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管理中心2013年度城镇居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招标公告

医疗保险管理中心2013年度城镇居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招标公告


龙岩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2013年度城镇居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LYCG2013-65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3-06-09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龙岩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文件编号:FJLYCG2013-65

2、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一个合同包,招标预算价:17元/每人每年。具体内容及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单位:龙岩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联系人:吴先生,联系办法:电话:****-*******

3、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可直接在龙岩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jlyzfcg.gov.cn)公布的招标公告中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龙岩市龙岩大道1号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以现金方式缴交。

5、项目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传真:****-*******,公司网址:www.fjlyzfcg.gov.cn,E-mail:longyancaigou@sina.com

6、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人。

6.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其业务范围必须包括经中国保监会核定的经营健康保险业务。

6.3投标人必须具有上级公司同意办理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授权书。

6.4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经营健康保险业务五年以上(专业健康险公司、专业养老险公司除外),在龙岩设有分支机构,业务单独核算。

6.5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6.6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投标人如具备上述情形之一的,互为关联关系的投标人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6.8投标代理人在本次招标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6.9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7、接受投标时间:2013年7月1日下午15:00-15:30。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7月1日下午15:3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时间以接受投标文件地点时钟的时间为准)。

8、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龙岩市龙岩大道1号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大厅(H403),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采购会。

9、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

10、投标保证金:5万元须从投标人(或投标人上级公司)银行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于 2013年6月28日下午17?00前缴至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以到账为准)。

11、招标文件如有澄清、修改,公告将在福建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及龙岩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jlyzfcg.gov.cn)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并下载相关信息,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潜在投标人未下载澄清、修改内容的,后果自行承担。

12、开户行:兴业银行龙岩新兴支行

开户名: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171*****010*******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3-06-09

龙岩市市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FJLYCG2013-65项目名称:龙岩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2013年度城镇居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项目采 购 人:龙岩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六月目 录第一章投标邀请?????????????????????????????????????????????????????2一、投标邀请函???????????????????????????????????????????????????????2二、招标服务一览表????????????????????????????????????????????????????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一、 说明?????????????????????????????????????????????????????????????6二、 招标文件?????????????????????????????????????????????????????????7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8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11五、 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12六、 定标与签订合同???????????????????????????????????????????????????16七、质疑与投诉???????????????????????????????????????????????????????17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19第四章龙岩市市级政府采购合同???????????????????????????????????????22第五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23第一章投标邀请一、投标邀请受采购人委托,对本项目的下述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1、招标编号:FJLYCG2013-652、招标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服务一览表3、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可直接在龙岩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jlyzfcg.gov.cn)公布的招标公告中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以现金方式缴纳。5、递交投标文件(含相关原件)地点、开始及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H403)。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3年7月1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7月1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截止时间以接受投标文件地点时钟显示的时间为准。6、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2013年7月1日下午15﹕30;开标地点: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H403)。7、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日历日之前, 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8、以上如有变更,[招标代理机构]会通过福建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龙岩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jlyzfcg.gov.cn)通知,请投标人关注。9、采购单位:龙岩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联系办法:联系人:吴先生电话:****-*******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九一北路116号 邮编:364000招标代理机构: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 :龙岩市龙岩大道1号 邮编:364000项目联系人:郭先生电话:****-******* 传真:****-*******购买招标文件及缴交保证金查询联系人:杨女士电话:****-*******电子信箱:longyancaigou@sina.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龙岩新兴支行开户名: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帐号:171*****010*******。附:招标服务一览表二、招标服务一览表名称招标内容及要求服务年限龙岩市2013年度城镇居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12个月注:本项目为一个合同包,投标人对该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不一致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项号条款号编 列 内容11.1项目名称:龙岩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2013年度城镇居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项目采购人名称:龙岩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项目编号:FJLYCG2013-6523资格标准: 见《投标人须知》第3条。311.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个日历日。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4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龙岩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H403)。接收人: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职工。接受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3年7月1日下午15﹕00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7月1日下午15﹕30512投标保证金:5万元须从投标人(或投标人上级公司)银行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于 2013年6月28日下午17﹕00前缴至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以到账为准)。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的招标编号。中标人支付所有招标服务费并签订合同后,其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无息退回。(详见第二章12.投标保证金)619.6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在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有效报价从低到高排列的顺序推荐1-2名中标候选供应商(有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具体见《投标人须知》第19.6条。7中标服务费:中标人应承担2万元的中标服务费,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至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8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龙岩市财政局9招标预算价:17元/每人每年。投标人超出以上预算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1125.2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时间: 2013年6月21日前(正常上班时间)。一、说明1. 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服务采购。2. 定义2.1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2.2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2.3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2.4 “投标人”系指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提供保险等服务的义务。3. 合格的投标人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人。3.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其业务范围必须包括经中国保监会核定的经营健康保险业务。3.3投标人必须具有上级公司同意办理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授权书。3.4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经营健康保险业务五年以上(专业健康险公司、专业养老险公司除外),在龙岩设有分支机构,业务单独核算。3.5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3.6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 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投标人如具备上述情形之一的,互为关联关系的投标人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3.8投标代理人在本次招标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3.9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3.10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应当提供:(1)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2)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在有效期内,其业务范围必须包括经中国保监会核定的经营健康保险业务);(4)上级公司同意办理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授权书原件;(5)保监局出具的投标人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经营健康保险业务五年以上(专业健康险公司、专业养老险公司除外)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上级公司出具的投标人业务单独核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在龙岩设有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为在龙岩市注册的公司无须提供);(6)负责人授权书(非负责人参加时提供);(7)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4. 投标费用4.1不论中标与否,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二、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的组成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⑴ 投标邀请⑵ 投标人须知 ⑶ 招标内容及要求⑷ 合同主要条款⑸ 投标文件格式6. 招标文件的澄清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 招标文件的修改7.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在福建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及龙岩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jlyzfcg.gov.cn)上发布更正公告,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上述网站。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招标文件第7.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7.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7.3招标文件如有澄清、修改,公告将在福建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及龙岩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jlyzfcg.gov.cn)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并下载相关信息,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潜在投标人未下载澄清、修改内容的,后果自行承担。三、投标文件的编写8. 要求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8.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服务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9. 投标文件语言9.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资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未提供该资料。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10. 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单独编制装订成册并密封):(1) 开标一览表10.2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单独编制装订成册并密封):(1) 投标书(2) 服务说明和偏离一览表(3)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4) 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无此项资料则无需提供)(5) 招标服务费承诺书10.3投标文件的“报价部分”、“技术商务部分”必须分别装订成册,分册密封提交,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11. 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11.2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2. 投标保证金12.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12.2投标人应按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12.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2.4 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形式提交。12.5 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2.6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还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因招标代理机构原因造成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向投标人支付资金占用费。12.7在中标人支付所有招标服务费并签订合同后,其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凭合同到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无息退回。12.8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的30个日历日。12.9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投标人不接受本须知17.2条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的;(3)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4)中标人未能做到按本须知第23条规定签订合同;(5)中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招标服务费;(6)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12.10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报请须知前附表所列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龙岩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情节严重的,报请其他有权机关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12.11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 投标文件的格式13.1投标人须编制由本须知第10条规定文件组成的技术商务部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正本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报价部分投标文件一份。投标文件由报价标和技术商务标两部分组成,投标人必须分别编制报价部分和技术商务部分,技术商务部分不得出现任何投标报价(包括单价及总价),并分别单独装订,分册密封;在投标文件封面上和密封袋上分别标明“投标报价部分”和“投标技术商务部分”; ★未按上述规定要求做到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3.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3.3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投标使用货币为人民币。13.4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服务主要内容的详细描述。13.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投标人公章。13.6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13.7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关键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3.8投标文件提供的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一致。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14.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14.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用密封袋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包号及“正本”或“副本”字样。14.2 每一密封袋密封处应注明“于 之前(指招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14.3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密封、签字或盖章的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14.4投标文件须由专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送至接收人。14.5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将被拒收。14.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4.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14.8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15.开标、评标时间15.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15.2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15.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或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公证人员检查并公证。对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当场逐一拆封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由开标会主持人宣读开标一览表,包括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其他主要内容,宣读后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将被密封。开标过程由专人负责记录。15.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16.评标委员会16.1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货物和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不能少于三分之二。在开标后的适当时间里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17. 投标文件的初审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17.1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17.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7.3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7.3.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 17.3.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采购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规定。)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3.1、13.7、1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的;(2)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负责人有效授权委托的;(3)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4)投标人之间存在存在本须知第3.3条规定的;(5)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6)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7)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8)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9)递交的《投标书》、《负责人授权书》内容与本招标文件格式内容存在实质性差别的;(10)投标报价有漏(缺)报项,投标人不同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处理的;(11)投标文件内容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12)反映投标文件个性特征的内容出现明显雷同的;(13)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或提供虚假、失实资料的;(14)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预算价的;(1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18.投标文件的澄清 18.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 比较与评价 19.1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述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实行两阶段评标。第一阶段进行技术商务部分的评标,开标一览表及报价部分投标文件在商务技术部分评分结束前先密封保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报价向评委公布。评标委员会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投标人,并计算出各投标人技术商务部分的得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外)。第二阶段进行价格部分评标,经第一阶段评选出的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报价要求的投标人,并在各项优惠政策加分或价格扣除基础上计算出各投标人价格部分的得分或经折扣后的报价。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照两阶段评标加总后的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以第二阶段评标中,按照经优惠政策折扣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19.2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人该项最高报价加入投标总价中计算评标价格。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19.3如果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解释。若该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解释,或作出的解释不合理,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19.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投标行为,并做出其投标无效的决定:⑴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⑵不同的投标人的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⑶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⑷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19.5 废标与无效投标界定19.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招标采购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19.5.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干扰或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评标结果的决定进行影响的;(2)存在本须知第17.3.2情形之一的。19.6 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在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有效报价从低到高排列的顺序推荐1-2名中标候选供应商(有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六、定标与签订合同20.定标准则20.1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20.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标准、方法,经评委评审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1、最终审查21.1采购人可对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投标服务的价格、履行合同的能力以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他问题作进一步的审查。21.2报价高于市场平均价格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将不能成为中标供应商。21.3接受最终审查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采购人的询问或考查,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21.4为验证投标产品技术指标的真实、准确性,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投标人投标产品进行测试,若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与测试结果偏差较大,或存在虚假投报现象,采购人可决定否决该投标产品,并取消其中标候选供应商资格。本验证方式和采购人的否决同样适用于公布中标结果后。21.5只有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能力圆满地履行合同的且被推荐为中标侯选供应商的投标人才可被授予合同。 如果排序第一的中标侯选供应商通过最终审查,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该供应商;如果审查没有通过,采购人将拒绝授予合同,并可对下一个被推荐的中标侯选供应商进行最终审查,以此类推。22. 中标通知22.1评标结束,招标代理机构在刊登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采购人确认中标供应商后,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22.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以原缴交方式向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22.4在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整个项目验收合格后凭保证金收据、合同和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到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无息退回。23.签订合同23.1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具体时间与采购单位商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参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招标保证金,以抵偿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逾期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23.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3.3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3.4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4.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24.1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可视情依法派员对本招标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七.质疑与投诉25.质疑25.1供应商对招标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询问。25.2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2013年6月21日前(正常上班时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并要求作出答复。逾期则不予受理,视同接受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25.3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结果公告之日(不包括当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并要求作出答复。逾期则不予受理,视同接受招标过程和采购结果。25.4 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的7个工作日(不包括当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6.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述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投诉。27质疑投诉人应保证质疑投诉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情况将在“龙岩市政府采购网”(www.fjlyzfcg.gov.cn)、及“福建省政府采购网”(www.fjzfcg.gov.cn)公布。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招标项目概述:(一)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综[2013]86号)文件精神,为减轻城镇居民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医疗待遇,制定我市2013年度城镇居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招标方案;(二)合同期限:12个月;(三)参保人数:2013年预计参保人数30万人;(四)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以龙岩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医保中心)为法定投保人,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作为被保险人,委托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保险公司,为全市(不含上杭县城乡一体化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集体投保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以解决城镇居民自付部分超过1.5万元以上医疗费用的补偿问题。中标保险公司应按《中标通知书》及保监会有关规定与投保人签订承保合同。现将2012年度龙岩市城镇居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相关统计数据告知如下:2012年度龙岩市城镇居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统计数据表单位:人、万元年度参保人数医疗总费用统筹基金目录内个人自付个人自付超1.5万元商保理赔人均理赔备注 2012 312954 13058.02 5350.78 5095.35 815.72 407.85 13.03元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规定的赔付范围进行赔付。赔付费用不含运作成本。注:2012年度人均医疗费较2011年度增长率35%。二、保险内容及要求: 1、保障范围:符合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对其自付部分超过1.5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不含自费项目),按50%的比例进行赔付,最高补偿15万元。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赔付范围应严格按合同执行。医疗费用的审核按照市级医保的有关规定执行。2、保险费:投标的保险公司对每人每年保费进行投标,最高每人每年不超过17元。投标人仅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公司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若投标人提供可选择性的报价,则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的保费报价应按人民币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即精确到角),否则投标将被拒绝。3、保险年限:本次招标保险年限为一年,即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中标保险公司的保费报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保持不变,不因政策微调及医疗费上涨等因素而变动,如遇国家政策重大调整,另行协商。4、保费的缴纳: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各县(市、区)财政专户上缴至龙岩市财政局社保基金专户,签订合同后,由市医保中心向市财政申请,一个月内统一支付给中标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费到账后十五日之内向医保中心出具正式保单及收据。新增参保人员的保费按照全年标准缴费,保障范围与其他参保人员相同,其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待遇的起算时间与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起算时间同步。5、在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无法承担高额医疗费用时,可随时提出申请,经相关的医保中心和保险公司双方审核,在医疗费用超过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起付线后给予被保险人分次理赔。6、应承诺中标后在龙岩各县(市、区)服务窗口配备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理赔人员,并提供一站式服务。7、投标人应具有理赔服务能力,在龙岩公司有正式医疗专业理赔审核人员2名以上(含2名),投标书中须同时提供相应的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参加投标人所在单位的近6个月社会保险缴交证明。8、投标人应提供2012年度公司偿付能力情况的相关报表资料。9、投标人应提供由龙岩市保险行业协会出具的投标人2012年度在龙岩市短期健康保险业绩及市场占比情况。10、投标人应提供确保本招标项目顺利实施所采取的内部与外部管控措施和手段。11、投标人应提供理赔服务承诺,包括医疗专业人员配备及理赔服务网点的设置、服务理赔权限和时效、理赔处理计算处理流程、完善的信息数据管理、在收不抵支的情况下全面完整履行合同的承诺情况。12、市医保中心从履行合同保险费中预留不高于10%的保费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方在合同期内若无发生违约行为,合同期满后,予以支付;若发生违约行为,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支付,同时收回已支付给中标方保险费与已赔付参保人员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费的余额。13、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有权对参保人员的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投标人应无条件同意,且继续履行其原有的一切承诺。备注:以上所有保险内容及要求均为基本要求,投标人实质性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属重大偏离,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在格式“服务说明和偏离一览表”中对保险内容及要求逐条响应。 第四章龙岩市市级政府采购合同(合同订立遵循《合同法》及《政府采购法》,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的保险公司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方代表签订保险框架协议,并审核中标方编制的保险服务手册。合同条款及格式按照各自保险公司的合同条款及格式,但必须结合此次招标的要求、特点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监会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相关条款。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注释: 《投标文件格式》是投标人的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和签订合同时所需文件的格式。投标人应参照这些格式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报价部分项 目 名 称: 招 标 编 号:投标人名称 :日期 : 报价部分目录投标文件报价部分:(1) 开标一览表注:投标文件的“报价部分”一份,必须单独装订成册,密封提交,否则为无效投标。 开标一览表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名称2013年度 年保费/人龙岩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2013年度城镇居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注:1、保障范围:符合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对其自付部分超过1.5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不含自费项目),按50%的比例进行赔付,最高补偿15万元。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赔付范围应严格按合同执行。医疗费用的审核按照市级医保的有关规定执行。2、保险费:投标的保险公司对每人每年保费进行投标,最高每人每年不超过17元。投标人仅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公司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若投标人提供可选择性的报价,则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的保费报价应按人民币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即精确到角),否则投标将被拒绝。3、保险年限:本次招标保险年限为一年,即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中标保险公司的保费报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保持不变,不因政策微调及医疗费上涨等因素而变动,如遇国家政策重大调整,另行协商。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月日 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请在此注明正本或副本)技术商务部分项 目 名 称: 招 标 编 号:投标人名称 :日期 : 技术商务部分目录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1) 投标书(2) 服务说明和偏离一览表(3)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a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b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c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在有效期内,其业务范围必须包括经中国保监会核定的经营健康保险业务);d上级公司同意办理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授权书原件;e保监局出具的投标人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经营健康保险业务五年以上(专业健康险公司、专业养老险公司除外)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上级公司出具的投标人业务单独核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在龙岩设有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为在龙岩市注册的公司无须提供);f负责人授权书(非负责人参加时提供);g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4) 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无此项资料则无需提供)(5) 招标服务费承诺书注:投标文件的 “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必须单独装订成册,密封提交,否则为无效投标。投 标 书致: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 ,本签字代表(全名、职务)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一、投标文件报价部分(一份):(1) 开标一览表二、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一份和副本六份):(1) 服务说明和偏离一览表(2)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a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b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c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在有效期内,其业务范围必须包括经中国保监会核定的经营健康保险业务);d上级公司同意办理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授权书原件;e保监局出具的投标人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经营健康保险业务五年以上(专业健康险公司、专业养老险公司除外)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上级公司出具的投标人业务单独核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在龙岩设有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为在龙岩市注册的公司无须提供);f负责人授权书(非负责人参加时提供);g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3) 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无此项资料则无需提供)(4) 招标服务费承诺书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详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报价总价(国内现场交货价),详见投标文件报价部分。2.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3.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投标人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4.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本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6.如果发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2条所述情况,则同意招标代理机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果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以及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等情况,同意接受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龙岩市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并同意予以公告。7.保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绝无作弊垄断或借用证照、串标、围标等不法情事,倘有违反规定导致被取消资格时,愿放弃所有与项目有关的权利,绝无异议。8.同意提供按照招标采购单位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9.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 年月日 服务说明和偏离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 合同包:招标文件第三章“保险内容要求”(按顺序列出)投标响应响应情况偏离说明填表说明:1、“投标响应”应根据实际情况如实详细填写具体内容;2、响应情况填写说明: “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第三章“保险内容及要求”)点对点对比:(1)与招标文件完全一致,在响应情况一栏中填写“无偏离”;(2)高于招标文件要求,在响应情况一栏中填写“正偏离”,并在“偏离说明”一栏中详细阐述理由;(3)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在响应情况一栏中填写“负偏离”, 并在“偏离说明”一栏中详细阐述理由。3、所有保险内容及要求均为基本要求,投标人实质性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属重大偏离,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招标代理机构)关于贵方 年月日第(招标编号)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招标服务及要求”中规定的(合同包/品目号) (服务名称),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以及投标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2.我方的资格声明正本一份,副本六份,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地 址: 邮 编: 电 话/传 真: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1.投标人概况:A.投标人名称:B.注册地址:传真: 电话: 邮编:C.成立或注册日期:D.负责人: (姓名、职务)实收资本:其中 国家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外商资本: E.最近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日为止)。(1)固定资产合计: (2)流动资产合计: (3)长期负债合计: (4)流动负债合计:F.最近损失表(到 年 月日为止)。(1)本年(期)利润总额累计:(2)本年(期)净利润累计:2.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投标人资格且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最近三年同类服务在国内主要用户的名称和地址:用户名称和地址服务数量履行日期运行状况 4.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见附件6-4。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月日电传:传真:电话: 负责人授权书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负责人 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司组织的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投标人代表:性别: 身份证号:单位:部门: 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投标人代表为非负责人提供《负责人授权书》,投标人代表为负责人时,只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授权方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 期: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该执照业经年检,真实有效。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该证件已经年检,真实有效。(注: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复印件,需复印包括能说明经年检合格的内容,由企业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 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招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中投标(招标编号:),如获中标,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电汇、转账或经贵公司认可的其他付款方式,向贵公司缴交招标服务费。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所提交的上述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我方,我方对此无异议。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邮 编: 电 话:传 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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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96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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