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武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债权风险代理、常年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采购公告
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四川武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拟对四川武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债权风险代理、常年法律顾问、法律事务所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2.采购项目名称:四川武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债权风险代理、常年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采购
3.采购人:四川武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自有资金,采购预算:(控制价详见第五章)。
三、采购项目简介:
第一包:不良债权风险代理(招三家供应商入围),主要为采购人提供不良债权全风险代理清收服务,即由代理人全部承担清收成本和责任,采购人根据代理人实际清收成效支付代理费。
第二包:常年法律顾问,指为采购人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第三包:律师事务所(招二家供应商入围),主要为采购人提供专项法律事务服务,包括非诉讼类法律事务服务和诉讼类法律事务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招标在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6.公司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第一包:从事代理事务在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内,营业执照必须标明如“接受银行委托对卡逾期或信贷逾期进行催收服务”等类似经营范围。属于专门机构的,还应当具备有权机关颁发的许可证;
第二包:报价人须具有依法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第三包:报价人须具有依法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8.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拒绝列入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招标文件自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14日09:3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凭单位介绍信、单位营业执照(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报名成功后获取(招标资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提供的QQ邮箱)。
2、本项目招标文件报名费400元(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3、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若有澄清或者修改的,以信函、电子邮件、短信提示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供应商对本项目三个包可以同时报名,但同一供应商中标数量不得超过一个包。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5月31日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5月31日10:00(北京时间)在递交地点开启。
十一、开标地点: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四川武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武胜县沿口镇弘武大道237号
联 系 人: 刘涛
采购代理机构: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沙河壹号二期7栋22楼
联 系 人:邓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