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古都文化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偃师市岳滩镇岳安路道路提升改造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偃师古都文化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偃师市岳滩镇岳安路道路提升改造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偃师市岳滩镇岳安路道路提升改造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1日10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偃政采2021【136】
2、项目名称:偃师市岳滩镇岳安路道路提升改造建设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798,843.36元
最高限价:*******.36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1偃师市岳滩镇岳安路道路提升改造建设工程*******.36*******.36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本次采购共 1 个包。工程地址位于偃师市境内。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为偃师市岳滩镇岳安路道路提升改造建设工程,位于偃师市岳滩镇,西起岳安路偃师市金博摩配有限公司东侧,西至现状杜甫大道现状道路宽度7.0米,改造后道路宽度为:1.5m绿化带+9.0米车行道+1.5米绿化带=12.0米。本次岳安路提升改造内容主要包括:车行道路面修复改造、排水管网改造、绿化带提升改造、照明工程等
(2)工期:90天
绿化养护期:2 年
(3)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4)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5)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6)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90天,绿化养护期2 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本企业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须提供 2020 年 6 月1 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4、供应商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 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即可;
3.5、供应商须提供 2020 年 6月 1 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完税凭证等)。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3.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查询结果打印件的扫描件,查询结果须清晰可辩,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须由评审小组会对上述相关信用进行现场查询核验,方可通过)
3.7、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提供该网站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5月10日 至 2021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1年05月21日10时2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1年05月21日10时2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偃师市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05月10日至2021年05月14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2021【136】。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即日起到中心进行项目交易的招标人、监督人等相关人员,配合门岗做好来访人员登记、测温、出示健康码并全程佩戴口罩的防控措施。
3、凡来交易中心办理业务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避免扎堆,保持安全距离。
4、所有投标企业严格遵守登记、测温、出示健康码并全程佩戴口罩的疫情防控要求。
5、凡来交易中心办理业务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避免扎堆,保持安全距离。
6、请各供应商代表提前到达,以免延误文件递交时间。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人员情况,必须做到安全防护,要求相关人员身体健康、戴口罩。因防护不到位和自身原因等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7、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8、本次招标(采购)的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向代理机构支付。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偃师古都文化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偃师市城关镇华夏路 15 号交通警察大队 7 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扬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中弘中央广场D座902室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80*****7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80*****71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建设 提升 生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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