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104m3/d天然气液化厂前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300×104m3/d天然气液化厂前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宁夏欣正蓝天能源有限公司300×104m3/d天然气液化项目厂前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欣正蓝天能源有限公司300×104m3/d天然气液化项目厂前区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宁经信规划发【2013】1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宁夏欣正蓝天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宁夏欣正蓝天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固原盐化工示范区

2.2建设内容:围墙大门;厂前区地面硬化及绿化;办公楼倒班宿舍及餐厅活动室;

2.3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内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近两年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须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10日至2013年6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到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中介报名处)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取费类别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代码证书、注册建造师及建造师近两年工程建设业绩、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地企业需带进宁许可证)报名。

4.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到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中介报名处),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3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夏欣正蓝天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固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固原盐化工示范区 地 址: 固原市六盘山路西50#

联系人: 戴宇欣 联 系 人: 王婷婷

电 话: 0954—******* 电 话: 151*****794 139*****689

传 真: 传 真: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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