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凤凰县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凤凰县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工程监理
招标编号:TJZB-FH13-0606
1.招标条件
凤凰县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工程监理已由凤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凤发改字[2013]87号文件批准立项,并以凤发改字[2013]100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凤凰县房地产业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凤凰县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凤凰县境内38个地点(齐良桥学校、沱江镇卫生院、长潭岗电站、木江坪小学、廖家桥政府、廖家桥特小、林峰乡政府、林峰乡中学、都里学区、阿拉镇小学、阿拉镇政府、落潮井学区、凤凰县三中、黄合中学、茶田学区、茶田镇政府、新场中学、新场乡政府、新场小学、茨岩乡政府、吉信四中、吉信完小、两头羊小学、三拱桥小学、三拱桥中学、吉信凤凰县少林武术学校、三拱桥乡政府、三拱桥乡卫生院、山江镇民二中、千工坪学区、腊尔山小学、腊尔山民一中、两林学区、腊尔山镇政府、腊尔山医院、高级中学、落潮井卫生院、新场乡卫生院)。
2.3 资金来源: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
2.4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98866.75平方米,共77栋,工程计划总投资12138万元,砖混和框剪结构,桩基和毛石条基。
2.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监理范围为凤凰县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2.6 监理周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2.7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2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3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4 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员必须具有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的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省外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现场监理部,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5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执行;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湖南省外企业须提供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
3.6 省外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现场监理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7 考虑现场条件的特殊性,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到施工现场勘察。投标人在踏勘过程交通工具自备,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人凭建设单位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4日17时00分(以到帐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4.2 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省外企业入湘登记证原件、现场考察证明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二套(所有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行政公章)于2013年6月9日至2013年6月13日每日09:00时至12:00时,15:00时至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照常上班,下同)在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首市新城花园承礼阁一单元1002室)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其他相关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3 澄清答疑采用电子文档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按湘建建[2013]20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3年7月5日09时00分,地点为:凤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凤凰县沱江镇凤凰南路16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凤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话: ****-******* 。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凰县房地产业管理局
地 址:凤凰县水田路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首市新城花园承礼阁一单元1002室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6@qq.com">********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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