及培训所需的所有资料
2.3.2.6 设备交货装箱清单
2.3.2.7 本标书要求的其它资料
2.4 运输包装要求
2.4.1 在收货之前,本系统所有设备、材料在其供应的任何环节的运输均由承包人负责。
2.4.2 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包装应符合国际、国内关于海运、空运、内陆运输的有关规定。
2.4.3 备件和检测维修工具应与设备分开包装。这些箱盒应适合于储存。储存年限应在包装上予以说明。所有备件应加上标签
2.4.4 设备交付时应按清单中所列工程项目分别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标明系统编号。
2.4.5 货物包装箱内应至少有下列资料: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记录、产品使用说明书、设备装配图。
2.4.6 设备运抵现场后的仓储、二次转运及设备保护由承包人自行负责,费用综合考虑。
2.5 质量保证
2.5.1 承包人所提供产品的质量、安装工艺、测试手段及方法都应符合国际、国内最新颁布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2.5.2 承包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无破损的,并为原厂包装,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如不符时,承包人应负全责并免费更换全部不合格产品。
2.5.3 所有因产品规格不符、产品质量不符及产品损坏而造成的工程延误和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保留终止合同和向承包人索赔的权利。
2.5.4 承包人在设备上做出任何超出合同规定的调整,必须经过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如果发现设备的性能指标已严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承包人必须事先取得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同意才能做出调整。
2.5.5 发包人可以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向承包人发出更改通知,包括增加或减少设备和材料的数量,承包人应在发包人要求的期限内完成修改工作。
2.5.6 由于变更产生的费用,属于产品供货范围的,在产品供货合同中做出相应调整。
3.工程实施要求
3.1 承包人职责
3.1.1 承包人应负责整个设备的就位、安装指导、调试及试运行,并对缺陷保证期内的设备质量及正常运行负责。设备的安装指导工作应以中文进行。
3.1.2 在设备安装指导、调试及试运行期间,承包人必须委派下列人员进入现场:
a.驻现场人员,负责与发包人联系有关工作。
b.指导设备安装人员。
c.调试和试运行人员。
上述人员必须具有安装和调试同类设备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工程师,发包人认为不合格的有权要求更换;承包人必须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30天内派这些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在没有得到发包人允许前,承包人不能更换或撤走任何一名人员。上述人员费用计入总价。
3.1.3 承包人必须定期参加现场会议,积极配合发包人与机电施工单位工作,圆满解决安装指导、调试和试运行中的所有问题。承包人在现场应服从总包管理,相关费用自行考虑。
3.2 安装指导
3.2.1 安装由承包人负责完成。
3.2.2 承包人应在中标后15个日历天内按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说明,与土建单位沟通,并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在设备安装之前,承包人应该对设备安装处的土建基础尺寸进行检查。采用整体吊装的,承包人应勘察运输路由、现场吊装条件等各方面因素,在实际就位时,运输方式的改变不得作为价格调整的理由,应在参与评审时综合考虑。由于承包人变动运输或安装方式引起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3.3 调试和试运行
3.3.1 工具、材料、仪器及劳务
承包人应在现场对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行,以检验其设计、制作、操作性和功能等方面的情况。承包人必须修复在调试中发现的故障和缺陷,并承担修复故障和缺陷所发生的费用。承包人应提供所有调试和试运行所需的工具、材料、仪器及劳务。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3.3.2 程序及表格
承包人应在安装完成6周之前,向发包人提交调试和试运行大纲,包括计划、程序及记录表格等,供发包人批准。
3.3.3 试运行
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批准的调试和试运行大纲进行工作,调试和试运行应在运营单位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并提交所有的记录和报告。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调试和试运行失败引起的费用和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3.4 成品保护及验收
3.4.1 成品保护
承包人须负责指导机电施工单位对全部设备的保护至项目验收合格,若因承包人原因损坏其他设备和设施,承包人须负责修理或给予赔偿。
3.4.2 验收
验收合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连续试运行72小时以上,而且性能满足合同要求;
(2)性能测试和试运行时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至发包人满意,并已经业
主会同有关部门验收通过;
(3)已提供了合同规定的全部货物和资料;
(4)验收时提供完整的图纸和技术资料;
(5)已提供性能测试等相关的测试合格报告。
3.5 技术培训
3.5.1 承包人应对运营单位的技术人员和操作维修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和工厂培训。所有培训应以中文进行。承包人应在参与评审书中提出详细培训计划,包括培训项目、人数、时间、费用(每人每周的费用)等,供发包人批准。
3.5.2 承包人派出的培训人员,在对所提供的产品具有五年以上的维修经验。培训人员的简历连同培训计划一并提交发包人。发包人认为培训人员不合适可要求更换。
3.5.3 承包人应在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现场掊训。承包人应安排工程师对如何进行零件的拆装,如何排除故障等进行指导和演示并对技术人员进行实际操作培训。
3.6 陪伴运行
承包人在工程投入运行后须提供为期三个月的陪伴运行,设备生产厂商应委派对参与评审设备运行维护有经验的技术人员驻场,随时待命处理设备故障,以保证航站楼正常的生产运行不受影响,人数不少于1人,费用在参与评审时综合考虑。
3.7 保修
3.7.1 承包人必须为合同内所规定供应和安装的各项设备提供为期二十四个月的缺陷保修及免费维修保养,时间从新建航站楼项目行业验收日算起。
3.7.2 在保修期内,由于设备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或损坏,承包人须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
3.7.3 在缺陷保修期结束前,须由承包人专业工程师和运营单位代表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任何缺陷必须由承包人负责修理、并得到运营单位代表认可。在修理之后,承包人应将缺陷成因、修理内容、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给发包人。报告一式两份。
3.7.4 在保修期开始前的维护及成品保护均有承包人承担,费用综合考虑。
3.8 技术服务
3.8.1 承包人在广州应设立常驻维修服务机构,处理所有维修服务,维修服务应是每天24小时的。在接到报修通知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必须连续进行,直到故障排除,设备完全恢复正常使用为止。该维修机构须备有足够的零备件,以满足运营单位对设备维修的要求。
3.8.2 保修期内的保养包括对各项设备作定期检查。详细的保养程序表和保养工作内容须于参与评审时提交发包人。
3.8.3 参与评审时,承包人必须按各项设备提交维修保养期后二年的维修保养合同样本,其价格单列,不计入总价,运营单位保留签约的权利。样本合同中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服务范围
(2)服务期限
(3)服务费用
(4)服务内容
(5)不承担内容
(6)双方责任
3.9 备品、备件供应
3.9.1 由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质保期内,由于设备质量因素而造成的损坏,均由承包人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备件。
3.9.2 承包人在参与评审时应提供能满足设备保修期后正常运行五年所要求的备件,列出清单和单价及总价,此费用不计入总价,并且其价格不能高于参与评审报价中相同备件的报价。发包人有权按该报价选择备件。
3.10 检测、维修设备及工具
3.10.1 承包人应免费提供必要的专用检测设备(包括必需的附件、中文操作手册)1套及2套常规维修工具,并不得用于安装和调试。参与评审书中应分别列出清单,在参与评审报价中综合考虑。
3.10.2 设备试运行时,在将工具和相应的工具箱(盒)送交发包人。
3.11 铭牌及各类标志
3.11.1 承包人提供的所有设备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设备技术性能参数必须用中文表示。
3.11.2 每项设备均应有制造厂家的铭牌,并装在较醒目的地方。所有铭牌应采用铆钉、螺钉螺栓等方式固定或直接刻印在设备上。
3.11.3 铭牌材料必须防锈、防潮,铭牌上的字体应清晰,颜色与底色成对比。
3.11.4 二维码标签:所有设备均应随机配置唯一的二维码标签,用于查询设备信息等设备管理维护用途。设备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机组编号、机组型号、额定功率、安装位置等,具体内容可根据该项目BIM详细要求制定。
3.11.5 可视化管理标志:初步验收后2个月内,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制作项目工程所涉及资产的可视化管理标志及设备铭牌(制作要求见附件),并完成相关标志、铭牌的张贴和安装。
二 助航灯具技术规范
(1)需遵守的规范及标准:
1)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2013)
2)ICAO附件14(第八版)
3)FAA AC 150/5345-46D
4)GB/T 7256-2015 民用机场灯具一般要求
5)CAAC AC-137-CA-2015-01民用机场LED助航灯具通用技术要求
6)CAAC AC-137-CA-2015-02 民用机场LED助航灯具检测规范
7)CAAC AC-137-CA-2015-03 跑道和滑行道助航灯具技术要求
8)CAAC AC-137-CA-2015-04 跑道和滑行道助航灯具检测规范
9)GB 7000.12-1999 嵌入式灯具安全要求
10)GB/T 7256-2005、GB9471、GB9470
11)标记牌(MH/T6011-2015)
12)航空障碍灯(MH/T6012-2015)
(2)灯具在下列条件下应达到规定性能
1)灯光色度与光强及其分布必须符合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要求。
2)灯具及部件均为品牌原产地产品,供货时投标人需要提供原产地证明。
3)嵌入式灯具光源按照设计图纸要求采用原装进口LED光源。采用或相当于CREE、OSRAM 、PHILIPS品牌的光源产品。在灯具的额定功率下,LED光源在使用50000小时后的光衰不大于30%。
4)LED光源,灯具功率分别在调光器开启1-5级光和调光器导通角90度及180度下的单光源灯具功率≤8VA,双光源灯具功率≤2×8VA。
5)LED灯具调光曲线应满足《民用机场LED助航灯具通用技术要求》。
6)LED灯具分别在调光器开启1-5级光和调光器导通角90度及180度下的功率因数大于0.70(含隔离变压器)。
7)LED灯具在2.8-6.6A正常工作及调光过程中,不应有任何人眼能察觉到的闪烁现象。
8)LED灯具应具有故障检测功能。《民用机场LED助航灯具通用技术要求》AC-137-CA-2015-01第4.8条的灯具故障监测要求:配置故障检测功能的灯具应当在CCR的各个调光等级下提供故障监测。当发生任何故障时,灯具隔离变压器的次级应当开路(失效断开)。
9)灯具的二次线连接件须采用防水型符合FAA 标准的接插件。
10)灯具带电部分与外壳有足够的电气间隙,绝缘良好。常温时,绝缘电阻不小于50 兆欧。
11)灯具结构应简单而轻巧,装配所需的部件数量要求少,便于维修。灯具内的光源应拆装便捷,上盖卡位准确,连线采用柔软、耐高温老化的线。
12)灯具应采用散热结构和灯泡防震设计,延长灯泡的寿命。
13)灯具的螺栓、螺钉、螺母、垫圈、紧固件等,均为不锈钢做成,并经钝化而不变色。全部螺栓、螺钉、螺母应符合ISO(国际标准组织)的公制螺纹标准。
14)灯具中的密封圈(件)均须采用硅橡胶材料。
15)立式灯具的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34;嵌入式灯具的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67。
16)立式灯具由灯头、支柱、灯具安装底座组成,并带LED光源及易折装置,自身配有角度调节机构。
17)立式灯具的灯罩与灯体采用便捷的连接方式,打开灯罩无需工具,方便更换光源和内部组件。
18)立式灯具的易折点高出地面不超过38mm。立式助航灯具应能经受480km/h 风力,不损坏,不变形。但在遭受外来撞击(达678N·m)时应从根部易折处折断。
19)立式灯具的部件之间应具有密封性,易折点周围不应有水聚集。
20)嵌入式灯具由灯上盖和灯底座共同组成,相互匹配。
21)嵌入式灯具为浅座式,灯具的二次进线孔分为底进线和侧进线。
22)嵌入式灯具顶部突出于灯具底座上沿不应超过12.5mm,且灯具上表面的坡度不得大于20°(凹陷部分除外)。
23)嵌入式灯具须有防止固定螺栓松动的有效措施。在灯具受到振动和冲击时,可靠地保持灯具的紧固状态。
24)嵌入式灯具应能经受下列各种机械应力而不变形,不损坏:道面上各类飞机的静压力、冲击力、剪力和扭力的作用,各种振动、静负荷、液力冲击、机械撞击等。
25)嵌入式灯具灯具上盖外形和点亮时的温度对飞机轮胎不造成损伤,燕尾槽直角边缘均应经过倒角处理。
26)嵌入式灯具的透光棱镜为优质,耐高温的光学玻璃,与灯具窗口应可靠牢固密封接触,以保证接触面能经受138KPa 的内压或飞机冲击窗口形成的水压而不渗水。密封物应能承受高温、低温、盐水和其它化学物质的作用,保持密封性能长久可靠。
27)嵌入式灯具出光口不积水。
28)灯具结构应简单而轻巧,装配所需的部件数量要求少,便于维修。嵌入式灯具的部件要求是标准的部件,使在维修或装配同类型的设备时可以互换。灯具采用耐高温、耐老化的硅橡胶密封圈,保持密封良好。
29)灯具的安装必须使主光束方向符合规定,其偏差不得大于1/2 度。
30)深桶灯底座必须采用铸铝/铝合金材质,经过阳极化处理,满足24小时浸泡不渗水。
31)深桶灯底座带有接地点。
32)所有灯具二次线带连接防水型接插件。
33)预留灯具的上盖采用铝合金盖板,盖板需满足对应灯具的使用要求。
(3)滑行道中线灯
1)满足第10.3.11.(2)通用技术规范和要求;
2)嵌入式,双向绿色发光,直线型,转弯型;
3)采用原装进口的LED光源,在灯具的额定功率下,光源在50,000小时后的光衰不大于30%;
4)在调光器开启1-5级光和调光器导通角90度及180度下的灯具功率:≤2×8VA;
5)配光符合“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的要求;
6)灯泡电流:6.6A;
7)灯具尺寸:8英寸。
(4)嵌入式中间等待灯
1)满足第10.3.11.(2)通用技术规范和要求;
2)嵌入式,单向黄色发光;
3)采用原装进口的LED光源,在灯具的额定功率下,光源在50,000小时后的光衰不大于30%;
4)在调光器开启1-5级光和调光器导通角90度及180度下的灯具功率:≤8VA;
5)配光符合“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的要求;
6)灯泡电流:6.6A;
7)灯具尺寸:8英寸。
(5)滑行道边灯
1)满足第10.3.11.(2)条通用技术规范和要求;
2)立式,轻型易折,全向发光,蓝色,自带安装底盘;
3)采用原装进口的LED光源,在灯具的额定功率下,光源在50,000小时后的光衰不大于30%;
4)在调光器开启1-5级光和调光器导通角90度及180度下的灯具功率:≤8W;
5)颜色符合“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的要求;
6)灯具光强在00至60仰角范围内光强不小于2cd,60- 750仰角范围之内光强不小于0.2cd。
7)灯泡电流:6.6A。
(6)隔离变压器
1)产品标准和规范:
A:ICAO机场设计手册第五部分
B:民航局MH5001-2013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
C:ICAO附件 14;
D:ICAO机场设计手册第四部分;
E:中国民航行业标准: MH/T 6008-2016 MH/T 6009-2016 GB/T12706-2008
2)各规格隔离变压器均需经民航局认定的机场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取得有效期内的质量一致性审核通告才能使用,制造商必须满足民航总局CCAR 部号:CCAR-137CA-R3《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3)每套应包含隔离变压器及主电缆连接器、二次连接头、接地线、热塑绝缘套管、绝缘胶带等满足隔离变压器在单芯电缆回路中安装、运行所必须的全套附件。
4)隔离变压器及高低压电缆接插头能在下列室外环境中长期正常运行:
Ⅰ.海拔2500米以下;
Ⅱ.工作温度:-5℃~+65℃;
Ⅲ.相对湿度:0%~100%;
Ⅳ.大暴雨、雪、冰中;
Ⅴ.腐蚀性盐雾中;
Ⅵ.暴露在空气中或埋在潮湿的含有油类、酸碱等化学物质的土壤中;
Ⅶ.初级绕组带有高达5KV的工频交流电压;
Ⅷ.长期浸入水中。
5)设备的螺栓、螺钉、螺母应符合ISO(国际标准组织)的公制螺纹标准。材质采用不锈钢。
6)隔离变压器由铁芯、初级线圈、次级线圈、防水防渗防潮外壳及带高低压接插座的电缆组成。设备带电部分与外壳有足够的电气间隙,防潮湿绝缘性好。常温时,绝缘电阻不小于50兆欧。
7)变压器外壳应为一个完全水密的整体,任何部分的厚度不小于6.5mm;
8)隔离变压器外壳应为能耐受酸、碱、油类和机场土壤中常见化学等侵蚀的材料。
9)隔离变压器外壳与引出线护套的结合应牢固可靠,形成一个牢不可分而且防水的整体。外护套应有弹性,防震,抗老化(>10年)性能优越。
10)隔离变压器防水防潮,抗油、酸、碱或其它化学物质的腐蚀。
11)隔离变压器表面采用压模标记:型号、额定功率、电流比、生产日期、产品编号、产地或商标;
12)变压器应设有一根双芯次级引出线和两根单芯初级引出线,引出线与变压器绕组的连接采用焊接方式。
13)初级引出线的末端应分别配备一个符合MH/T6009-2016中图A2的插头和A9的插座。
14)次级引出线的末端应配备一个符合MH/T6009-2016中图A8的插座
15)隔离变压器电缆引出端有压模防水插头(座),并有塑料螺母旋紧;
16)一次电缆成对插头与插座机械结合强度要求能经受44N的静拉力而不脱开;
17)隔离变压器外壳上带一个铜制的接地端子;该接地端子应自变压器铁芯引出。
18)隔离变压器能承受直流15KV耐压试验。能在交流50Hz、5KV 的串联回路中正常运行;
19)额定输入时,次级输出电流为6.6±1%A;
20)当灯具开路时,次级电压不大于额定输出电压的3倍,当灯具短路时,次级电流不超过额定输出的1.076倍;
21)隔离变压器在满载、次级短路、开路的情况下长期运行,温升在允许范围内;任何一种状态下温升不应高于55℃;
22)各规格的隔离变压器的参数及其要求为:
容量 | 电流比 | 副边开路电压 | 效率 | 功率因数 |
(W) | (A) | ≤(V) | ≥ | ≥ |
15 | 6.6/6.6 | 8 | 70% | 0.95 |
45 | 6.6/6.6 | 25 | 80% | 0.95 |
23)冷态对地绝缘电阻
a 一次≥2000 MΩ
b 二次≥750 MΩ
24)主电缆连接器配有压接在电缆金属屏蔽层上的引出线,引出线为截面不小于4mm2,外露长度不小于250mm的铜导线。
25)主电缆连接器能承受芯线对屏蔽层(地)直流15KV/min,不击穿、无闪络。
26)电缆连接器置于水中浸泡24小时,绝缘电阻≥5000 MΩ。
27)可与现有调光器及灯光监控系统相匹配。
28) 提供设备的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
(7)灯光电缆接头
1)适用温度:-5℃——+65℃。
2)插接后通过额定电流时:单接点上的电压降≤7.5mv,双接点上的电压降≤6mv。
3)每对插头插座连接后,能经受44N的静拉力而不出现脱开的迹象。
4) A类插头或插头与电缆之间的结合强度大于207N /mm2(电缆芯线)。
5)绝缘电阻值(500V兆欧表测量):冷态时≥25000MΩ;热态时≥10000MΩ。
6)邵氏硬度为65±10。
7) 1KV工频耐压4KV1min,7.2KV/4h。
8)电缆接头绝缘套管采用φ30×300热缩式套管,套管壁厚1.0±0.1,内壁全涂热熔胶。
(8)滑行引导标记牌
1)滑行引导标记牌应符合下列标准:
①MH5001-2013《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
②ICAO 附件14(第八版)
③ MH/T 6009-2016《助航灯光电缆插头和插座》
④MH/T 6008-2016《助航灯光隔离变压器》
⑤ DOC 9157-AN/901 机场设计手册第六部分-易折性
⑥FAA AC150/5345-44E L-858
⑦标记牌MH/T6011-2015
2)按照3号标记牌尺寸执行。
3)滑行引导标记牌包括单面显示和双面显示标记牌
4)标记牌应为内部照明方式,光源采用原装进口LED(采用或相当于CREE、OSRAM 、PHILIPS品牌产品),寿命≧50000小时。
5)标记牌框架采用轻质合金铝型材制成,三面接合处无尖锐棱角,四周平整无突出物。结构紧凑、坚固、要求拆装方便,便于安装在混凝土基础上;组装五金和紧固件均应为不锈钢或高强度轻质合金铝型材制品,耐腐蚀、抗冲击。
6)滑行引导标记牌底部法兰盘规格一致,等距设计。
7)工作温度:-50C~+550C。
8)标记牌经隔离变压器串联在2.8-6.6A的回路上,标记牌内不配置限流装置。
9)标记牌在额定功率下的功率因数大于0.90(含隔离变压器)。
10)牌面强力板厚度:≧ 4.5mm。
11)抗风压:坚固耐用,能经受322km/h 的风力荷载,在标记牌可能暴露于喷气气流的地方,能经受480km/h的风力荷载,其支柱根部应易折,易折器件在折断后应易于取出更换,并配有系留链。
12)标记牌面板采用彩色透光内贴膜方式,组装后的贴膜应平整光洁,不应有翘边、皱纹或气泡,彩色透光贴膜采用或相当于3M、雷特玛、艾利品牌产品,使用寿命大于5 年。
13)标记牌面板拉伸强度大于60MP,热变形温度大于120℃,简支梁冲击强度大于12KJ/m2 或者进行落锤冲击测试。
14)标记牌内部光源更换应简便易行,标记牌箱要求拆装方便,密封良好,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34。
15)滑行引导标记牌在回路开启1-5级光时,亮度不应改变。亮度必须至少为:红色30cd/m2、黄色150cd/m2、白色300cd/m2。强制性指令标记牌的红色与白色部分的亮度比必须在1:5 与1:10 之间。
16)滑行引导标记牌在回路开启1-5 级光时,牌面透光均匀,应在各种光级情况下用眼睛观察,牌面上不出现明显暗区。按“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附录H.图H.1建立网格点,相邻网格点亮度值之比不大于1.5:1;牌面上最大与最小亮度值之比不大于5:l;
17)滑行引导标记牌字符高度为400mm,笔画宽度64mm,牌面高度不小于800mm,组装后总高度不大于1100mm;滑行引导标记牌上的字符必须符合“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附录H.图H.2“字符的形状”的有关要求。
18)标记牌带电部分与外壳有足够的电气间隙,绝缘良好。常温时,绝缘电阻不小于50兆欧。
19)滑行引导标记牌面板的色度(夜间)应符合“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附录Ⅰ:“航空地面灯、标志、标记牌和面板的颜色”的有关要求;红色、黄色、白色和黑色应符合“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附录Ⅰ图Ⅰ.4:“透光标记牌和面板的颜色界限”。
20)标记牌必须附带与标记牌容量相匹配的隔离变压器以及与隔离变压器相适应的隔离变压器箱,隔离变压器在隔离变压器箱内安装维护方便不拥挤。标记牌内负载应平均分配,隔离变压器应符合中国民航总局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21)滑行引导标记牌尺寸每延米功率(含隔离变压器)不得大于50VA,并且不得大于设计图纸要求。
22)电源引入线:标记牌应配有末端带插头的电源引入电缆,其插头应符合MH/T6009的规定,电缆应为额定电压不小于600V的铜芯软电缆,芯线截面不应小于2.5MM2,电缆长度应足以容许插头延伸到易折接头以下至少150MM处,而且标记牌内还应设有电缆卡,以消除可能由电缆传递到端子排的应力。
23)标记牌的内部电气连接线须为双层护套线,并可靠固定可靠连接。
24)每块滑行引导标记牌需在框架侧面设置安装铭牌,至少包括牌面字符内容、编号、光源数量及隔离变压器规格、数量、使用时间等。
25)必须提供设备的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
(9)调光器
本次新增调光器需要与原有调光器互相匹配,并组合成主备机可相互切换的形式。现有灯光站内的调光器均为大连宗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产品,本次扩建改造选用产品需实现与原有系统和设备的良好接入。
1)符合下列规范:
①ICAO机场设计手册第五部分
②FAA AC 150/5345-10 10F
③MH/T6010-2017恒流调光器标准
④IEC 61822调光器国际标准
⑤MH5001-2013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
⑥ICAO附件 14
⑦ICAO机场设计手册第四部分
⑧ICAO A-SMGCS
2)满足的环境条件
①温度:0℃~ +55 ℃
②相对湿度:10% ~95%
3)恒流调光器技术要求
A.恒流调光器结构及操作要求
a恒流调光器须为升压变压器与调压、控制部分组装在同一个机柜内的一体机。各功能部分可在内部隔间设置,柜体高度一致。
b恒流调光器的控制、监视、通信部分应为模块化结构,便于安装、检测和系统功能扩充。
c自然通风,无强制风冷装置。
d设有遥控和本地控制转换开关,在遥控或本地控制模式下均可进行光级转换。
e面板上设有声光报警显示和解除按钮。
f面板上设有开机指示和故障指示。
g恒流调光器柜体上应设多功能液晶显示屏及相应的输入键盘或选择开关。显示屏可显示恒流调光器配置、设定信息及工作状态信息。显示内容至少包括:输出电流、输出电压、回路绝缘值、光级、工作时间累计等工作信息;开路、过流、短路、接地、过载等报警信息,(调光器运行参数及故障信息全部能够中文汉字显示)。
B.恒流调光器为IGBT正弦波一体机,输出波形正弦化,输出谐波电流小,谐波含量低,输入总谐波失真率低于5%,输出电流波峰因数应不大于1.5,并且不能影响灯光回路各设备的正常工作,额定输出电流为6.6A,5个亮度等级可连续或不连续调整。
C.调光器在下列情况下应保持输出电流恒定:(±0.1A )( 必须提供国内外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a 电源电压:~380V;±10% ;
b电源频率:50Hz±5%
c 从回路中全负载到100%负载短路;
d 当调光器的负载在50%~100%额定负载范围内,30%的隔离变压器副边开路;
D. 调光器应包括但不限于下述保护:
a 输出回路开路保护;
b 过电流保护;
c 防内部过电压保护
d 防雷措施;
e 掉电数据保护;
f防触电保护;
g 当发生上述的保护动作时, 恒流调光器应发出声、光报警,柜体的显示屏上给出引起保护动作的具体信息,同时将所有信息传送到计算机监控系统。
E.为保证灯泡使用寿命,调光器应为软启动,软关闭,具有防止电流冲击损坏灯泡的措施。从开机至输出电流稳定在选定(遥控或本地)级别的时间小于1秒。
F.调光器应设电流、电压指示(误差不大于1 % ),历史工作时间累计显示装置。电流、电压与时间均为数字显示。
G.开机后转换电流级别时,电流输出不能中断并在0.5秒内变换至选定的电流级别对应的输出电流值。波动不大于±0.1A。
H.调光器应有对地绝缘监视功能,实时检测,测量范围应在0—1000MΩ以上,显示值误差范围不大于10%,当绝缘电阻下降时,有预警和报警信号,报警限定值可调。检测的数据可上传到灯光计算机监控系统。
I. 调光器的通信功能
a恒流调光器的监视和显示信息除可显示在本体的显示屏上外,调光器内含监控模块可采集灯光回路电流、电压以及调光器运行状态(包括调光器切换状态、故障报警等),可通过双路CAN通讯接口(内置CAN通讯协议,无需协议转换),与现有助航灯光监控系统实现无缝连接。
b恒流调光器和助航灯光计算机监控系统之间的通信接口为包括干接点形式在内的多种国际通用接口。
J.调光器变压器二次侧带有抽头;能够根据在最大光级下的实际负载,优化功率因素。
K. 调光器的效率不小于90%;调光器的功率因数不小于0.99。
L.调光器及切换柜应能在工作状态时,遇突然失电再恢复供电后,保持原工作状态,无须重新开机。
M. 调光器的噪声应尽量低,在1米处,不大于50分贝。
N. 调光器应有防干扰措施,不因外界的影响而误动作,误报警,也不会因调光器的原因而干扰别的电气、电子设备的正常工作。
4)恒流调光器的电磁兼容性
①恒流调光器应有良好的电磁兼容性能,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
②恒流调光器产生的谐波电流须满足相关规范的限值要求。
5)调光器出厂试验内容包括短路、开路试验、过电压试验及面板功能键的操作。
6)调光器前部应设有放置灯光回路编号、名称等标识的装置。
7)必须提供设备的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
(10)助航灯光监控系统
本项目需对现有助航灯光监控系统进行扩容改造,将新增的助航灯光回路按原有技术要求和标准接入现有助航灯光监控系统,使现有系统可对新增的助航灯光设备进行控制与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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