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陵区2018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增做工程施工Ⅰ标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广陵区2018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增做工程施工Ⅰ标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1. 招标条件
广陵区2018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增做工程已由扬州市水利局扬水农【2021】11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重点县结余资金。目前工程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招标人扬州市广陵区农村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现委托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目前,项目区已形成一定规模的高效设施农业,但许多田块灌水法仍采用深水淹灌、漫灌,全区平均灌溉水利用系数为0.65,迫切需要微灌和低压管道灌溉等节水型灌溉技术。根据文件规定,重点县结余资金仍用于小农水建设,为了充分利用好结余资金,发挥更大效益,结合项目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现状及相关专项规划,广陵区计划开展2018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增做工程,概算总投资为399.89万元。
2.2本次招标范围
本次实施的广陵区2018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增做工程施工Ⅰ标(合同编号:GLZDX-2018-S01),对应标段概算建安投资约29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沙头镇新建高效节水灌溉62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包含埋设HDPE管道2.388km,水肥一体,首部灌溉系统,水净化处理1套,10个单栋草莓种植高架,6连栋育苗温室苗床,5个单棚西红柿与7连栋大棚基质种植架等。
2.3工期及质量要求
本工程施工计划于2021年6月10日进场施工,2021年7月31日完工(缺陷责任期另计)。质量目标要求为合格等级,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等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价8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须包含水肥一体化内容,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佐证资料)。
3.2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6投标人须提供为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所有拟用于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2021年1月-2021年3月)企业员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人员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222.190.131.3:9100/OP/Login.aspx)”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
4.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http://222.190.131.3:9101/OP/downLoadHtml.aspx)。
4.3本项目只接受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符合投标文件的且已在《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在2021年5月11日9:00至2021年5月1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221.181.158.13:183/OP/login.aspx),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缴费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4招标文件(含图纸):500元/套。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21年5月18日10:00在广陵区沙头镇政府大院(扬州市广陵区沙头镇人民中路)集中后组织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不召开。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准时参加踏勘现场(以查验有效身份证和现场签到为准),否则,评标时对踏勘现场将不予赋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31日14时00分。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2021年5月31日14时00分前上传至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广陵区农村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
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12号
联系人:徐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物港路28号
联系人:吉女士
邮箱:********1@ qq.com
8. 备注
8.1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http://222.190.131.3:9100/OP/Login.aspx)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请详细查看《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中的“投标单位版”用户手册(http://222.190.131.3:9101/OP/Login.aspx)。具体流程为: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在《系统》中注册帐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陆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填报及缴费程序。
8.2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上发布。
9. 评标办法细则?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41分 投标报价:??????????????????????????50分 项目管理机构:???????????????????????3分 企业业绩:???????????????????????????6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S”具体确定方式为:
S—评标基准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70%、75%、80%;
①当 ②当 注:投标人报价低于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平均值80%的,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及“n”的取值。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保留2位小数) |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
施工Ⅰ标评标办法细则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施工组织设计(41分) | 1.1施工进度计划、工期、资源组织配置计划(9分) | 1、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工序分解详细合理,各工序工作历时安排合理,工期进度保证措施有力,得3分。 2、项目部人员配备齐全、合理、满足要求,得3分。 3、主要施工机具设备充足、先进,使用计划可行,有详细的计算说明,配置安排详尽合理,得3分。 | |
1.2主要施工方案及质量(14分) | 1、管沟土方挖填施工方案经济合理、调配平衡及弃土方案合理、施工工艺及质量保证措施全面可行得2分。 2、HDPE、PVC、UPVC等管道及附属配件设备购置安装、压力试验、防腐处理等施工方案全面合理可行得4分。 3、滴灌带及附属配件设备购置安装、防腐处理等施工方案全面合理可行得3分。 4、草莓架、苗床、大棚等制作(采购)、安装等程序、工艺全面合理,质量措施有保障,得3分。 5、混凝土道路各结构层材料采保、运输、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施工工艺及方案组织全面合理、后期养护组织及质量措施有保障,得2分。 | ||
1.3设备采购、试验检测安装(4分) | 1、水泵、电机、电气等设备采购保管、检测试验和安装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可行,运行调试方案合理全面得2分。 2、泵房等房建施工方案全面、质量措施可行有保障,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得2分。 | ||
1.4质量体系、工程资料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保证(14分) | 1、质量管理体系完整,组织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措施得力有保障,得3分。 2、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合理、全面、有效、到位,得3分。 3、安全文明施工计划合理详尽、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可行,措施有保证,得3分。 4、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得1分。 5、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得1分。 6、售后方案(包含维护方案、维修的周期、零件更换的响应时间、维护资料的交接等)具体措施得当、清晰的,得2分。 7、本项目投标质保期为两年,承诺满足不得分,满足的基础上增加一年加1分,最多得1分。 | ||
2.2.4(2) | 二、投标报价评分标准(50分) | 2.1投标报价(50分) |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2.2.2。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5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5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1分;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 |
2.2.4(3) | 三、项目管理机构(3分) | 3项目经理踏勘(3分) | 项目经理准时参加踏勘现场的得3分(以查验有效身份证,准时现场签到的签名为准,未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得分)。 |
2.2.4(4) | 四、企业业绩(6分) | 4企业业绩(6分) | 近3年(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价8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须包含水肥一体化内容,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佐证资料),有1个不得分,每增加1个加2分,最多得6分。 |
注:1、投标人须将所有涉及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系统的“原件复印件”中。
2、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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