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报废处理车辆报废处理招标公告
车辆报废处理车辆报废处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08 17:37信息来源: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某单位委托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车辆报废处理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1、项目编号:2021-VGCBAA-F1001
2、项目名称:车辆报废处理采购项目
3、采购预算:466000.00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466000.00元
4、采购内容及要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车辆报废处理采购 | 92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466000.00 | |
数量合计 | 92辆 | 预算合计 | 466000.00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2年1月1日颁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第五条规定,对小、微企业予以价格评分适当优惠。若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者,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④、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原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投标供应商须列于最新版《全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之内(提供企业名单截图加盖鲜章)开标现场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4、投标供应商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资质(原件);
5、投标供应商须在宁夏有拆解报废的场地,提供证明材料;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5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5、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资质。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5月8日18时00分至2021年5月14日18时00分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
方式:电子下载
注: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8、采购文件售价:0 元
9、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5月31日09时00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五楼)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2021年5月3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五楼)开标厅(银川市北京路51号)
11、公告发布媒体:《军队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12、公告期限: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4日
1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4、采购人:某单位
地址:银川市西夏区学院西路
联系人姓名:罗娟
联系电话:****-*******
15、采购代理机构: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万达中心B座1720室
项目联系人:丁莎莎
联系电话:****-*******
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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