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检验所业务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食品药品检验所业务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业务用房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XZZB-ZGYD-QSPYPJY130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业务用房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业务用房工程
2.2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建筑面积9945.97平方米及附属设施。
2.3建设内容: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资金已落实
2.5建设地点:拉萨市
2.6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参加投标条件:
1、资质要求: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内有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拟承担本项目的建造师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及高原项目施工经验。
3、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投标申请人于 2013年6月8日至2013年 6月17日,每日上午9时 30 分至12时 30 分,下午15时 30 分至17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到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资料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100元人民币。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3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及证件:
(1)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的委托人须是本公司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3)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人须按藏建市管【2010】131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并提供相关资料;
(5)拟投入本工程建造师及五大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及五大员须注册在本单位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6)企业行贿、受贿档案查询结果。
注:上述资料及证件需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留存资料需装订成册并逐一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8日15时30分,提交到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中路67号西藏大厦
联 系 人: 任先生 187*****345
电 话: ****-*******
传 真: ****-*******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2013年6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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