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虞豪庭商住小区低压配电设备招标公告

新虞豪庭商住小区低压配电设备招标公告


新虞豪庭商住小区项目低压配电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徐州新虞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新虞豪庭商住小区项目,已被邳州市发展改革与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邳发改经贸核(2010)2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对本工程的新虞豪庭商住小区项目低压配电设备采购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邳州市杭州路、人民广场北侧。

3.2合同估算价:约258万元。

3.4 招标范围:设备生产、供应(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运输、下力及其人身、设备等安全责任与保险、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详见货物清单供应。

3.5 工期要求:7日历天。接到招标人就供货所发通知后的7日内交货并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3.6 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满足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501 号文件要求。

备注:投标人选用开关(包含其他元器件)及所有设备的品牌、性能、质量均满足国家合格标准且满足苏电运检[2016]501 号文及江苏省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

3.7质保期要求:不低于两年(从货物通过验收并投运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

4.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二个标段,本公告为二标段;

一标段:新虞豪庭商住小区项目低压电缆采购,合同估算价约542万元;

二标段:新虞豪庭商住小区项目低压配电设备采购,合同估算价约258万元;

本次招标开标顺序按标段顺序(即一标段、二标段),评标顺序同开标顺序。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5.2、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投标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同一品牌的生产企业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4所投产品需取得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5.5招标人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5.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6.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6.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5.6.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6.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6.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6.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6.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6.8 投标人自2018年5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5.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5.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在交易系统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除外),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二标段人民币:伍万元整;

收款人: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邳州市农商行运河支行

开户账号:****************369987

联系电话:****-********

6.4、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5、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6、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20日。

7.2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21年5月20日10时00分前内登陆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1年5月13日17时前通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20日10时00分。

8.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10.发布公告的

11.其他

11.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3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00。

12.招标人:徐州新虞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邳州市运河镇解放东路北侧

联系人:刘宗理联系电话:151*****822

1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三胞国际广场2号楼1133室

联系人:李振联系电话:180*****900

2021年5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低压配电设备 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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