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新建翟家水质净化厂工程总承包污染地块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新建翟家水质净化厂工程总承包污染地块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新建翟家水质净化厂工程总承包污染地块评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WLZXR202105-001
二、招标项目名称: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新建翟家水质净化厂工程总承包污染地块评估项目
三、招标控制价:人民币41.976万元
四、工期:中标签订合同后45日内
五、招标内容:对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新建翟家水质净化厂工程规划用地(35954平方米)范围内的土壤、地下水等需环境监测调查的样品进行调查和评估以及出具相应的报告成果并进行报批。(详见《招标项目内容》)
六、投标人资格:
1、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检测范围涵盖《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基本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2、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环境工程方面中级及以上职称;
3、近五年(2015年至今)内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4、近三年(2018-2020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
8、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为2021年05月10日至2021年05 月14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4848号华贸国际一层购买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05月31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4848号华贸国际一层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3*****998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4848号华贸国际一层
联 系 人:卢先生
电话:186*****766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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