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化洗衣房经营服务三次招标公告
社会化洗衣房经营服务三次招标公告
社会化洗衣房经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0-JQ72-F1034(01))
我院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社会化洗衣房经营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0-JQ72-F1034(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标准及要求 | 服务 期限 | 备注 |
1 | 负责医疗区卫生被服、工作服及手术辅料,门急诊、行政、后勤部门的床上用品、工作服等被服物品的洗涤和配送服务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因军队相关政策要求,本项目招标投标单位需按2年进行报价,与中标单位签订先期合同期限为进场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合同费用结算按合同总价/24个月*实际服务月数进行结算,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服务天数结算。视军队政策允许情况下,继续与中标单位签订后续合同,最多不超2年(后续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以军队政策允许时间为准),中标单位不得因此向我院索要任何赔偿,同时因军队政策调整的原因,造成我院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付款延迟、变更合同条款、解除合同等,我院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不允许外资企业服务本项目】;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封面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及附注,集团企业合并报表无效),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最近连续6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满三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14日(08:00—12:00,14: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方式: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官网(www.301hn.cn)自行下载或海南省三亚市现场领取。现场领取时,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三)投标人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申领招标文件前需在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网站(www.301hn.cn)注册并进行本项目投标报名,否则无法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严格按要求填写好的《申领招标文件登记表》。
上述所有材料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为PDF格式打包为压缩文件作为邮件附件发送至受理人邮箱。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要求(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传真号码,对接邮箱)。邮件主题、内容及附件必须严格遵守上述对于邮件主题、内容及附件的要求。受理人审核无误后,将允许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邮件格式要求发送报名资料导致未通过报名,报名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四)《招标文件》申领受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
电话:0898-********,156*****193
(五)因防疫工作要求,重点区域来三亚市办理投标等工作相关人员必须符合国家、三亚市和军队防疫政策,否则不予受理业务事宜。
六、提交答疑截止时间、答疑回复时间
(一)提交疑问截止时间:2021年5月1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答疑回复时间:2021年5月2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6月1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三)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海南省三亚市。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1年6月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海南省三亚市。
(三)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方式。
九、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官网(www.301hn.cn网上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的唯一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三亚市、上发布。
十、免责声明
已成功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本项目应答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如报名后放弃参与应答且不及时告知的单位,招标人有权拒绝该供应商参与采购人后续项目。
十一、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898-********,156*****193
地 址:海南省三亚市。
申领招标文件登记表
参与项目 | 项目编号 | 项目包号 | 1 | ||||||
企业名称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可留多个) | ||||||
通信地址 | 传 真 | 邮 箱 | |||||||
参与项目所需资质条件 | 是否符合条件(购买人勾选) |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截止投标时不少于3周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一经核实,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符合□ 不符合□ | ||||||||
备 注 | 申领人签字 | (手签) | 电话:(可留多个) |
附件:
社会化洗衣房经营服务技术要求
一、基本情况
1.洗衣房现行设备:BW500隔离式洗衣机2台,BW1000隔离式洗衣机4台,ZD高速折叠机2台,真空熨台5台,GZZ50自动干衣机2台,GZZ100自动干衣机2台,衣物连续烘干机1台。
2.近两年洗衣房各类卫生被服洗涤量每年约407700千克,月均洗涤约33975千克;全年用水量约46396立方,月均用水约3866立方;每年用电约108200度,月均用电约9017度,全年天然气使用量约70000立方,月均用量约5833立方。
二、总体要求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对本行业的有关规定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各方面满足医院卫生被服洗涤质量的要求,确保临床及时供应。
2.乙方进场前与甲方协商共同邀请一家设备专业检测机构或乙方自行联系有资质的设备专业检测机构,对洗衣房现有洗涤设备的使用功能和运行情况进行评估鉴定,乙方不得随意报废甲方免费提供的洗涤设备,进场前必要的设备维修费和设备检测费用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以甲方设备性能问题为由,降低被服用品的洗涤质量。
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他人经营,如发现乙方擅自将经营权转让他人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不得将非甲方范围内的被服或未经甲方同意将别处被服投放在甲方洗衣房进行清洗,如发现乙方擅自违约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主要负责洗涤和配送医疗区所有的床单、被套、枕套、手术衣、手术辅料、手术拖鞋、工作服、病号服及医疗辅料,门急诊、行政、后勤及其他部门的床上用品、工作服等。
7.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服务考评,并由感染管理与疾病控制科技术人员指导和监测验收。
8.乙方须至少配置8个固定岗位(洗衣房领班、洗衣工、熨烫工、缝纫工、收发员、烘干工、保洁员、保管员),委派数名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医疗区卫生被服上收下送工作,保证每天定时定点收取科室投放的卫生被服,洗涤消毒后配送至相关科室。中标单位根据需要可增派工作人员,所有人员食宿自理,甲方不支付工作人员的相关费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
9.乙方按月向甲方缴纳实际发生的水、电、天然气、电话费等。目前收费标准为:水3.2元/m3,污水处理费1.85元/m3,垃圾处理费0.37元/m3,电0.66元/度,天然气3.46/立方,电话费月租40元,长途0.08元/分钟,市话0.2元/分钟;市政价格若有变动,按实际价格,据实结算。
10.乙方人员在从事本合同所述委托事项过程中因发生事故而受伤、患病、死亡或者遭受其他任何性质的损害,均应由乙方按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妥善解决,甲方对此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不会因为乙方及其派出的人员而遭受任何损失,也不会遭到乙方人员提出的任何索赔或主张,如有任何该等损失、或甲方因该等索赔或主张而遭受任何损失,乙方有义务对甲方进行全额赔偿。
11.乙方应符合洗衣房的基本流程:准备(收集→运输→点检→分类→标记→暂存→称重)、浸泡消毒、洗衣(预清洗、洗涤、脱水、烘干、熨烫、压平、折叠)、贮存和发运(检验、修补、整理)等。要求体现技术、科学、合理、节约、安全。投标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对本行业的有关规定和医院管理规定,从各方面满足卫生被服洗涤质量的要求,确保临床及时供应。
12.乙方原因丢失或损坏的洗涤被服按照库房新品全额赔偿。
13.乙方洗涤后被服影响使用效果,无法修补的,全部移交甲方进行报废处理。
14.乙方的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全部人员工资、福利、加班费、伙食费、住宿费、服装费、保险费(包括但不限于五险一金)、管理费、税金、利润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15.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安排一名执行领导分管甲方被服洗涤工作,征求意见,对我方提出问题认真对待,及时改进。
16.乙方执行领导要求具备三年以上洗衣店管理经验,要熟练掌握洗衣房的业务流程,了解洗涤等相关设备及消毒隔离基础知识和使用方法。
三、退场机制
1.合同期内,甲因军队社会化政策变更,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因不可抗力要停止洗涤服务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
2.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
3.合同期满,若甲方重新招标经营管理企业,乙方应在甲方新选定企业进驻之日移交洗衣房经营管理权,撤出洗衣房,移交管理用房以及甲方提供的洗衣房洗涤设备及档案资料,乙方后续添置的设备工具,所有权归乙方,可自行处理。
4.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应做好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包括洗涤费用的清算,乙方因经营需要后续添置的设备工具的回收等;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洗衣房管理服务的移交和善后工作,因乙方管理责任造成资料、工具丢失或设施设备损坏,乙方按使用年限折价赔偿。
5.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协助甲方检测洗涤设备的使用功能和运行情况,如因离场撤退时人为原因造成甲方设备损坏或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应保证金作为补偿。
附件:1.洗衣房洗涤程序要求
2.洗涤用料暂估量
3.洗涤服务质量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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