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高代次种猪场建设项目的函
关于申报2021年高代次种猪场建设项目的函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关于申报2021年高代次种猪场建设项目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区政府已同意对涪陵区高代次种猪场建设项目实施给予支持,现将申报实施2021年高代次种猪场建设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乡镇、街道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广泛知晓。
一、申报实施项目条件
(一)实施主体。在涪陵辖区内高代次种猪养殖企业作为承担主体。
(二)申报条件。申报实施项目的企业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 申报企业须已取得市级及以上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种畜禽经营许可证。
2. 申报企业须现存栏有高代次种猪的种猪场。
3.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信誉、一定的种养技术能力和社会保障资金,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债务纠纷,三年内没有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环保处罚、套取项目资金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项目实施内容
(一)高代次种猪选育。建设完善高代次种猪种群规模和血缘系,开展不低于6个高代次种猪血缘系选育相关测定,每个血缘系母猪不低于20头。
(二)高代次种猪保种。经过选育完成的高代次种猪,完善系谱资料,采取分散保种方式进行保种。
三、补助资金支持环节及标准
项目实施期一年(2021年3月—2021年11月)。该项目由生猪调出大县资金补助5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高代次种猪选育测定相关建设,开展高代次种猪保种等。项目单位自筹资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50%。按照涪府办发〔2020〕65号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规范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的有关具体问题的函》(涪农委函〔2020〕172号)文件要求,此项目需纳入股权化改革。
四、申报要求
(一)近三年内发生过养殖污染、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和重大动物疫情的养殖业主不能申报。
(二)相关申报业主申报时附种畜禽经营许可证,乡镇政府推荐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手续等,并明确总投资、申报补助资金额度和补助资金使用范围。
(三)严禁虚报建设内容,严禁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
(四)取得项目补助的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加快建设进度,保证建设质量;如需招投标,务必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招投标。
(五)在实施中要加强财务管理,报账资料真实完备;注意项目实施合同、前后照片等资料的收集、归档。
五、其它
(一)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负责建设项目的筹划、筹资、建设、生产经营、偿还债务和资产的保值增值,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的建设资金、建设工期、工程质量、生产安全等进行严格管理。
(二)项目建设完成并由业主自查验收合格后,报区农业农村委申请区级验收。区农业农村委组织区级验收组进行验收,并做好市级复核验收和相关部门的检查。
六、申报材料
(一)申报时间。请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实施业主于2021年5月14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纸质件和电子件)及相关材料原件报送至畜牧兽医发展中心513办公室(联系人:罗登,联系电话:85688583,15123342414),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要求。申报实施方案纸质件一式7份,资金股权化改革相关资料一式3份。为便于评审,项目实施方案实行单个项目简单装订,不得将方案采取胶印等过度封装。
附件: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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