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公告(XZYS20210510001)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公告(XZYS202105100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核,现将下列表中的不动产权利人(个人、单位)的遗失(灭失)补证申请情况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号

坐落

业务编号

1

吴玉英

********、嘉秀洲国用(2013)第32589号

新塍镇新华新村11幢205室

XZ********0011

2

沈小琴、许春涛

浙(2020)嘉秀不动产权第*******

嘉兴市秀洲区湖光秋院49幢3室

XZ********0051

3

陶献国

嘉土国用(2000)第3-28312号

真合里3幢304室

XZ********0170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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