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更新项目(1:1000地形图更新)项目标段Ⅱ
宿迁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更新项目(1:1000地形图更新)项目标段Ⅱ
项目概况
宿迁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更新项目(1:1000地形图更新)项目标段Ⅱ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宿迁市洪泽湖路1588号金鹏大厦11楼C111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1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SQHS[2021]0415号-2
(二)项目名称:宿迁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更新项目(1:1000地形图更新)项目标段Ⅱ
(三)预算金额:两个标段总预算为85万元。
(四)最高限价(如有):标段二最高限价为40万元。
(五)采购需求:本次项目为2017年测绘的宿迁市区范围内的苏宿工业园区、国开区等范围内1:1000地形图更新及成果维护(测绘范围详见附图);380平方公里范围内测绘成果维护并完成矢量数据入库。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六)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乙方在30个工作日后提交项目技术设计任务书并经专家评审后实施;2022年4月30日之前提交全部项目成果。
(七)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u201c三证合一u201d的提供u201c营业执照u201d,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的磋商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2019或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5)2020年10月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自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乙级(含)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u201c投标人信用信息u201d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1日至2021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宿迁市洪泽湖路1588号金鹏大厦11楼C1113室
方式:现场获取。需提供竞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u201c三证合一u201d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均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05月21日10:30
(二)响应文件接收地点(磋商地点):宿迁市洪泽湖路1588号金鹏大厦11楼C1116室。
(三)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开标地点为宿迁市洪泽湖路1588号金鹏大厦11楼C1116室。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信用信息
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u201c信用中国u201d网(www.creditchina.gov.cn)、u201c中国政府采购u201d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2.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地理信息管理中心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140号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卢中文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88号金鹏大厦11楼C111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雯雯(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686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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