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中铁华鑫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拟审批公示-中铁华鑫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关于2021年5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2021年5月10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1年5月10日-2021年5月14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杭州中铁国际集成建筑产业基地项目 | 杭州市建德市乾潭镇陵上新村 | 中铁华鑫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锦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中铁华鑫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现拟投资250000万元新建杭州中铁国际集成建筑产业基地项目。建设项目位于杭州市建德市亁潭镇陵上新村,占地面积约600亩,建筑面积约720000平方米,项目建设配套生产区、物流运输转运区、研发中心、会展中心、办公楼和宿舍楼等,目标创建长三角地区首个集集成建筑(装配式建筑/装修)研发、生产、展示、服务为一体的全产业链集群发展科技园区。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万套全装修部品(合年产500万m2)、30万m3 PC构件以及15万吨钢结构的生产能力,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 项目已做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1废气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设备废气和装修废气。通过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洒水、限制车速等措施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营运期:本项目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装置处理后在车间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要求企业加强车间通风以降低对车间大气环境的影响,避免焊接烟尘在车间内积累,对周边影响较小。装卸起尘、投料粉尘通过喷淋及自由沉降方式抑制扬尘,对周边影响较小。堆场起尘需堆场内达到一定风速才会起尘,本项目堆场位于仓库内,且堆场内风速较小,故基本不能引起扬尘,对周边影响较小。运输扬尘通过洒水、清扫减少物料运输产生的扬尘,对周边影响较小。呼吸粉尘经仓顶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处理,最终由排气筒(排放口高度不低于15m)高空排放。搅拌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处理,最终由排气筒(排放口高度不低于15m)高空排放。脱模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以降低对车间大气环境的影响,避免脱模废气在车间内积累,对周边影响较小。喷砂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口高度不低于15m)高空排放。燃烧废气经收集后由排气筒(排放口高度不低于15m)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企业落实相应废气治理措施后,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均能达标排放,因此项目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清运,因此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营运期:本项目搅拌机清洗水、车辆清洗水、地面冲洗水经沉淀预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本项目所在区域现不具备纳管条件,企业承诺,待本项目满足纳管条件后方进行投产,不纳管则不投产。待该区域具备纳管条件后,生活污水中的冲厕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其中氨氮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关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安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只要企业做好废水的收集处理清运工作,切实做到污水达标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噪声为主要噪声源,施工时严格按规范操作,采用低噪设备,做好减噪措施,合理选择施工时间。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营运期:经过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达标排放,西侧厂界的昼夜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东侧、南侧、北侧厂界的昼夜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回填,过剩的弃方、建筑垃圾外运至渣土填埋场进行消纳。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营运期:本项目固体废物均有可行的处置出路,不会对环境中排放。只要企业做好固废的收集与管理,落实固废治理措施,能做到固废的零排放,对周围环境无不利影响。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通讯地址:建德市洋溪街道洋安新城荷映路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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