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2021年中央财政基层农技推广信息化服务(项目编号:TJYH-2021-013)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2021年中央财政基层农技推广信息化服务(项目编号:TJYH-2021-013)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2021年中央财政基层农技推广信息化服务 (项目编号:TJYH-2021-01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中央财政基层农技推广信息化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47号五矿大厦131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YH-2021-013
项目名称:2021年中央财政基层农技推广信息化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6.5万元
最高限价:86.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86.586.5专业技能培训服务全力推进农技推广在线服务,引导推动广大农技人员、专家教授等,通过App、微信群、QQ群、直播平台等,在线开展问题解答、咨询指导、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服务。提高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覆盖面,建立部地协同高效推进、共建共用共享的平台运行模式。紧紧围绕用户需求,精准提供政策、技术、信息等资源和配套服务,进一步提高农技人员、专家教授和生产经营者对平台的认知度和使用率。同时,讲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和年度任务线上应用,作为农技人员培训的基本课程。以达到农技推广APP使用率85%以上的目标。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2.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5.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九条、第二十条规定执行: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0%的价格扣除。6.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7.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1、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明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3.供应商须提供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须提供承诺书原件(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国家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竞争性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国家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会议。5.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的会计准则要求在年报中披露)、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并加盖公章或供应商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可以证明企业资信良好的证明文件原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需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7.说明:① 供应商要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② 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1日 2021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47号五矿大厦1313室。
方式: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保证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以下两种方式:(1)现场领取:2021年05月11日至2021年05月17日,每日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领取,以现金形式支付。(2)网上领取(建议采用此种方式),具体要求如下:1)2021年05月11日至2021年05月17日,每日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2)请将采购文件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等方式,汇至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明:“TJYH-2021-013采购文件费”,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香年广场支行,银行账号:****************1048;注:1、交纳采购文件费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予认定报名成功; 2、未按规定交纳采购文件费的报名单位,不予认定报名成功(未按规定交纳采购文件费是指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或未按规定金额交纳或未按规定方式交纳采购文件费)。3)采购文件费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供应商单位名称、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供应商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供应商单位邮箱以邮件形式发送至yihui_2019@163.com;4)邮件主题为:TJYH-2021-013报名信息。5)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6)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47号五矿大厦1313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2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47号五矿大厦131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17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47号五矿大厦131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丽明、郭小娟
电 话:***-********

天津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化服务 农技推广 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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