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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喀什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第一批自购物资公开自主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KSWSCLXM-2021-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喀什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由喀什市城市管理局、喀什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喀什市城市管理局、喀什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全资。招标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依据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公开自主招标。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主要对喀什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现处理量为3.2万立方米/日中有1.7立方米/日为一级A,对剩余1.5万立方米/日进行提标改造。使其出水标准由一级B提标至一级A,提标改造规模为1.5万立方米/日。
2.2建设工期
本工程暂定于2021年3月1日开工(以开工令时间为准),预计2021年6月30日竣工。
2.3招标内容
本次喀什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自购物资招标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喀什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第一批)自购物资公开招标采购包件划分一览表》。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和供给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在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要求的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影印件;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增值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影印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供货能力:满足甲方现场施工的质量要求和供货周期要求;
4.财务能力: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8年和2019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附注),且须提供基本帐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有效完善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质量监督机构及相关认证机构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投标物资型式检验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检测报告。
6.履约信用要求:(1)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2)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3)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在铁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目录期限内。
7.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物资供货合同,出具壹份以上同类物资合同影印件及用户开具的运营证明影印件,原件备查。
8.包件一的进口可提升微孔曝气软管采用Esomatec、ROCtecs、1.energy engineering、Talmann Handel一线品牌,包件二的精密过滤器采用法捷斯、韦诺斯、莱斯特品牌,需要提供进口设备制造商提供给投标人的直接授权书,不允许代理商给代理商授权,原件备查。
9.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喀什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第一批)自购物资公开招标采购包件划分一览表》。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投标人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
*******),平台注册及在线投标操作请参照“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园地版块”中《投标人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http://www.crecgec.com/article-111-1.html)。
4.2 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在2021年05月07日至2021年05月12日17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平台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并同时于2021年05月12日17时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发送至电子邮箱ztwhwczx306@163.com;电话:
***-********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包件表,售后不退。标书费采用汇款方式收取,汇款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如下帐户: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帐号:4200 1110 2080 5301 3034。在汇款单上注明:“喀什污水处理厂项目标书款”、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成功汇款后,请投标人参照《投标人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自行到平台指定页面下载招标文件。
4.4本次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投标文件,完成网上报价的填写;投标文件和报价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5月25日9时整。且投标文件必须是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的PDF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提醒投标人应提前上传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络故障等意外导致投标无效。
5.2 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视为无效投标,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下载后,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若显示文件损坏无法打开,将导致废标。
5.3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公示评审结果之日起3日内,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快递: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佳园路9号(关东科技园)同亨大厦10楼中铁武汉电气化局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郑帅,电话:
***-********),纸质投标文件副本寄: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3-5,熊郭俊:
185*****041;逾期未寄出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中标权利。未中标的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6. 投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线上开标;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提醒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请各投标人后台上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解锁,建议投标人在平台设置时选用自动解锁功能)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3-5
联 系 人:熊郭俊
电 话:
185*****041电子邮件:
********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佳园路9号(关东科技园)同亨大厦10楼(地铁2号线南延线佳园路站A出口直行100米)
联 系 人: 刘亚萍
***-********电子邮件: ztwhwczx306@163.com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
账 号:
****************3034
电 话: 吴玥
***-******** wm
********@163.com(请投标人将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如中标的代理费发票及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信息及收件邮寄地址发可编辑的文档至该箱)
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021 年5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