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城百顺道以东区域绿化提升工程采购公告
佛山新城百顺道以东区域绿化提升工程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 |||||
项目名称 | 佛山新城百顺道以东区域绿化提升工程 | 项目编号 | lecong-********XB |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采购方式 | 线上询价 |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
采购预算 | 906277.27元 | 报价是否含税 | 是 | ||
报名开始时间 | 公告发布之日起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1/05/12 15:00 | ||
报价开始时间 | 报名审核通过后 | 报价结束时间 | 2021/05/12 16:00 | ||
成交规则 | 最低价成交法 | 报价次数 | 1次 | ||
报价规则 | 不公开报价:在报价过程中,不公开报价供应商的公司名称及报价金额 |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 |
1 | 佛山新城百顺道以东区域绿化提升工程 | 1 | 项 | 906277.27元 | |
注:项目详细需求详见公告内容和线上询价文件。 |
本项目通过中招智采平台进行询价,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中招智采平台(http://www.365bidding.com)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参与项目询价。
一、项目简介
为提升佛山新城百顺道以东区域城市绿化管养水平,提升管养标准,营造舒适美观的城市环境,现拟对佛山新城百顺道以东区域绿化进行提升改造。项目地点:佛山新城百顺道以东区域。工程量如下:
砍伐乔木12株、清理草皮10117.48平方米、栽植乔木61株、栽植灌木527株、栽植色带15.5平方米、铺种草皮10117.48平方米、拆除支撑76套。
二、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材料要求:(提供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或电子印章视为有效,并以扫描件方式上传平台)
1)报名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公司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名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询价文件)。
3)供应商完全响应本项目用户需求的条款、内容及要求的(提供用户需求书响应声明函,格式详见询价文件)。
4)以上提供资料需加盖公章或电子印章视为有效,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报价。
四、报名费用说明:
报名供应商需在报名资料审核无误通过后在系统自行缴纳。
预算金额(X) | 0万元<X<5万元 | 5万元≤X<10万元 | X≥10万元 |
平台服务费 | 100元/包(应急项目除外) | 200元/包 | 300元/包 |
五、报价要求:(提供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或电子印章视为有效,并以扫描件方式上传平台)
1)通过报名的供应商应根据本公告要求,在规定的询价时间内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同时按本公告要求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并上传相应报价表,并对上传的询价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2)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无效报价。
①参与询价的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或最低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报价;
②参与询价的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要求的资质文件,如果不按公告规定或询价文件要求等相关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资质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③参与询价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④报价表以及有报价供应商落款的报价文件必须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⑤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报价表单项金额之和与报价表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合计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六、成交候选人的确定
本项目以最低价中标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按报价(经价格核准后的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在前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次低的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七、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平台操作咨询:吴小姐 联系电话:***-********
发布单位: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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