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夏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食堂配送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武汉市江夏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食堂配送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武汉市江夏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食堂配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號2栋11层1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HHT-ZC21-034
项目名称:武汉市江夏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食堂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90万元
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期: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
2. 供应商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 拟投入本项目的采购、分拣、运输及其协调人员每个岗位最少一人,同时需准备2名预备人员(轮休),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身份证、有效劳动合同、健康证及近6个月(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缴纳社保的证明(须提供查询网址及账号密码供现场备查);
4. 供应商须自有载重量 0.5 吨及以上的运输车辆一辆(提供行驶证及保险证明,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具备 1 名司机专车按需送货,提供驾驶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驾驶证、劳动合同及近(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提供查询网址及账号密码供现场备查);
5. 供应商需提供近两年(2019年5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年至少一项类似业绩并提供完整的服务合同,及用户评价表需甲方盖章;
6. 供应商提供近6个月(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完整的完税凭证和近两年(2018、2019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两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7. 投标截止时间前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报名:
①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②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的“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查询“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加盖公司公章的证明料;
8. 供应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内,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公告发布起查询,网上自查加盖公章、如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报名);
9.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竞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10. 供应商须提供保证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的承诺函。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5月10日至2021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武汉华天轶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號2栋11层16室)
方式:报名时需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为项目负责人)和身份证原件及所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名审核,复印件代理机构留档,原件返还,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复印件及原件未按公告要求准备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报名资料逐页加盖公章及骑缝章胶装成册,不接收任何补遗文件)。
(1)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审核时须单独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公告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其他资质资格证明文件 (胶装成册的报名资料只视为复印件)
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及合格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交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华天轶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號2栋11层16室)
五、开启时间:2021年05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华天轶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號2栋11层16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武汉市江夏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江夏大道128-2号(检察院旁)
联系方式:13971675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华天轶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號2栋11层16室
联系方式:027-81819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加新
电 话:027-81819119
武汉华天轶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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