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出入境智慧警务大厅专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出入境智慧警务大厅专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出入境智慧警务大厅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http://106.38.105.107:90/fsggzy/)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5月3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86-2141Q28L0368Z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出入境智慧警务大厅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468.024万元

采购用途:用于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出入境智慧警务大厅建设。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需求

1

出入境智慧警务大厅专用设备采购

一批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完成送货、安装及调试,达到验收合格使用标准,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本国货物内容提供商。

三.本项目的特定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须落实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额140.41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额84.24万元政策。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如满足,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证明材料;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如不满足,需要将采购项目的上述采购额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必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加盖各方公章)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证明材料。(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4日,每天8: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投标人必须在公告有效期内登陆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http://106.38.105.107:90/fsggzy/),并按照首页“服务指南”中的用户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浏览器设置和CA证书绑定(运维联系电话150*****472赵甜玮,QQ群********0),并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进行项目网上报名关注、下载文件。未在房山区分平台线上完成项目“关注”并下载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5310830分至202153109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53109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线上递交: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符合平台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线下递交: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CSD商务广场)A座二层开标区第二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153109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CSD商务广场)A座二层开标区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批复文号:房财政采[2021]065号

意向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3月9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政通路16号

联系方式:姚瑞雪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琛 李铭皓

电 话:***-********

电子信箱:liminghao@cbwtc.com

开户名(全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京广支行

银行账号:****************193

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21年5月8日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4.《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附件:

第一部分 货物需求一览表

1.招标编号:0686-2141Q28L0368Z

2.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出入境智慧警务大厅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3.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采购数量

备注

1

智能引导预约机

2组

2

智能生物信息采集终端

4组

3

智能应用采集平台

4组

4

智能自助拍照亭

2套

5

出入境专用智能移动审批终端

20套

6

出入境记录自助查询机

2台

7

人脸识别验证终端

1套

8

智能引导显示系统

4套

9

数据处理专用服务器

2套

10

语音引导自助设备

1套

第二部分 技术规格及要求

第一节 说明

1. 总体要求

1.1 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1.1.1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完成送货、安装及调试,达到验收合格使用标准;

*1.1.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 其他要求

2.1 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招标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者是对于技术规格以及其他条件不清楚的情况,投标人应当在开标之前向招标人寻求书面澄清。

2.2 本技术规格及要求提供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当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格及要求和有关标准的优质产品。

2.3 投标人所提供的仪器设备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技术是先进的、仪器设备是可靠的、质量是优质的,且符合中国的电力标准和安全防护标准。

2.4 根据货物特点和该类货物的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应的资格、资质等证明文件,如产品鉴定证书、生产(或者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质量安全证书等。

第二节 技术规格及要求

一、采购用途:用于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出入境智慧警务大厅建设。

二、采购需求:

1.概述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力度的不断加大,国际交往愈发频繁,内地居民因私出国出境旅游、探亲、商务等活动日趋增加,随之而来的是广大群众对出入境证件的办理需求量急剧增多,对证件办理的便利程度也提出更高要求。

近年来,北京市公安局智慧出入境大厅先后推出预约办证、扫码缴费、双向速递、设置自助填表机、签注(卡式)自助一体机等20余项便民措施,为申请人提供全方位立体式的高效、便捷、贴心的出入境办证服务。

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推广集成一站式自助受理、集成受理(一桌办)、自助服务的北京出入境证件智慧办理体系,实现“人工+自助”的全新受理模式,为申请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舒适的办证体验,达到“只跑一次,随到随办”的目标。

三、货物性能要求

(一)智能引导预约机

1. 功能要求

1.1引导预约机对接群众可实时查看开放受理点叫号排队情况,本满足与“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要求,为北京市整体智慧出入境做出长远规划。

1.2 功能要求:

(1)支持与全国出入境系统平台对接,配合叫号系统对办理出入境事项进行远端分流;

(2)通过读取身份证获取预约系统内申请人的预约办理业务信息;

(3)通过读取身份证、现场选择需要办理的业务;

(4)根据办理业务类型自动分配、引导申请人到指定的柜台办理业务,可现场进行预约办理。

1.3 派号单打印内容:

二维码号码、预约条码、指引语、申请人姓名、办理业务类型、排队号码、取号时间、取号机、预约时间段、大厅等候人数、温馨提示等。

2. 设备参数要求

2.1 主机(双显)

2.1.1 主板:11扩展+1-232接口 6个扩展+2+2个USB接口,1个并口,1个10/100M网络口,1个PCIE插槽,自带双VGA接口,1个PS/2,最大内存容量: 16G

2.1.2 CPU处理器:≥i5,≥双核3.3GHz

2.1.3 内存条≥8G

2.1.4 硬盘容量≥1TB

2.1.5 工业级电源≥300W

2.1.6 通用机箱

2.2 显示屏(触摸屏)

2.2.1 显示屏≥21.5英寸,液晶显示器 16:9,响应时间≤16ms,分辨率 ≥1920x1080,点距≤0.3mm,亮度≥250 流明,对比度为450:1,可视角度为:水平130、垂直110度。

2.2.2 视频口:D-Sub(VGA)15针(母)

2.2.3 交流电源:AC220~240V,50HZ

2.2.4 结构:表面钢化玻璃+玻璃GLASS材质的触摸屏,表面硬度≥6H;

2.2.5 定位精度:标差≤3mm;

2.2.6 符合国家标准

2.2.7 外端:USB接口

2.3 二维码扫描器

2.3.1 广角扫描模组,高速全方位读取1D\2D精密条码, 同时支持屏幕和纸质条码。USB接口

2.4 热敏打印机(凭条打印)

2.4.1 80mm纸宽,支持黑标打印、纸尽检测等

2.4.2 RS-232接口

2.4.3 电压/电流:DC24V/2A

2.5 功放喇叭

2.5.1 功放:2×12W.喇叭:4Ω 2×3W

2.6 机箱

2.6.1 机箱外壳:1.5~2.0mm冷轧钢板,要求独立排风散热,整机喷塑,符合现行制造工艺与规范,维护简单方便;外柜门全部通用锁。(底座牢固\加装轮子方便移动)

2.7 数字电源

2.7.1 输入电压:220~240V,输出电压220~240V。

2.8 配件

2.8.1 电源插头线,USB键盘、USB鼠标

2.9 漏电断路器开关、线材、插座、机柜排风扇等

2.10 操作系统Windows 7专业版

2.11 二代身份证阅读器

2.11.1 符合ISO 14443 Type B 国际标准Type B非接触IC卡阅读技术,内嵌公安部专用安全控制模块

2.11.2 RS-232端口

2.11.3 电源适配器(220VAC~240VAC/50~60Hz),电压:DC9V

#2.12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承诺设备的配套软件必须能与出入境全国版大系统规范安全的无缝对接,承诺书须加盖制造商公章。

2.13 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二)智能生物信息采集终端

1.功能要求

1.1 智能生物信息采集终端将原来各自分离的预受理、排队叫号、自助填表、照相、采集指纹、采集签名、缴费、民警前台受理柜台等环节进行跨界融合,支持出入境全业务申请办理,增添邮寄办理接口申请人可自助填写邮寄信息,收取不同地点的邮寄费用。全流程完全自助受理,无需人工干预。打造全新的智能化电子柜台,强化申请人操作体验感,凸显智慧警务的新概念,使申请人在安静、有序、舒适的环境中完成全自助一站式受理,能够大大缩短了申请人办证的等候时间,全面提升窗口受理工作效率。

1.2 全流程完全自助受理,无需人工干预。支持出入境全业务申请办理功能,支持进行资料填写及生物特征录入,支持缴费功能。

2.设备参数要求

2.1 主机

2.1.1 主板:11 扩展+1-232接口 6个扩展+2+2 个USB口,1个并口,1个10/100M网络口,1 个PCIE插槽,自带双VGA接口,1个PS/2,最大内存容量:支持8G

2.1.2 CPU:≥i5、 ≥双核3.3GHz

2.1.3 硬盘容量≥1TB

2.1.4 内存条≥8G

2.1.5工业级电源≥350W

2.1.6 钢板主机箱

2.2 显示屏(触摸屏)

2.2.1 显示屏≥21.5英寸,液晶显示器 16:9,响应时间≤16ms,分辨率 ≥1920x1080,点距≤0.3mm,亮度≥250流明,对比度为450:1,可视角度为:水平130、垂直110度。

2.2.2 视频口:D-Sub(VGA)15针(母)

2.2.3 AC220~240V,50HZ

2.2.4 结构:表面钢化玻璃+玻璃GLASS材质的触摸屏,钢化玻璃,表面硬度≥6H;

2.2.5 定位精度:标差≤3mm;

2.2.6 符合国家标准。

2.2.7 外端:USB接口

2.3 电动磁条读卡器 (银联)

2.3.1 三合一读卡器,支持银联卡的读写识别

2.4 密码键盘

2.4.1 16键金属(防暴、防水)加密键盘,专用硬件加密芯片,支持DES/3DES硬件加密

2.5 热敏打印机(凭条打印)

2.5.1 80mm纸宽,支持黑标打印、纸尽检测等

2.5.2 RS-232口

2.5.3 电压/电流:DC24V/2A

2.6 二代身份证阅读器

2.6.1 符合ISO 14443Type B 国际标准Type B 非接触IC卡阅读技术,内嵌公安部专用安全控制模块

2.6.2 RS-232口

2.6.3 电源适配器(90VAC~264VAC/50~60Hz),电压/电流:DC9V/1A

2.7 监控摄像头

2.7.1 配2.1MM镜头,200万像素,1/3英寸传感器,USB接口

2.8 双目摄像头

2.8.1 光感尺寸1/2.7英寸(6.6毫米)、像素1920(H)×1080(V)(16:9模式下)、像素尺寸3.0μm × 3.0μm、双USB接口

2.9 二维码扫描器

2.9.1 广角扫描模组,高速全方位读取1D\2D精密条码,同时支持屏幕和纸质条码。 USB接口

2.10 功放喇叭

2.10.1 功放: 2×12W.喇叭:4Ω 2×3W

2.11 灯光控制板

2.11.1 15路独立或集合控制,操作部位LED闪灯提示

2.12数字电源

2.12.1 交流输入电压:AC220V-240V-1.9A、50-60Hz、直流输出电压 DC12V/5A-DC24V/6A 、功率≥150W

2.13UPS电源

2.13.1 额定容量:1.0KVA;输入电压范围:200-240V;输出电压:220V;转换时间:0-10ms,时间设定自动开机/自动关机;过载、短路保护;

2.14配件

2.14.1 热敏打印纸各一卷、电源插头线,USB键盘、USB鼠标;交换机

2.15操作系统Windows7

2.16 机箱

2.16.1 机箱外壳:1.5~2.0mm冷轧钢板,要求独立排风散热,整机喷塑,防暴、防锈、防腐;符合现行工艺与规范,内部结构合理、布线规范整齐。

#2.17投标人所投产品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安全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2.18 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承诺设备的配套软件必须能与出入境全国版大系统规范安全的无缝对接,承诺书须加盖制造商公章。

2.20 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三)智能应用采集平台

1. 功能要求

1.1 当申请人通过申请柜台办理业务业务完毕后,民警及工作人员可通过核验柜台来进行指纹核验、签名比对等核查工作。监控到申请人现在处于哪一个环节,在受理柜台提交受理信息等待核查时,民警可以及时快速地对柜台受理信息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申请也可以转人工。

2. 设备参数要求

2.1 主机

2.1.1 CPU:≥i5、 ≥双核3.3GHz、硬盘容量≥1TB、内存条≥8G、工业级电源≥350W、钢板主机箱

2.2 显示屏(触摸屏)

2.2.1 显示屏≥21.5英寸,液晶显示器 16:9,响应时间≤16ms,分辨率≥1920x1080,点距≤0.3mm,亮度≥250流明,对比度为450:1,可视角度为:水平130、垂直110度。

2.2.2 结构:表面钢化玻璃+玻璃GLASS材质的触摸屏,钢化玻璃,表面硬度≥6H;

2.2.3 定位精度:标差≤3mm;

2.2.4 符合国家标准

2.3 功放喇叭

2.3.1 功放:2×12W.喇叭:4Ω 2×3W

2.4 UPS电源

2.4.1 自带UPS电源,后备电源≥30分钟

2.5 A4激光打印机

2.5.1 A4黑白激光打印机黑白打印速度:≥33ppm;黑白:600x600dpi, 首页出纸时间:≤6.5;纸张容量:≥250张;

2.6 操作系统 Windows 7

2.7机箱维护简单方便;外柜门全部通用锁。

#2.8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承诺设备的配套软件必须能与出入境全国版大系统规范安全的无缝对接,承诺书须加盖制造商公章。

2.9 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四)智能自助拍照亭

1. 功能要求

1.1 智能自助拍照亭可实现智能身份识别,智能人脸识别,实时捕捉用户动态,自动调整拍摄高度,智能灯光控制,自适应灯光调整,全程“傻瓜式”人工智能设计,自动清除背影,自动完成数字相片采集处理,人像实时拍摄防篡改,提供机检质量检测,以及人检证照标准化检测接口方案,集智能人机交互、智能证件读取、智能人脸识别、智能灯光自适应、智能相片检测等功能,一站式自助服务,24小时无人值守,模块化人体工学设计,便于更换组件,兼容拍摄多种类型证照,基于集中式、高性能、低功耗工控平台设计,有效地实现各功能模块之间稳定协同,拍摄效率达4人/分钟,用于对接叫号系统和申请设备。

2. 设备参数要求

2.1 控制主机

2.1.1 工业级主板、CPU处理器:≥i5,≥双核3.0GHz、内存≥4G、硬盘≥1TB

2.2 显示屏(触摸屏)

2.2.1 显示屏≥19英寸,液晶显示器16:9,响应时间≤16ms,分辨率≥1920x1080,点距≤0.3mm,亮度≥250流明,对比度为450:1,可视角度为:水平130、垂直110度,VGA。支持手写。

2.3 二维码扫描器

2.3.1 扫描方式CMOS摄像,分辨率≥1280×720,支持一维码和二维码的扫描,识读精度:20mils, 产品特性2CMOS采集帧速:60fps:条码旋转灵敏度:15°;条码移动速度:最高达2米/秒;触发器;

2.4 针式打印机

2.4.1 打印方法:针式点针打印, 打印纸宽:76±0.5mm,纸张厚度:60-150微米,打印速度:≥120mm/S,带黑标检测/正面/左右,带切刀,支持外径170mm(偏差5mm以内)的大纸卷

2.5 二代身份证阅读器

2.5.1 符合ISO14443 Type B 国际标准Type B非接触IC卡阅读技术,内嵌公安部专用安全控制模块

2.6 单反相机

2.6.1 传感器:APS画幅(22.3×14.9mm)(偏差2mm以内),有效像素≥1800万,连拍速度:支持(最高约3张/秒),快门速度:1/4000-30秒,B门,闪光灯,自动对焦,人工智能伺服自动对焦,人工智能自动对焦,HDMI接口

2.7 相机升降机构

2.7.1 人脸追踪,自动高度调节,自动调整单反相机,调节行程0到400mm

2.8 灯光系统

2.8.1 LED主灯光,色温6000K,显色指数>90

2.9 UPS电源

2.9.1 额定容量:1500VA/900W;

2.9.2 输入电压范围:162VAC~295VAC;

2.9.3 停电自动切换,供电时间≥30分钟。

2.10 整机机箱

2.10.1 机箱:1.5~2.0mm冷轧钢板,要求独立通风散热,内部结构布线。整机喷塑,防水、防暴、防锈、防腐。内部结构:模块定位要求采用轨道前后拖拉式,维护简单方便;布线规范整齐;外部结构:工艺精细。(底座牢固\加装轮子方便移动)(护照扫描仪进证口的入证厚度为1.5~4mm自动配合)。配插座、照明灯管、开关、机柜排风扇等。

#2.11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承诺设备的配套软件必须能与出入境全国版大系统规范安全的无缝对接,承诺书须加盖制造商公章。

2.12 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五)出入境专用智能移动审批终端

1. 功能要求

1.1 出入境专用智能移动审批终端是为公安出入境行业专业定制的一款手持终端,基于公安部门专业性强、机密性高、安全性强、科技性高等特征,采用Win7系统,支持有线上网,完美的与公安内网相连通,并配合定制化的软件,实时接收申请柜台提交的受理信息,并支持民警进行资料审核及生物特征复核完成受理。打破了传统的窗口受理模式,真正做到了便捷高效的移动办公。

2. 设备参数要求

2.1 屏幕尺寸10~12英寸

2.2 CPU四核1.4GHz

2.3 内存 ≥4G

2.4 电池容量 ≥100A、续航时间15A≥48h

2.5 分辨率 ≥2560×1600dpi

2.6 处理器架构 不低于X86

2.7 屏幕刷新率 ≥60HZ

2.8 搭载系统 Win7

2.9 传感器 支持氛围光传感器、陀螺仪、磁力器等

2.10 储存:64GB(WI-FI)、固态硬盘(SSD):128GB(WI-FI)

2.11 网络 WIFI-6:兼容:IEEE802.11 a/b/g/n/ac/ax。

#2.12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承诺设备的配套软件必须能与出入境全国版大系统规范安全的无缝对接,承诺书须加盖制造商公章。

2.13 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六)出入境记录自助查询机

1. 功能要求

1.1 出入境记录自助查询机整合了出入境记录查询、办证进度查询、剩余签注次数查询等功能于一体,仅需群众本人持有效的身份证件,经现场人像与系统人像进行相似度比对后查询、打印回执并加盖电子印章。值得一提的是,所打印的记录凭证上盖有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出入境记录查询专用章,法律效力等同于窗口人工查询结果。

1.2 功能要求

1.2.1 身份证信息读取

1.2.2 出入境证件(护照、港澳台通行证)信息读取

1.2.3 查询表格打印

1.2.4 人像记录、比对功能

1.2.5 电子签章彩色打印功能

2.设备参数要求

2.1机柜类型 机箱,冷轧钢板,防锈、防腐、防爆

2.2工作电源 交流220V/50Hz、功率:待机:100W;工作:500W

2.3控制主机 Intel 双核3GHz CPU;500G硬盘,≥4G内存。

2.4证件阅读器符合公安部行业标准(GA 450-2003)、国家标准(GB/T18239-2000)以及国际标准(ISO 14443)

2.5显示屏 ≥19英寸触摸显示、分辨率≥1280x1024、对比度>5000:1、点击次数>6000(万次)

2.6摄像头 像素≥800万(软件加强效果);动态分辨率≥1280×720;接口类型USB2.0

2.7文件打印 彩色激光单面打印机;打印幅度:16k-A4;打印速度≥30ppm;分辨率:1200 x 1200dpi;

2.8无间断电源后备式UPS,2000VA;支持定时开关机;切换时间≤15ms,供电时间≥30分钟

2.9读卡时间 ≤1s

2.10软件功能

2.10.1 身份证信息读取

2.10.2 出入境证件(护照、港澳台通行证)信息读取

2.10.3 出入境记录查询表格打印

2.10.4 人像记录、比对功能

2.10.5 电子签章彩色打印功能

#2.10.6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承诺设备的配套软件必须能与出入境全国版大系统规范安全的无缝对接,承诺书须加盖制造商公章。

2.11 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七)人脸识别验证终端

1. 功能要求

1.1 人脸识别验证终端可通过读取二代身份证及二维码可扫描开关闸机;完成房山智慧大厅进出管理与控制,该设备可与智能引导预约机、智能生物信息采集终端、智能应用采集平台对接联动,接收预约机生成信息后,方可允许申请人从入口闸机进入智慧办理厅,否则不允许进入智慧办理厅。当申请人完成智能核验后,方可允许申请人从出口闸机离开智慧办理厅。

2. 设备参数要求

2.1 机箱尺寸 1400长×200宽×1000高(mm)/依照各种款式而定

2.2 伸缩臂 伸出宽≥300mm,厚≥15mm,透明有机板片

2.3 通行宽度 600mm

2.4机箱材料 主体为金属材质结构

2.5工作环境 室内或室外

2.6接入电压 AC220±10V,50HZ

2.7驱动电机 直流电机(40W/24V)

2.8输入接口 继电器开关信号

2.9正常使用寿命 ≥500万次

2.10湿度 5%--90%

2.11工作温度 40℃—— 80℃

2.12通行速度 30-40人/分钟

2.13闸门开、关时间 0.4-1秒可调

#2.14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承诺设备的配套软件必须能与出入境全国版大系统规范安全的无缝对接,承诺书须加盖制造商公章。

2.15 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八)智能引导显示系统

1. 功能要求

1.1 当申请人前往智慧大厅完成信息预约采集后,可通过排队叫号系统在显示屏上查看办理业务顺序,也可排队叫号显示器。

2. 设备参数要求

2.1 端口参数

2.1.1 USB2.0接口≥3

2.1.2 HDMI1.4接口≥2

2.1.3 HDMI2.1接口≥2

2.2 支持格式 1080p/1080i/720p

2.3 端口参数 支持数字RF接口、支持光纤音频输入及模拟RF接口、RBG接口及麦克风接口。

2.4 单屏尺寸:有效显示区域尺寸不低于100英寸

2.5 储存内存 ≥64GB

2.6 功耗参数 电源功率≥200w;待机功率≥50w;工作电压≥100-220w

2.7 网络参数 支持有线及无线连接方式

2.8 能效等级 二级能效

2.9 显示参数 HDR显示

2.10 屏幕分辨率 全高清4k

2.11 响应时间 ≤8ms、刷屏率≥120HZ

2.12 USB支持图片格式 ≥4个、输出功率为2×10W高频+2×10W全频

2.13 USB支持图片格式 PNG/JPG/BMP

#2.14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承诺设备的配套软件必须能与出入境全国版大系统规范安全的无缝对接,承诺书须加盖制造商公章。

2.15 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九)数据处理专用服务器

1. 功能要求

1.1 根据智慧服务大厅自助设备终端数量的规模采用不同级别的服务器;分为WEB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也可二者合一;用于大量出入境业务数据的数据交换、流转、转存。

2.设备参数要求

2.1 主板 四核,主频≥3.3 GHz,内存条≥8G 、硬盘≥2TB×2、整机功率≥300W、220-240V交流电压

2.2 电源 工业级电源、通用机箱、机架式结构、CPU三级缓存不低于8M、内存插槽≥4个

2.3 网络控制器 内部键盘位数≤8盘位、4×1GB、2U、PCle Max10个PCle扩展槽位、10GE接口≥2个、GE接口≥2个

2.4 电源 配置2个冗余热插拔电源,支持1+1冗余

2.5 工作温度 5℃-45℃

2.6 重量 ≤25kg

#2.7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承诺设备的配套软件必须能与出入境全国版大系统规范安全的无缝对接,承诺书须加盖制造商公章。

2.8 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十)语音引导自助设备

1.功能要求

1.1 系统用于大厅显示大厅的排队等候、叫号情况、办事进度信息其它实时公告信息等,申请人在等候区通过留意大屏叫号信息,通知申请人前往相应自助设备去办理。通过建设大厅综合管近系统,与全市的预约系统数据衔接,根据智能排队叫号系统的设定规则,去引导群众全程自助式受理,实现对申请人从“排队取号”——“完成受理”的办事服务跟踪和统一数据存储,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真实性。

2. 设备参数要求

2.1功率值 150W-900W

2.2 信噪比 ≥85db

2.3 输出方式 70-110V

2.4 失真度 ≤0.1%

2.5 频率响应 50Hz-18KHz ±3dB

2.6 输入灵敏度 ≥75MV

#2.7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承诺设备的配套软件必须能与出入境全国版大系统规范安全的无缝对接,承诺书须加盖制造商公章。

2.8 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四、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1.培训要求

投标人应有计划的对招标人的业务、维护、操作及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投标人应制订招标方人员的培训地点、培训时间、培训计划、培训手册和培训内容。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培训不能按期完成或未达到预期培训目标,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重新进行培训,所有费用应由投标人承担,合同签订起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培训目标。

2. 培训内容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详细的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以确保招标人的相关人员能管理、操作、维护本系统、以及系统正常运行和相关业务的顺利发展。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普通用户、管理员用户进行全面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本项目中全部硬件设备使用培训及应用系统使用培训。

3. 技术支持服务范围

投标人技术支持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系统的硬件、应用软件及相关的伴随服务。

4. 技术支持服务方式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服务、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

五、售后服务要求

1. 整体售后服务要求

在质保期内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要求和投标人售后服务流程对全部的硬件、应用软件及相关的伴随服务提供售后服务。

2. 质量保证期

2.1 除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和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全套设备(含软硬件)质量保证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提供质保期满后不低于36个月的免费维保期,维保期内中标人提供检修、更换配件等服务,招标人只提供配件费,其他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需提供全面、有效、及时的软硬件技术支持和服务并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服务,同时质保期内投标人承诺提供因政策调整、业务管理模式改变等而进行业务应用系统的升级。

2.2 在质保期内,投标人对于设备出现故障时能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和解决,要求投标人技术人员5分钟内响应支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视频指导等途径,远程不能解决的问题,一般问题保证在2小时内解决,重大问题,24小时内解决故障。

2.3 在质保期后,招标人新增应用系统时,投标人提供软件对接等技术服务。

2.4 在质保期内投标人每年进行两次(含)以上巡检服务。

3.投标人需提供售后服务应急保障方案。

4. 投标人需提供售后网点分布情况。

5. 投标人应制订详细的供货实施计划、供货流程。

6. 投标人负责上述货物的运输和协助验收。

7. 投标人针对所投的设备,提供质量保障措施。

8.初验:系统联网调试结束后,本项目产品/系统所采集的数据能够与全国系统的数据项目完全对应并能够实时导入全国系统,中标人提交初验申请书,10日内由招标人组织项目初步验收,各方签字确认,视为初验通过。

9. 终验:项目试运行期结束后,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终验申请书。由招标人组织专家召开最终验收评审会并提交验收材料,根据专家意见签署验收意见。

10. 投标人需对应用软件提供免费升级服务;投标人保证质保期后,采购人新增应用系统时,提供软件对接等技术服务;

11. 投标人需保证免费按时完成因政策调整、业务管理模式改变等而进行业务应用系统的升级和维护。

12. 在质保期内,保证合同范围内各设备功能满足客户化需求。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实际工作需要提出的功能需求,积极响应,对一般需求、中等需求、重要需求响应时间应分别控制在3天、5天、7天之内,需求确认后,原则上应进行本地化修改并满足项目需求。

六、商品包装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20〕123号】通知的要求,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参考包装需求标准执行。

1. 商品使用的塑料、纸质、木质等包装材料的环保要求:

1.1 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空隙率不大于40%;

1.2 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

1.3 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 100mg/kg;

1.4 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

1.5 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6色,

1.6 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

1.7 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

2. 快递包装(主要指快递封装材料,包括封套、胶带、面单、包装袋/箱、填充物、集装袋、周转箱等)的环保要求:

2.1 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应不大于100mg/kg;

2.2 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不应添加邻苯二甲酸酯,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

2.3 快递包装中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纸基材中的有机氯的含量应不大于150 mg/kg;

2.4 快递包装中使用塑料基材的包装材料不得使用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2一乙基)己酯、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作为增塑剂;

2.5 快递中使用的塑料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应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

2.6 快递中使用的充气类填充物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

2.7 快递中使用的集装袋应为单一材质制成,其重复使用次数应不外于80次;

2.8 快递中应使用幅宽不大于的生物降解胶带;

2.9 快递包装中不得使用溶剂型胶粘剂;

2.10 快递应使用电子面单;

2.11 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即可;

2.12 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用设备 智慧 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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