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城镇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周至县城镇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周至县城镇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西安市南二环西段 21 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 A 座 28 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5-17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XMBZB-2021-60
2、项目名称:周至县城镇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500,0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周至县城镇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项目,1项,采购预算: 500,000.00元,项目概况: 根据《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推进2021年西安市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市资源发[2021]6号)的工作要求,周至县需开展城镇标定地价体系建设工作。本次周至县标定地价工作范围包括周至县城区(约17平方公里)、集贤产业园(约20平方公里)、西安曲江楼观道文化展示区(约15平方公里)、尚村镇西部智能装备产业园(约4平方公里)、哑柏新区(约2平方公里),共计约58平方公里,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标定地价体系建设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5-19 00:00:00至 2021-07-18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谈判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第四季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第四季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谈判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8)供应商须为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9)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全国注册土地估价师资格;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谈判。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5-12 17:00:00止
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 21 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 A 座 28 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免费赠送
注:1、领取采购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5-17 14:30:00
地点:周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周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地址:周至县云塔南路1号
联系人:焦工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勇
电 话:186*****676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楼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5月08日
周至县城镇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西安市南二环西段 21 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 A 座 28 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5-17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XMBZB-2021-60
2、项目名称:周至县城镇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500,0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周至县城镇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项目,1项,采购预算: 500,000.00元,项目概况: 根据《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推进2021年西安市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市资源发[2021]6号)的工作要求,周至县需开展城镇标定地价体系建设工作。本次周至县标定地价工作范围包括周至县城区(约17平方公里)、集贤产业园(约20平方公里)、西安曲江楼观道文化展示区(约15平方公里)、尚村镇西部智能装备产业园(约4平方公里)、哑柏新区(约2平方公里),共计约58平方公里,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标定地价体系建设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5-19 00:00:00至 2021-07-18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谈判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第四季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第四季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谈判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8)供应商须为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9)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全国注册土地估价师资格;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谈判。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5-12 17:00:00止
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 21 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 A 座 28 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免费赠送
注:1、领取采购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5-17 14:30:00
地点:周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周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地址:周至县云塔南路1号
联系人:焦工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勇
电 话:186*****676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楼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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