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景区段S201交通分流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沙坡头景区段S201交通分流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卫市沙坡头景区段S201交通分流工程 已由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卫发改发【2013】27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卫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卫市沙坡头景区段S201交通分流工程
2.2工程地点:项目起点为中央大道迎水部队前门,终点为中央大道迎水十字路口。
2.3工程概况:项目起点位于中央大道迎水部队前门,终点止于中央大道迎水十字路口。路线全长1.71公里。在迎水部队门前段150米设置移动式隔离护拦,护拦两侧设置沙筒,沙筒间距2米;迎水部队门前向西—中央大道迎水十字路口其他段落设置城市警示护栏;清除原有标线,增加警示标志、禁令标志和指路标志。
2.4合同段划分:不划分合同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具备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监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具有类似工程经验且信誉良好并能提供和本项目类似地质、地形条件和类似业绩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 (最多数量)个合同投标,且允许中 / 个合同段;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 个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6 月13 日至2013年 6 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在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开发区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盖有红色法人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300 元,图纸每套售价20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为: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卫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卫市新区 地 址 :银川市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
邮 编:755000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许恒婕 联 系 人:刘君河、李炜、张绍妹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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