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中心医疗辅助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精神卫生中心医疗辅助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有关上海市奉贤区精神卫生中心医疗辅助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奉贤区精神卫生中心的委托,对上海市奉贤区精神卫生中心医疗辅助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奉贤区精神卫生中心医疗辅助设备采购(第二次)
2、采购编号:XSJ2013-011
3、项目内容:医疗辅助设备(病床、妇科检查床、担架车等)
4、预算金额:66万元
二、合格的投标人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并成为会员的供应商,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网址:www.shzfcg.gov.cnwww.zfcg.sh.gov.cn);
3、投标人如是生产厂商,则应具备与本次采购货物(病床、妇科检查床、担架车)相对应的、仍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表;
4、投标方如是代理商,则应具备与本次采购货物(病床、妇科检查床、担架车)相对应的、仍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应提供与本次采购货物(病床、妇科检查床、担架车)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5、病床、妇科检查床、担架车需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表;
6、病床、妇科检查床、担架车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原件审阅后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
四、报名及购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3年6 月18 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5:30时),委派授权代表携带需提交的资料至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383-399号丽洲大厦19楼报名及购买标书。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截标、开标
截标时间:2013年7月 9 日 上午10:00整
开标时间:2013年7 月 9 日 上午10:00整
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383-399号丽洲大厦19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代理单位: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广场16楼1609室
联系人:邓澍 陈圣莹
电 话:***-******** ********
传 真:***-********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询问或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6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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