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监理项目的公告(二)
采购监理项目的公告(二)
一、为加快推进韩村镇道路项目建设,需采购项目监理单位1个。
二、监理单位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出示营业执照副本)2. 具备有效开户行许可证。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 具有公路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三、监理单位请持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出示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银行开户许可证、④纳税证明材料(2019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⑤社保证明材料(2019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的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证件出示原件审查并准备盖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韩村镇一楼办公室报名登记。
四、报名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13日上午11:00.
五、监理单位的产生:业主根据报名情况,择日采取摇号的方式从参与报名的监理单位中产生。
六、监理费用:摇号产生的监理单位与业主面议。
韩村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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